公寓项目代理销售合同(汇编三篇)
时间:2024-08-13 22:01:04
公寓项目代理销售合同(通用3篇)
公寓项目代理销售合同 篇1
制造商: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诚信双赢”的原则,就乙方提出经营“易驰车载电脑”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以兹共同信守。
1、甲方公司授权乙方为省 省的代理商。授权期限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期间乙方享有甲方给予的相应优惠政策,甲方并向乙方出具代理授权证书。
2、在乙方对合同无异议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元整) 作为代理保障金,代理合同结束时,甲方退还乙方代理保障金。
3、甲方自收到乙方支付的代理保障金后,向乙方提供“易驰车载电脑”展机2 台、备机10台,代理合同结束时乙方返还其产品,如有损毁从代理保障金中扣除。
4、乙方提货价均为甲方统一价格的9 折以下,代理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供货价格按甲方在全国区域内的'统一供货价执行,具体阶梯式价目如有浮动应以甲方公布的价格为准。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车载电脑产品均为实物,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乙方的所在地。如甲方不能按时完成,应按照总货款的1%作为每天的滞纳金弥补乙方的损失,乙方进货累计达到相关标准,甲方将按照代理累计折扣给予供货。
6、乙方以自主经营的前提下代理甲方产品,其年销售量不得小于100 套整机产品,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尽到代理义务,故代理保障金不予退还。
7、产品维修资格由甲方在合同签定后3 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出具书面维修授权证明。
8、为省场拓展,乙方在当地区域的广告和宣传活动甲方提供相应的支持。
9、甲方提供产品、安装、维护、功能使用方面所需的技术资料和相应技术支持。
10、乙方应配合甲方就近区域内的调货要求,在未经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将货物发住其它区域进行窜货套利,否则甲方对乙方所售产品不予保修。
11、甲乙双方就代理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合约。
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乙方享有本地区的代理续签优先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日 期:日 期:
公寓项目代理销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公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销售代理、运营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甲方自有物业“公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性质为商业,已完成产权分割为套公寓(其中套甲方自留,乙方销售套),产权面积总计约平方米(扣除套自留单位后的面积数)。甲方应提供该物业相关的房产证、查册文件,并确保真实合法。
第二条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销售代理及运营服务单位,乙方有权与第三方机构签订销售合作协议。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项目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代理期的起计日以甲方向乙方交付销售中心及板房之日起计算个月。
第四条销售底价
本项目整体底价由甲乙双方约定为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该底价包含不低于______元/平方米的交付装修、甲方交易过程中按______元/平方米核算应缴付的交易税费)。即套单位实收价总为______元*销售面积。为方便双方结算,乙方按照套单位实收总价规划每套实际销售底价给甲方确认,双方书面确认后则作应为该合同附件,双方按该附件结算各自所得。
第五条乙方代理服务费
1、乙方代理服务费
销售中实现的单套房屋的实际成交价超出双方确定的甲方结算底价的溢价部分为乙方代理服务费(超出该底价部分的税费由乙方与购房者沟通解决并由乙方或购房者负责缴纳)。
2、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签订合同后3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捌拾万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将销售中心和板房交付乙方使用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贰拾万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保证金退还
本项目正式开售后_____天内,如乙方完成总销售任务的_______%,即套(含),甲方同意一次性退还所交付的全部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同样在合作期间,如乙方完成总销售任务的_______%的,即套(含),甲方应按已完成的销售任务比例退还保证金给乙方,直至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4、包销
本合同期到期时,如乙方未完成本项目68套销售,剩余未销售的房屋,可由乙方按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_____元/平方米的价格,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向甲方购买剩余房屋并支付购房款,甲方应将相关房屋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
4、乙方代理服务费的结算
双方同意设定由第三方监管的共管账户,以客户实际的到账金额按周结算一次,双方确定客户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交齐总价款的______%以上(含本数)的为符合向乙方支付代理收益的应结算单位,乙方根据每套销售单位的实际销售底价和所得代理费提交明细表给甲方,甲方应于3日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认可乙方的结算数据),甲方应于双方确认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签名将代理收益支付予乙方。
5、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遇因客户原因造成订金没收的,所没收的订金甲乙双方各享有一半。如非客户原因所造成的退房,乙方所收取的订金,应全额退还给客户。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提交给乙方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并应全权负责办妥相关房屋改造装修等审批手续,并应对接好涉及项目改造施工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且应确保标的房屋适于乙方代理销售。
2、甲方负责办理购房者过户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买家不能过户,从而需终止交易的,甲方所收的所有购房款应全数退还给客户,如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追讨相关违约赔偿(赔偿标准按乙方预期可获得的代理收益计算)。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自行销售该项目房屋,不得另行委托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该项目房屋销售(甲方关系客户除外,且不视为乙方成交(但应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量),甲方确保该类成交不应超过套,超出部分应视为乙方成交,届时甲方应按案场统一标准给甲方人员结算渠道费)。
4、负责引入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与办理装修贷款的机构并解决客户贷款的需要。。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代理与运营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如下:
(1)市场调研,产品策划、设计与工程建议
(2)营销策划与包装
(3)渠道推广与案场销售
(4)运营管理服务:引入经营方,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向购房者签订经营管理服务协议与房屋委托协议,向购房者与使用者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相关约定由乙方与购房者自行决定。
2、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的工程改造及装修的对接与管控。
3、负责本项目的销售宣传相关物料费用,承担销售内场与渠道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费用。
4、负责售楼处的日常销售接待与管理工作,承担因接待服务及销售工作产生的费用。
5、负责协助和安排本项目产权人与客户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客户按揭送审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开具发票(包括收据凭证)、过户、交房等须以甲方或本项目产权人名义办理的各项手续。
6、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资料宣传本项目,保证其工作人员及第三方渠道人员采用合法、正规的方式促进成交(对购房者所有之承诺须经甲方或本项目产权人确认),严禁通过使用任何形式的销售欺诈、隐瞒项目不利因素、歪曲或扩大项目投资回报、误导客户等不当方式进行销售。
7、乙方负责编制整个楼盘的销售控制计划表,交由甲方审核确认。
8、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管理,严禁出现任何形式有碍甲方商誉及形象的行为。
第八条购房合同的签定
本项目的房屋认购书、买卖合同等,均由甲方指定代表与客户签订方能生效。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事项、责任及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进行结算和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日的滞纳金。逾期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日的滞纳金,逾期3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公司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确认该邮箱:为接受乙方所提交结算资料的电子邮箱,乙方发送至该邮箱之时即视为送达。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公寓项目代理销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YFM-电神电蚊窗电蚊门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 (以下称为“甲方”)与 (以下称为“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关于电蚊窗电蚊门专利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指定本合同,供双方执行和遵守。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认可并承认乙方为电蚊窗电蚊门专利产品的地区代理经销商,起有效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产品专利号{ ZL 20xx 2 0281473.0 }
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产品的进价要低于市场售价,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
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如甲方有网站,应在本合同签订的七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上发布乙方的授权代理书及乙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
甲方负责乙方区域内的侵权一切法律手续,在维权中费用由甲方承担,维权所得归甲方所有。
甲方无权单方面解除乙方在该区域代理销售权,如乙方经营不善,影响了产品在该区域的推广,需提前3个月与乙方协商,待协议期满后,甲方可将该区域代理销售权另行转让,乙方所剩余产品需要以进价转让于新代理商。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其产品售价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市场销售价进行销售。
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
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
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真实地向甲方反映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客户反馈信息,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服务。
乙方在收货后,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提出换货,否则视为全部接受。
乙方在小狮子不得超出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
乙方不得向区域外销售本专利产品,如违反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人民币,同时撤销乙方的专利产品代理销售权。如有乙方代理区域内市级代理商违规操作,则由该市级代理商向甲方做出赔偿,与乙方无关,乙方须对此行为做出解释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