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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柜装修合同(合集3篇)

时间:2022-11-13 21:28:19

专柜装修合同(精选3篇)

专柜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 专卖店(专柜)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议,并签订本合同如下:

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说明,在 专卖店的装修工程。

工程内容请参照附件(工程内容细则) 。 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总包干造价为人民币(RMB) (大写)即 元,期间如有任何工程内容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否则甲方有权质疑、否定。

工期

工程施工日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束。 甲方同意如遇以下情况工期按实际可相应顺延: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交出施工场地;

因甲方原因更改设计及施工方案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增大工程量; 因商场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电。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与商场洽妥施工现场的供水、供电及进场工作时间,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 甲方负责按图纸及合同要求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责任:

必须按设计图纸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

在商场内执行有关工程操作规范,防火规范,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程安全及防火负全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

根据商场规定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做到工完场清;遵守商场的指示和规章。

乙方同意若未能按期完成工程,造成甲方开业延迟,所因此而引起的甲方损失,乙方将负全责,并同意在工程结算款内扣除。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本工程费用的支付共分为三部分:

自本协议签字后,甲方立即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即工程总价款的 40 %)人民币(RMB) 元

自乙方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贰周内,甲方收到全额工程普通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的,即人民币(RMB)元

自乙方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能及时进行维修。 甲方须付给乙方全部工程的余额(即工程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RMB) 元 。

违约责任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安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前半年内,如乙方未能及时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有权扣减乙方装修尾款。在保修期后半年内, 如乙方未能及时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如甲乙双方产生争议,需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专柜装修合同 篇2

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

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办公楼装修合同?装饰装修合同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合同书样本?装修施工协议书 甲方:乙方: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专柜装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商场专柜展厅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为主,部分半包和清工

5. 工程开工日期:

6. 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

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指派( )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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