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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33篇)

时间:2024-06-05 22:33:42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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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

我在教师给我们借的《三国演义》,是我深有感触的是《过五关斩六将》。讲的是关公关云长自从不把曹操赠袍的事讲给了刘备的两位妻子。然后就往洛阳而来,前至一关,名叫东岭关。守关的名叫孔秀,招了五百个官兵,孔秀下马要文凭,关羽没有,孔秀就不放行,说如果要走,就差人去想丞相禀报,关羽嫌太慢,孔秀就一身披挂拦住不让过,关羽大怒,举起青龙偃月刀,一刀就把孔秀劈死了。

关羽于是就带着刘备的两个妻子向洛阳进发早就有洛阳的探子报知洛阳太守韩福,韩福急忙把驻在洛阳的将军招到一齐,牙将(偏将)孟坦说先要他去和关羽打。假装落败让他追进关里,主公就要暗箭把他射死。

就在这时关羽到了,孟坦引了一千名官兵排列关口,不让关羽过去过去。关羽怒说东岭关孔秀已经被我所杀,你要找死吗?孔秀大怒,抡起双刀朝关羽天灵盖劈去,关公就举刀来迎。不到三回合,孟坦拨马就跑,关羽拍马追来。孟坦只是想引着关羽走,没想到关羽的坐骑是赤兔马,比他的快,只一刀,就送他回老家了,关羽收马回去。门后的韩福尽力地放了一箭,正中关羽的左臂,关羽用嘴巴箭拔了出来,血流如注,关羽冲到韩福面前,也是一刀就劈成了两半,关公用一块布包住伤口,担心又遭别人暗算。骑马直接到了下一个关口—是汜水关,守关者乃是卞喜。

他为关羽布了一桌酒席,暗中布下二十名刀斧手。吃着吃着,卞喜突然把杯子一摔,那二十名刀斧手一齐冲了进来,来砍关羽,关羽急忙把佩刀拔了出来,几下子那二十名刀斧手就“没了”,卞喜当然不能也没例外。从汜水关出来就奔到了荥阳,荥阳太守王植把关羽接到城里去休息,半夜却让胡班去放火。胡班看关羽一表人才,就把放火的事给关羽说了说。关羽大惊,连忙披挂逃出

城,刚出城,王植就带了一队人来赶来追击,关羽又怒,拦腰把王植砍成了肉条。又来到滑州地界,守关者刘延、秦琪拦住不让走,还大骂关羽忘恩负义,关羽刀起,刘延头落,刀落,秦琪头落!关羽所过关口五处,斩将六名,后人称之为—过五关斩六将。有歌曰:

挂印封金辞汉相,寻兄遥望远途还。

马骑赤兔行千里,刀偃青龙出五关。

忠义悍然冲宇宙,英雄从此震江山。

独行斩将应无敌,今古留题翰墨间!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的我们之间有些人中所不重视的友谊对于关羽来说居然是这么重要,即使过五关斩六将也要去见,这篇文章读完竟然有一种催人泪下的感觉。这就不仅仅是友谊了,而是同生死的那种友情,那种敢为朋友而去死的友情,而在我们此刻是绝无仅有的。而关羽居然肯为朋友而去死!这种精神是可歌可泣的,可见他们的友情是多么的无私啊,关羽为了刘备,宁可丢弃三等大爵位、赤兔马、和荣华富贵,也要去见他,这也表现出关羽和刘备的友情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而我们此刻许多人人生在世,求的就是官位、房子、车和钱,其实我也认为钱财乃身外之物,不要贪得无厌。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

阅读目的:

因为经典文学的阅读匮乏,所以想过做一点经典文学的阅读;因为读中学的侄女有一份中考名著书单,就从书单中选了《骆驼祥子》来读。

还没读过的名著,读一读侄女读过的或要读的名著。

阅读状况:

仅就小说而言,网络小说的快速阅读似乎把阅读水平拉低了,以至于阅读经典小说时总是很难读下去。打怪升级的爽文和社会现实的笔录阅读起来的难易度似乎是截然不同的。

事实呢,更大的原因应该是生活的快节奏和精神的疲惫很难静得下心来阅读经典。节奏太快,杂念太多,焦虑太强,才会一动脑筋就头痛。

所以,一本《骆驼祥子》,断断续续快两个星期才读完,且仅仅是读一遍,既没有抄录或标注喜欢的语句,也没有梳理书中的人物关系,更没有做内容概括、角色等。

仅仅是用眼睛读过一遍,有的,只是读过一遍的印象而已。

读后感赏析:

《骆驼祥子》的故事地点是北平,主角来自农村,仅此两点,就仿佛能勾勒出一幅画卷:北漂。农村出身,北漂,深漂,一线城市漂,生存之艰,发展之难,有体会的,足以形成一股社会思绪。

主角从事的职业是车夫,一个经常在上海滩、马永贞等影视剧看到的形象,感觉主要是存在于北洋军阀时代的一种职业。等看到本书是作者写于1936年而作者是出生于1899年的时候,就更知道这份职业的时期了。

1936年,是十年内战的最后时期,也是即将进入抗战时期的时间。小说的主角祥子,前缀骆驼,是个外号。外号都是来自他人对主人的某个印象取的。骆驼就有一个很鲜明的形象,腰是弓着的。

没有人天生「腰」是弓着的,那弓着的「腰」,都是岁月沉淀出来的。读完全书,到最后,读到的祥子最终是一个「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抬里的产儿」。

原来那个年轻足壮,诚实,努力,有力气,不怕吃苦的祥子不见了。原来那个无牵无挂,纯洁,要强,处处努力的祥子不见了。原来那个就算在拉车的营生里也认为能证明出自己的能力和聪明的祥子不见了。

被抓壮丁,几年的血汗挣出来的那辆车也没了;好不容易找到个不错的包月,没做多久,又碰到主家跑路,冒险卖骆驼和辛苦拉车的几十块钱也被侦探打劫了;被虎妞套路而推着成家,好不容易快当爹又难产妻儿皆亡;想寻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又不堪重负上吊死了……

祥子变了,变成了一个一般的车夫,那股正气没有了,吸烟喝酒,神态神气吊儿郎当,懂得拾便宜,能凑合就凑合。祥子变了,变得连车夫也做不了了,吃,喝,嫖,赌,懒,狡猾,掏坏,借钱不还,耍无赖,编慌骗钱,能怎么占点便宜就怎么做。

祥子变了,变得体面信用全无了,借不到只能骗了,骗不到只能有出钱的事就去干,各种抗旗子的事情都干,最后靠着摇旗呐喊的行家本事认识阮明,又靠着阮明换来六十块钱。读后感走在送殡的队伍里,那个曾经努力的,要强的,好梦想的,纯洁的祥子变了,变成了一个「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抬里的产儿」,灵魂随着身体烂化在摇旗耍滑里。

聪明和努力不足以使自己的志愿成为事实,努力与克己已经失败,那就随波逐流活成一只普通的老鸦吧,而一旦开始堕落,身体和意志就没法再坚持变好,最后总会在烂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远……

是祥子不想变好吗?不是啊。聪明和努力不足以使自己的志愿成为事实,努力与克己已经失败,希望已经变成绝望,谁还会希望着什么?

放弃美丽、活波、努力、要强和梦想,拥抱污浊、杂乱、麻醉和堕落,世道不见好,灵魂就会越陷越深,导致一切恶劣的行为,导致一切烂化的灵魂。

世道啊,生活啊,那残忍、冷酷、暴虐,足以把希望都夺走,毁坏所有的美好,把一个努力的、要强的、好梦想的.、纯洁的生命变成一个「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抬里的产儿」。

魔鬼出没于世间,在每个希望周围游走,在每份努力背后阻扰,就总会有一些生命遭受毒手承受苦难。生存艰难,生活不易,为那些历经苦难而保持美好的心灵唱一首赞歌,那是整个世道最美的赞歌。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3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尽管这理论有待实践证明,正确与否暂且不管,不过大抵可以看出读书的受重视程度,更有甚者,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提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将读书捧上了神坛,着实太过极端,并不可取。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在交谈。当今社会,物欲横流,实用主义似乎成了时代的主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推崇电子书玄幻武侠小说的阅读,将其视为打发时光,消遣娱乐的工具,整日沉迷于虚拟世界,越陷越深,痴迷程度与囊萤夜读,凿壁偷光的古人不相上下。倘若阅读前不好好审视一下书籍的质量,摆出一副拿手就读的架势的话,那么就算“博览群书”,也无济于事了。年轻人就应该多读点经典,从名人大家获得精神食粮,赏析作品的同时,感悟人生,陶冶情操,提升自身精神境界,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

从古到今,纵览一些名家巨作,往往都被烙上了时代的印记,淋漓尽致地折射出人生的缩影。读这类书籍,大都需要丰富的阅历与文化底蕴,不可操之过急,囫囵吞枣,必定难以下咽,而且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感悟也不尽相同。

从小到大,书籍陪伴我走过十几个春夏秋冬,《安徒生童话》向我展示了人性的真善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启示我持之以恒,坚韧不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引导我珍惜美好生活,积极乐观。还有很多书名早已忘却,但作用却不可估量,他们是我的人生导师,精神支柱,力量源泉,指引着我奔向胜利的彼岸。

古之圣人孔夫子韦编三绝,其勤奋程度可见一斑,圣人尚且如此,平庸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发奋读书呢?周恩来总理从小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正是这份远大的抱负与拼命读书的坚持,成就了一代伟人的传奇,而作为未来的军官的我们,更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从书籍中汲取营养,不断充实自己,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效仿古人“以半部《论语》治天下”,提升自身素质,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而努力读书。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4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liu——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5

文学作品经常令人回味无穷,比如说这本《黑天鹅紫水晶》,就写得耐人寻味。故事运用了拟人、比喻等修辞手法,生动地向读者介绍了我们不知道的动物世界,展现出了人与天鹅之间的珍贵感情。手捧墨香弥漫的《黑天鹅紫水晶》,我沉醉心迷,用了不到三天时间我就把它看完了。细细地观看后,那一幕幕情景都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面。

这部作品写了一个奇妙、有趣、感人的故事:约翰?威廉斯是一名年轻的动物学家,他来到森林是的目的是完成祖先的遗愿,偶然的情况下,他看见了珍稀物种袋狼与两只天鹅对战的珍贵画面,不小心吓走了袋狼却救了一个被他起名叫做紫水晶的.雌天鹅。雄天鹅死了,为了保护自己和小天鹅的安全,紫水晶让约翰当她的丈夫,之中发生了很多曲折的故事,体现出了紫水晶的伟大母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的遗愿是杀死4只黑天鹅在他的坟墓前,为他报仇,才能继承财产。可是约翰没有这么做,他销毁了祖先的遗愿。

有段故事使我记忆犹新:约翰一不小心压死了一只紫水晶的幼鹅,紫水晶当成没有明白这件事情,更没有责备约翰,半夜却又去了幼鹅死去的地点,想唤醒幼鹅,但幼鹅却永远的离开了。紫水晶一只充满母爱和灵性的天鹅,她不想让约翰内疚、惭愧,让约翰继续照顾生存下来的4只幼鹅,自己也要忘记这件事情。紫水晶真是一个深明大义的母亲,她的行为让我们人类不能不为之赞叹!

这个故事曲折,引人入胜。再说说杀死约翰祖先的天鹅也起名叫做紫水晶。约翰的祖先和他的三个好友吃掉了紫水晶的丈夫与孩子。紫水晶用了各种残忍的计谋,将他们害死了,这只天鹅真是残忍。但是杀死了她的丈夫与孩子的那些人们更加残忍。

看完后,我知道了人类的自私,懂得了动物世界里母爱的伟大。我知道约翰的祖先杀死紫水晶的丈夫也是出于无奈,但对于只天鹅来说,失去家人的这个伤害太大、太深、太痛。人们这种只为自己着想,不顾及别人安危的自私行为太可怕了,也值得我们深思。而现在的紫水晶却有着伟大的母爱,这种爱包容万物,融化冰霜。

我们应该珍惜动物、爱护动物,所有的生命都有爱。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6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这句话,是我国著名的作家冯骥才在《珍珠鸟》这篇文章中所写的。原本,珍珠鸟是一种害怕人的鸟,因为珍珠鸟信赖它的主人,主人也同样信赖他的珍珠鸟,彼此之间相互信赖,使一种害怕人的鸟变成一种大胆与人接触的鸟。这不就是一种美好的境界嘛?

既然,人能与动物都能彼此之间相互信赖,创造出美好的境界。那么人与人相互信赖,结果又会怎么样呢?

大家应该读过《三国演义》吧,小说里面有这一位主人公,他是蜀国的一将——关羽。在一次战斗中,被敌人的毒箭射中毒很快在他的身上蔓延开来,如不立即动手术,就会有生命危险。关羽信赖神医华佗,请华佗为他医治,华佗一到。关羽就毫不犹豫地让华佗为他做手术,因为关羽的信赖,自己的命保住了。

同样是华佗在治病,可是曹操却怀疑他存有异心,病还没治就把华佗杀了。过不了多久,曹操就病入膏盲,不治而死。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人与人之间缺乏信赖是多么可怕。

曾经听过一个发生在火车列车上的故事。一位列车长正在寻找一个护士,为一位快生产的孕妇接生。消息传开,大家议论纷纷,这时,有个中年妇女对列车长说:“我原来是一位护士,因为一次手术失败被开除。”列车长却说:“我相信你!”这句朴素的话语,使护士重新站起来。也是因为列车长的信赖,孕妇生产得非常顺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知道人与人之间相互信赖是何等的重要!

无论是人与动物,还是人与人,我们都要彼此信赖,因为“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可以增长见识,开阔视野。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毕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嘛。

这本书闲来无事时,随手拿来一本《谁动了我的奶酪》来看。当我读完这本书时,觉得自己好像也置身于这个迷宫里一样,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故事中有四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讲叙了他们在一个迷宫里寻找奶酪站,当他们寻找到了第一个奶酪C站后,小矮人就在这里坐享其成,再也不愿意去寻找新的奶酪站,而小老鼠们却一天天在观察奶酪站变化,直到有一天,奶酪C站已经没有奶酪了,两只小老鼠便又去寻找新的奶酪站,最终找到了另一个更大的奶酪N站,而小矮人却始终不肯接受所发生的变化,后来小矮人唧唧在经过不断的思想斗争之后终开走出了奶酪C站,开始寻找新的奶酪站,并最终来到了奶酪N站,哼哼却不听劝告,不肯接受现实,而不愿意离开C站。

读完了这本书,书中所描绘的四个活灵活现的角色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嗅嗅和匆匆能够及早地嗅出变化的气息,并迅速开始行动;哼哼则是因为害怕变化而否认和拒绝变化;而唧唧则是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时,能够及时地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它让我记住了一句话: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不断地去享受变化。这样你会不断进取,从而迈向成功!如果你只是一味地去依赖你原先的“奶酪”,不去寻找新的“奶酪”,那你终究会一无所有,因为有一天“奶酪”是会被你享受完的,到那时,你就会产生疑惑:“奶酪”为何会消失了呢?谁动了我的“奶酪”?

生活的大海并不总是风平浪静的,此起彼伏的波浪会一层一层地不断地向你涌来。倘若只是因为寻得一块小小的“奶酪”就自鸣得意,认为可以享受一辈子,而不向新的目标前进,那么你就会有葬身大海的危险,因为他们总是会悄悄地夺走你的“奶酪”,而你也必须做好“奶酪”被夺走的准备。不要当“奶酪”没有时,还不知所措,只是呆在原先的地方,期待新的“奶酪”从天而降,这只是无意义的举动。只有越早放弃旧的“奶酪”,勇敢地闯入生活的迷宫中,尝试冒险,享受寻找新“奶酪”的过程,这样你才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世间的一切都处在变化之中。静止是相对的,变化才是永恒的。即使是至亲好友,总有一天也会分手;无论太阳多么明媚,总有日落西山的时候;雪无千日在,花无百日红,这些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变化总是在发生。而我们应该做到的是:感知变化,预见变化,追踪变化,适应变化,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并不断地享受变化。

我认为自己就特别像哼哼那样否认和拒绝变化,永远都在原地踏步,这样是很难改变现状的。此时此刻的我更要经常闻一闻自己的“奶酪”,看它何时变质。因为我已经长大了,不可以像从前那样把自己困在旧“奶酪站”中,我必须踏出这个圈,去饱览群书,“山穷水尽”与“柳暗花明”仅仅是一步之遥。

生活在不断地寻觅中开始,却始终没有结局。也许最终我们要得到的已不是那份“奶酪”,而是寻求的快乐,在寻求中体现生命的价值。;让我们记住奶酪墙上的那句话吧:变化总是在发生,尽快适应变化吧。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8

我从小就很爱读书,因而妈妈经常给我买一些书。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妈妈买了一本我盼望已久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可把我高兴坏了,晚上匆匆地做完家庭作业,我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渐渐地,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深深地把我迷住了,不知不觉中夜深了。“琪琪,你这个小书迷,也不看看几点了,早该睡觉了……”在妈妈的一再催促下,我恋恋不舍地钻进了被窝。可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脑海中老是翻腾着书中的故事情节。夜,静悄悄的,起身偷偷一看,爸爸妈妈早已进入了梦乡,于是我慢慢地打开台灯,情不自禁地又看了起来……第二天一上午的课都打不精神来,我暗暗地告诫自己:今后可不能再熬夜了,要不然会影响学习的!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的眼皮还有些睁不开呢,可一看到餐桌旁摆放着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的精神头一下子就来了,一只手往嘴里扒着米饭,一只手翻开书本眼睛眨也眨地看着,差一点儿都把饭喂到鼻孔里了。“你这个小书迷呀,吃饭时可不能看书……”妈妈一边嗔怪着我,一边将书收了起来。

就这样,厚厚的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欣赏完了。我对一本本故事书中的生动情节和精彩描写充满了向往,过不多长时间,就会缠着妈妈带我去逛新华书店。我也成了 “多看少买的小书迷”,在书店中一蹲就是多半天。妈妈看到我着迷的书就会买下来,时间一长,我的小书房里的书香气就更浓了。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在伴我成长,做一个小小书迷真是一件幸福的事。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很早就看到过穆斯林的葬礼这个名字,只是我没有宗教信仰,我一直以为它是关于宗教信仰的东西,所以我一直都没有翻过。

后来,有一次,实在无聊了,然后问同桌有什么课外书可以看,同桌就给我了这本书,说挺好的。于是,我就半信半疑的打开了书。初开始,确实跟我料想的差不多,平平淡淡,跟宗教相关的比较多一点。但是后来,我读到了关于新月的章节,被新月的纯真无邪和活力所打动了。随着情节的继续发展,我的心已经完全被牵动了。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啊?即使知道得病了,依然如此坚强,依然不忘投身于自己所热衷的事业。那懵懵懂懂的爱情,深深地刻进了骨子里,使我这个无知的少年也开始幻想爱情的美好。

虽然最后是一个很凄美的结局,新月依然没有抗胜病魔,但是她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我成为了哥哥》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布里吉特·贝斯奇勒。书中的主人公范森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以前,他总觉得哥哥萨维埃抢了他的风头,而爸爸妈妈的眼里总只看到哥哥的优点。直到有一天,哥哥整个人突然变得无精打采,连饭都吃不下去,爸爸妈妈看了很不满意,但范森心里很得意,这次他终于有表现的机会了。实际上,哥哥是生病了,而且是病得很严重。家里每个人的心情都糟透了,而哥哥,他再也不是那个世界最厉害的哥哥了。当家里人被哥哥的疾病给压倒时,范森却告诉自己:“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他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哥哥”,去尝试着帮助萨维埃。

我觉得范森是个要强的孩子,他在哥哥生病后渐渐长大了,可以从别人的立场看东西,知道要帮助家人度过难关。

我也有个哥哥,哥哥比我大5岁。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工作忙,哥哥经常在家照看我。爸爸妈妈总是夸哥哥很能干,我很不服气。什么事都争着去表现,结果弄出很多笑话。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在家。我看见爸爸在房间里看文件,我就偷偷的在客厅把鱼缸的小金鱼都捞出来,让它们排队“剪指甲”。妈妈晚上回家发现小鱼全死了,并且尾巴全被剪了,气的脸色发白,要打我。哥哥拉着我躲起来,他还说:“傻妹妹,小鱼的尾巴就是小鱼的脚,不是指甲。下次不能做傻事,以后做事前一定要告诉哥哥。”

我哥哥现在长得很高,比爸爸还高,他上中学了,而且还要住校。每次他上学前妈妈给他准备很多零食,他总是每样都给我留点。很让我感动。在他上学后我就会给他打扫房间,每次他回家总有个整洁的房间。

有个哥哥真好,我也努力的让哥哥感觉到有个妹妹真好。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万物简史》的书。它使我了解了我以前不知道的知识。

托马斯·爱迪生在1849发明了电灯电报等,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阿尔瓦丁·费希尔在1901年发明了第一台电动洗衣机,解放了人们的双手,洗衣服变的轻松了。但是并没有获得消费者的认可,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开始得到人们的重视;托马斯亚当斯在1869和自己的儿子一起开始了口香糖的早期历史,让我们的口气变得清新;腓尼基人是历史上一个古老民族,又称闪族人。是他们最先发现了玻璃,玻璃能制成饰品,建筑用的材料。

我要好好学习,将来也做发明家,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做出更多的贡献。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一开始,看到文章的标题叫作“超人”,感觉非常得匪夷所思。很好奇善良又充满爱心的冰心奶奶怎么会写这一类的文章。

小说在开篇就写到“何彬是一个冷心肠的青年”,这一句话,就断然地对何彬的性格下了一个简单明了的定义。然后大肆渲染了何彬的“冷心肠”,介绍了何彬的生活环境与特点:他住在一座很多人同居的大楼里,这一特写放大了何彬与众不同的一面,即他冷漠孤独、不近人情、不轻易与人打交道、从来不会寄出和收到一封信、不爱任何有生气的东西,屋里如同山洞一般阴冷。何彬甚至还认为“世界是虚空的,认识是无意识的,人和人、人和宇宙、人和万物都不过如同演剧一般,上了台是父子母女,亲密的不得了,下了台,摘了假面具,便各自散了。哭一场也是这么回事,笑一场也是这么回事,与其互相关联,不如互相遗弃,爱和怜悯都是恶。”看到这里,我开始有点纳闷,这就是“超人”?在我们脑海里,超人不就是那种可以拯救世界,帮助人类的那种人吗?

看完全文后,让我明白,文中“超人”其实是当时社会下的一些典型青年知识分子。因为五四运动,并没有给人真正的精神寄托,使得他们没有了意识,没有了目标,没有理想,开始对人生产生消极的一面。

文章的最后,何彬被感化了。“世界上的母亲和母亲都是好朋友,世界上的儿子和儿子也都是好朋友,都是互相牵连,不是互相遗弃的”。这使我懂得,无论时代的现实多么的黑暗,多么的残酷,无论人伪装的多么的无情,最终都敌不过爱的力量。母爱,人与人之间的大爱,都会带着这样悲观的超人走过荒芜的沙丘,来到爱的天堂。

原来,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超人”存在,人都是需要爱的。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手指》一文,反复读来,耐人寻味,启的匪浅。小小五指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突然变得高大而光彩夺目。小小五指虽然形象各异,胖瘦高矮不同,但他们却不分强弱,互相尊重,互相支援,他们只是默默的‘耕耘’,无私奉献,却从不夸耀自己和索取什么。他们是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无论粗活细活脏活累活或大事小事,都能高质量地完成。手指的精神,向我们揭示了“团结就是力量”这一永不变的真理。

春节前,在我国南方发生了特大雪灾,其程度之严重,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是历罕见的。

我还想起了以前参加拔河比赛时,由于几个同学观点不一致,比赛开始了,前一个同学卖力的拉着,可是后面的同学一个往左拉,一个往右拉,不能形成合力,结果输了。这一事例也从反面告诉了我们不团结必然会失败的道理。人群的全体同人指的全体一样,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战胜一切困难,办好一切事,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美好、和谐。

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要学习手指们的精神,激励自己健康成长,不断进步!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读了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非常佩服,对文中的“我”能有如许的儿时同伙而感到非常雀跃。少年闰土非但聪慧,活泼,而且知识雄厚,给人们留下了难以消逝的印象,使我对他发生了佩服之情。

少年闰土非常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亮堂堂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存在屯子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边的习俗。还可以晓得,他的怙恃非常疼爱他,要不然,怎样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慧,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刻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如今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季,气候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水,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山河酿成了粉装玉砌的天下。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旷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索一拉,鸟就被捕住了。另外,他还了解很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炎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风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晓得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兔脱了。……我读到这里,宛若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全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显露的机灵大胆,使我更为佩服他了。

闰土知识雄厚,我和他一比,真是惭愧,我成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认识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缺少。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陋,我应当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效的好门生。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女巫》是一本不错的童话,创造出了与其他童话里截然不同的女巫形像。

在大家的'印像里,女巫都一定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蓬,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其实,真正的女巫和普通女人几乎一模一样。但是——请注意“几乎”这个字眼。女巫有尖爪子、秃头、怪鼻孔、怪眼睛和蓝口水。女巫对小孩子恨之入骨,所以,未满十八岁的同学们,你们遇见了具备上述特点的女人,就要马上溜走哦。

在故事里,“我”在偷听女巫们的年会,被女巫发现,变成了一只老鼠。但是,“我”的姥姥和“我”共同击败了女巫们,救了全英国的儿童。最后,“我”和姥姥去了挪威,她的家乡在那里。“我”和姥姥策划了将来忙忙碌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勇敢地面对一切,失败了,不要灰心,振作起来,一定能克服困难。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从第一幕的二部长期,他显然已经无法听到舞台上的演唱。他将乐曲的进度减缓了许多。当乐队跟着他的指挥棒进行时,歌唱演员们径直向前走。随后是一阵乱糟糟的景象。

常任乐队指挥乌姆劳夫建议休息一会儿,却没有说明什么理由,仅仅和歌唱演员谈了几句又开始了。接下来又是一场混乱,只好再次暂停。谁也不忍心对他说:“你走吧,可怜的人,你不能在指挥了。”贝多芬不安起来,他用命令式的口吻叫我过去,我走到他旁边,他将记录本递给我,示意我写。我写了下面几句:“求求您别再继续了,回去后我再告诉你理由。”他一口气跑回家,一进去便倒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双手捂着脸,就这样一直呆到晚饭。吃饭时他一言不发,脸上是极度沮丧和痛苦的表情。在我和贝多芬的交往中,没有一天能和十一月这天相比。他的心,到死也无法忘记这可怕的一幕。我读到这,我的心中深深地感觉到贝多芬内心对命运的挣扎,对耳聋的痛苦。一个才华横溢的音乐家,在音乐界才大显身手,将自己对音乐的热爱送给大众的时候,耳聋却不请自来。

这样的灾难真是灭顶之灾!但是,贝多芬没有被打倒,他顽强地站了起来。

他把耳聋这片阴暗的乌云用力挥了开来。他创作了永垂不朽的《欢乐颂》!他在自己痛苦时还不忘带给人们美好的音乐!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在这次寒假中,我阅读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大开眼界,从中领略了英雄风采,它就是——《杨家将》。

这本书是明朝的一本著作,书中主要讲的是:北宋大将杨业一家保家卫国·誓死抗争的英雄传奇故事。小说塑造了人们喜爱的爱国英雄形象,如英勇忠义的杨令公·智勇双全的杨六郎以及巾帼英雄穆桂英·余太君等杨门女将,他们大破天门阵·血战金山,十二女将征西等故事流传至今,充分体现了杨家将伟大的爱国主义情怀。

我十分佩服杨家英雄,他们个个文武双全。杨家英雄们不管受到奸细怎样的陷害与欺凌,但是都没使他们气馁,一直是精忠报国。他们一家在每一次的战争中,都是死亡惨重,凄惨凌凌。在看那本书时,看着看着,我的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我最最喜欢里面破阵的十二位女将,她们分别是周夫人,耿金花。重阳女等。她们遇事镇静,不怕危险,英勇奋战,消灭辽国,保卫宋国。

因此,我请大家有时间的话,也阅读一下这本书,你读过这本书,也会像我一样受益匪浅。无论以后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困难,都会迎难而上,不会退缩。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毛毛》的书。

《毛毛》的主人公是小女孩——毛毛,毛毛是一个心地善良的流浪儿。只要你把烦恼说出来,她就会帮你解决问题,让你放下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毛毛很勇敢,敢于和恐怖的灰先生做斗争。灰先生是时间窃贼,他全身都是灰色的,就连抽的雪茄都是灰色的,他骗人去他的时间储蓄银行里存时间。灰先生有了时间,却把时间放在时间花里,卷成雪茄烟,依靠他窃取的时间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命。毛毛的朋友也被灰先生骗了,毛毛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自己的朋友,她跟着一只乌龟去时光老人侯拉的家看看有没有办法。后来毛毛知道了一个秘密,最终战胜了灰先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毛毛和灰先生做斗争时,毛毛聪明、沉着、冷静,毛毛真勇敢,毛毛主要战胜灰先生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她不会被物质上的东西而迷惑,一直保持着愉悦的心情。相比一下,我们也不是该这样吗?我们应该保持着愉悦的心情,不要被金钱、物质给迷惑了。

有一次,我贪玩电脑,作业都忘记做了,害得我赶作业赶到好晚。

我们还要学会节约时间,节约生命。

行动起来吧!快乐起来吧!小心不要被“灰先生”给骗了哦!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少年励志小说,书名叫《我成为了哥哥》,里面讲了一个名字叫范森的男孩克服困难,让他的家在一次充满欢声笑语。

故事在一个普通的、日子过得平淡如水的家庭开始了,那一天范森和自己的家人去荒岛玩,在路上范森一直很兴奋,因为他终于能出风头了,在以前旅游的时候哥哥走在前面,萨维埃总是很兴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爸爸也很喜欢和哥哥萨维埃说话和聊天,因为爸爸觉得萨维埃又高又壮,有男子气概,而自己呢,小屁孩一个,哪有什么资格加入他们的谈话,现在好了他终于能走到父母和哥哥前面啦!这下爸爸妈妈不会在看不到自己了!可到了荒岛他才知道哥哥病了,而且病得很重,哥哥得了脑膜炎,也就是说爸爸妈妈最疼爱的大儿子变成了一个智障,这让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么没了,这件事情过后范森一家人便生活在沉默里,因为这件事情范森的妈妈的头发在短短几个星期里变成了灰色,但经过一家人的努力,范森的妈妈走出了阴影,萨维埃的情况比以前好了许多,范森也变得有自信、不再羞见于人,这个幸福的家庭又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放弃,无论前方有多大的困难,我们也会挺过去。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鸟儿的家是天空,小花的家是大地,小鱼的家是大海……,我的'家是幸福的港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同样,范森也有一个家,他的家怎样呢?让我们一起走进《我成为了哥哥》。

《我成为了哥哥》这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布里吉特。贝斯奇勒所著,是一本成长励志小说。

主人公范森原本有一个美好的家庭,由爸爸、妈妈、哥哥和自己组成。范森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以前,他总觉得哥哥萨维埃抢了他的风头,而爸爸妈妈的眼里永远只能看到哥哥的优点。直到他们全家去旅行的那天,哥哥因为发高烧导致智力降到了婴儿的水平,他不再会自己穿衣服,不会走路,甚至丧失了语言功能。家里的每个人心情都糟透了,往日幸福的家也不见了……

就在家里人都被哥哥的疾病压倒的时候,最小的范森却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他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哥哥”,去努力尝试着帮助哥哥,渐渐地,哥哥有了好转,慢慢在向前进步……

当我含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泪珠合上这本书时,心里久久地不能平静。

范森,一个年仅12岁的孩子,一个我们的同龄人,一个原来只会关心自己的人,却对自己的哥哥不离不弃,始终陪在他的身边帮助他,关心他,对他充满信心,看着他一天天的好起来……他面对现实的生活是多么地坚强勇敢,多么地执着啊!怎能让我不感动,不佩服!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上个学期,我看了《查理九世》这系列以冒险破谜为主题的小说,它讲述了一群四年级的小学生和一条叫查理的有着皇家血统的狗通过重重困难,破解一个又一个在大家心里困惑已久的百年迷团,

墨多多(墨小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原本是个碰到问题就会害怕的男孩,经过了这几次冒险,他一步一步变成了一个冷静的男孩。他的三个小伙伴也是这样。

当我细细品读《查理九世—厄运水晶头骨》时,我全身的毛孔都竖了起来,空气似乎在这一瞬间凝结了,会唱歌的头骨、空洞的双眼,这些让我毛骨悚然。但是看查理九世,我自己就像书中的墨多多一样,不弄清真相不放弃,像虎鲨一样勇敢,像扶幽一样聪明,像尧婷婷一样细心。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勤 奋 出 天 才

读了贾祖璋写的文章《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我明白了天才出于勤奋的道理。

现在,有许多同学来到学校不懂得把握时间,整天无所事事。

我不禁痛心得这样想:“要把未来的建树比作红花开放的话,他们不知道自己能否变成一朵红花,也不知道如何成为一朵红花。

”的确,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呢?有些同学并不理解,在他们看来,花红,就是因为它本来就是一朵红花。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

凡事都要经过一番努力才会成功。

如:拓鹏同学吧,他在小学毕业前是老师眼里难管的学生,同学眼里的小霸王,学习更不理想。

可是升入初中以来,几次考试成绩都名列全年级前几名。

为什么他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呢?原因就在于他自己勤奋,并有老师的帮助。

要想使自己变得“红”当然,这必须有决心,有恒心。

新中国的青年是有志气的,是不甘落后的。

然而,我认为要使自己变为一朵艳丽的鲜花,得有两个条件。

一是靠辛勤的园丁—人民教师的培育。

是他们用知识的甘露滋润着我们,是他们成年累月,风风雨雨,精心地培养,细心地浇灌着我们;二是“花朵”自身的努力。

如果他们从小不吸收丝毫的阳光雨露,拒绝园丁的培育和修剪,便会营养不良,体弱多病,那又怎么能成为百花园里一朵鲜艳夺目的红花呢?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岂能心安理得,得过且过呢?难道我们不能成为无数鲜艳的小花朵,点缀祖国的山山水水吗?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用了一上午的时间读完《我成为了哥哥》这本书,合上书本,它带给我的回味和震撼还在脑海中回荡着。

这本书是由法国作家布里吉特·贝斯奇勒所着,是一篇见证孩子内心变得强大的成长励志小说。这本书大致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对兄弟,哥哥叫萨维埃,弟弟叫范森。在家里,爸爸妈妈的眼里永远只能看到哥哥的优点,所以,弟弟总是认为父母关爱哥哥更多一些,他总认为哥哥抢了他的风头,他总想成为哥哥,受到父母的重视。直到有一天他们全家去徒步旅行时,哥哥整个人突然变得蔫儿蔫儿的,无精打采,连饭也吃不下了,父母看到哥哥这样很不满意,认为哥哥没带好头,而弟弟看着却很得意,这次他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了。但回到家里,家人才发现哥哥原来是生病了。

因为发高烧,哥哥萨维埃的大脑受到了损害,尽管他的身心会不断成长,但他只能像一个婴儿那样生活,智力降到了婴儿的水平:他不再会自己穿衣服,不会走路,甚至丧失了语言功能,家里的每个人心情都糟透了,往日幸福的家被阴霾笼罩着……

哥哥生病后,父母大吵了一架,家里每个人的心情都糟糕透了,为了照顾哥哥,家里忙得团团转,连外婆也来时不时的帮助照顾着哥哥。而照顾这样一个生病的人实在是太累、太麻烦了,父亲甚至都要放弃对哥哥的治疗和照顾,但都被弟弟给劝阻了。弟弟说:“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

弟弟开始放下从前的偏见,积极地投入到照顾哥哥的工作中去。他经常陪着哥哥玩耍,给哥哥讲故事,还常教哥哥弹钢琴,他哥哥最喜欢的歌曲就是《两只老虎》。于是,弟弟感觉到,自己就是哥哥了,他长大了,给家里分担忧愁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是成长?

现在的孩子,总以为穿上妈妈的高跟鞋和漂亮衣服,涂上口红抹上眼影就是成长,总以为是穿上了爸爸的西装、蹬上皮鞋、打上发胶、喷上古龙香水就是成长。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真正的成长。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理解了什么是成长。成长并不是你打扮成大人就是成长,而在于你是否意识到来自家庭的责任以及去学着分担,学会照顾家人也是一种成长。我们要为父母、为家人做的事情很多,比如帮妈妈做一点家务活,在父母吵架时劝架,在父母烦闷时做他们的情绪垃圾桶,为他们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自己的学习少让父母少操心等等。我认为内心的强大、独立,会分担责任,这就是成长——真正的长大!这也是我读完《我成为了哥哥》的感受。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我们XX幼儿园举行了读书沙龙活动,我四月份主要针对《幼儿园角色游戏》一书进行了阅读学习。阅读《幼儿园角色游戏》一书,无论从幼儿角色活动教育的理念上还是在幼儿角色活动工作指导策略上都给予了幼儿教师可操作性较强的引导。书中对幼儿园教育学的基本特征以及幼儿园教育活动指导中的基本理念、指导策略、教育活动形式以及评价问题等均有详细的介绍。在体例上,每章开始有内容介绍,文中有给教师的反思与写作,以帮助教师反思,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真正结合、作者与读者的有效互动。从中使我对教育活动有了系统的认识,更进一步地完善了我的教育教学活动。

书中第三章“幼儿园教育活动指导的基本策略”中,以通俗易懂的知识与案例来让我们知道教师为促进幼儿发展,在与幼儿互动活动中所采取系列的指导方式、方法,是教育活动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并根据具体活动的情境和幼儿的需要及时调整具体方法,即该如何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为我们展现的是一幕幕生动形象的教育情境和一个个有的放矢的指导策略。 经过学习,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方式要随着理念更新,来一次重新的定位,多关注教学实践操作层面,多关注游戏细节,多关注游戏实效,多关注幼儿的认知程度和今后的发展,并将其作为自己游戏的出发点,不断创新自己的游戏智慧,提升自己创作角色游戏水平,才能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形势的发展要求。学前教育关系到儿童一生的可持续发展和国之兴盛,这对我们的幼儿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挑战。

平时我们在游戏中经常采用的评价是教师在游戏活动过程中的互动性评价和游戏结束后的分享性评价。并且还有一些其他的方法,但这两个是常用方法。在互动性评价中教师很多的时候是随时随地介入其中直接对幼儿的作品和行为指出毛病或者对于幼儿提出的问题进行直接解决,没有给幼儿思考和探索的空间。根据书中的阐述,进行互动性评价时,当教师发起互动时,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方式,不要干扰幼儿的活动;当幼儿发起互动时,教师要积极回应,并且把更多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权力抛给幼儿,可以运用自然交流、情感激励、角色互动的具体方法进行。

还有一种是分享性评价,我们经常是请幼儿来讲述在游戏中获得的游戏体验,和大家一起分享。但在这个评价形势中,其中还存在很多需要我们值得研究和深入的地方,把这个评价形式完善的更好。例如:在请幼儿讲述自己的游戏经验后,教师可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进行强调、延伸和发展,或者用一个更好的词来形容就是“整合”。在这其中,包括幼儿的常规纪律、德育教育、幼儿的个体差异、幼儿的情感教育等一些无形教育可以整合在其中,教师从平凡的小事中发现教育的价值,进行提炼、升华,促进幼儿发展。

热爱读书的人,知识不会老化;善于阅读的人,才思不会枯竭。读书不仅可以读懂知识,还可以读懂社会,读懂人生,更可以读懂自己。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扩展自己的视野,用科学的理论去指导实践,在教育科研工作中,才能够有理性的思考、深刻的认识,并能游刃有余地解决实际问题。所以,我要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这样,可以让自己的生命活的更加精彩!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作品经常令人回味无穷,比如说这本《黑天鹅紫水晶》,就写得耐人寻味。它介绍了我们不知道的动物知识,也道出了人与天鹅、动物的珍贵感情。用了不到几天时间我就把它看完了。细细的观看后,那一幕幕情景都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面。

这部作品写了一个奇妙、有趣、感人的故事:约翰·威廉斯是一名年轻的动物学家。来到森林是的目的是完成祖先的遗愿,偶然的情况下,他看见了珍稀物种袋狼与两只天鹅对战的珍贵画面,不小心吓走了袋狼却救了一个被他起名叫做紫水晶的雌天鹅雄天鹅死了。为了保护自己和小天鹅的安全,紫水晶让约翰当她的丈夫,之中发生了很多故事,体现出了紫水晶的母爱。祖先的遗愿是杀死4只黑天鹅在他的坟墓前,为他报仇,才能继承财产。约翰没有这么做,销毁了祖先的遗愿。

有段故事使我记忆犹新:约翰一不小心压死了一只紫水晶的幼鹅,紫水晶当成没有明白这件事情,更没有责备约翰。半夜却又去了幼鹅死去的地点。想唤醒幼鹅,但幼鹅却永远的离开了。这说明了紫水晶不想让约翰内疚、惭愧,让约翰照顾生存下来的4只幼鹅,自己也要忘记这件事情。紫水晶真是一个深明大义的母亲。

再说说杀死约翰祖先的天鹅也起名叫做紫水晶。约翰的祖先和他的三个好友吃掉了紫水晶的丈夫与孩子。紫水晶用了各种残忍的计谋,将他们害死了,这只天鹅真是残忍。但是杀死了她的丈夫与孩子的那些人们更加残忍。

看完后,我知道了人类的自私,母爱的伟大。我知道约翰的祖先杀死紫水晶的丈夫也是出于无奈,但对于只天鹅来说,这个伤害太大、太深、太痛。但是人们这种只为自己着想,不顾及别人的安危的自私行为太可怕了。而现在的紫水晶有着伟大的母爱。我们应该珍惜动物、爱护动物,所有的生命都有爱。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寻找黑骑士》,下面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在翠湖公园里,三宝、胖头、二丫在小树林的交友会上都没有交到能互相帮助、相互学习的朋友。三宝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好朋友—黑骑士。于是三宝在爸爸(笑猫)、球球老老鼠的陪伴下,踏上寻找黑骑士之旅。

在寻找路上,它们先在北郊遇到一只瘸脚狗—黑狐,它自卑、爱撒谎,它缺少了黑骑士的自信和威武。于是它们再前往南郊,遇到了势利眼—黑狼,这个小心眼的黑狼缺少黑骑士那颗宽容的心。然后它们又前往东郊遇到既懒惰又忘恩负义—黑狮,但它一点都不像勤快懂得回报的黑骑士。虽然它们三个的外貌都像黑骑士,但性格就截然不同。然而在三宝的不断寻找和思考下,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它们在西郊赢来黑骑士的出现,一只优秀的导盲犬。就在花好月圆的中秋晚上,只见闪闪的灯光一亮,调琴师坐上了华丽的钢琴椅,高高地演奏起动听的曲子,此时正是三宝和黑骑士重聚的时候了……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明白了一个道理”交友不慎,终生抱憾“,同时启发我要做一个品德端正、诚实有礼的人,还要学会尊重和包容别人,这样我才会有更多的朋友,而这些朋友就是我一辈子的财富!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29

身为中学生的我们,都明白一个学习道理——读书要勤于思考,但我们还应做到“崇尚廉洁”。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身为接班人的我们无论多艰辛都应完成这个任务。

你们知道吗?只有勤于思考,才能悟得更深,亓步得更快,我们既是学生,动脑筋,勤思考是必不可少的。

读书勤于思考的人,看到难题,总会不厌其烦地思考,哪怕费上九牛二虎之力也要算出这道难题——大有做不出此题誓不罢休的气势!而反之,不勤思考的后果便可想而知了!总之,你定要清楚,勤思考能让爱学习的人变聪明,爱学习的人必定是聪明之人,聪明之人必定是爱思考的人,爱思考的人必定有莫大的勇气,莫大的自信,莫大的快乐!我们是学生,读书时部要思考的,勤思考才能使我们坚持不懈地去学习!

读书勤思,我们学习中必不可少。而崇尚廉洁呢?自也是我们所应做到的,这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推崇的一种人格境界,它要求人们诚信、廉洁、正直。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学生,我从课外阅读中了解到中国历史有上很多官员因为犯错而成为阶下囚,同时在阅读中也看到了很多两袖清风,为民办事的清官,好官。于是我想在今天我们这个文明的时代里,作为一名人民的公仆更要抵制纷繁复杂的诱惑是,廉洁道理人人都懂,腐坏分子也要懂,但人性的缺陷使其不能抵抗诱惑。所以,我说崇尚廉洁,而并非拥有廉洁,当廉洁未成为一个人的信念时,廉洁只是外在的。

我想,只要我们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堂堂正正地做人,干干净净地做事,且能勤于思考地读书……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更担负建设强大祖国的重任!

我们要读书勤思,崇尚节俭,知晓廉耻——也就崇尚廉洁了!只有这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建设国家的优秀接班人!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30

书,伴随我成长

“噼里啪啦……”窗外,小雨不断如珍珠洒落下来,可是,我却沐浴着永不停息的书雨。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正如刘向所说,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智慧的来源。

各种蠢事,在每天阅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烤在火上一样,渐渐融化。书籍犹如朋友必须慎重选择。书藉是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的把珍贵的货物送给一代又一代。书,如此重要。

我经常读书,因此,我还经长得奖哩!如“作文小能手”。这些名誉中也有幕后工作者“书”呢!因此,我与书有了不解之缘,也是作文使我下笔栩栩如生,也便我作文考试参考,渐渐地书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书了。“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应正了这句话。正因我的“读书破万卷”所以“下笔如有神”。作文考试,正因我读的书多,所以作文考试经常打满分,也让老师、同学刮目相看。

因为读书,我的作文不但提高了,还因为书让妈妈把我教训的落花流水。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三国演义》正看得入迷了,突然叫我把锅盖给她,我便把“锅盖”听成了“草帽”,我找呀找,终于找到了便马上递给了她,“你拿草帽干嘛?”妈妈问道。“不是你要的吗?”我回答。“我让你拿锅盖,不是草帽。”这时他看到我手里的书,顿时明白了一大半,她又好气,又好笑。数落我:“你这个书呆子呀……”我不好意思一笑:“没事下次旅游不用找草帽了!”

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人。读书破万卷,书,让我明白了真、美、善、恶、让我明白了好坏是非、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这,要感谢书,就是它,让我增长知识……

书香,书中带香,这种香是我回味无穷,书的格调多么美!我喜欢读书,我也想让大家与我在书的情调中飞舞,体会知识的的奥秘是多么的无穷!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31

扬花三月,故郁伤城

榆钱微黄,杨花满城。春意就在这一寸一寸的日子里绿透了三月的原野,也绿透了少女的心。

三月春光美,情窦初开,煞憔悴。

当春带着呼唤,带着蛊惑,吹到每个人的心坎时,翠姨,和“我”的堂哥哥大概是恋爱了。 初见翠姨,印象深刻的是“她长得窈窕,走起路来沉静且漂亮,讲起话来清楚的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当我在脑海里细细描摹着一个清末时期身着修身旗袍,宛如玉兰般温婉可人的大家闺秀时,怎会想到,她竟是一个可以为了注定无果的爱情而死去的刚烈女子。

翠姨的妹妹是美丽的,她的美是姿容绰约的余容,美得张扬。而翠姨的美,是安静而内敛的,像是静洒幽香的兰花,窈窈窕窕的往那一站,却是说不出的动人。

翠姨的妹妹是个可爱的女子,心热,讨喜,和平常女子一样,喜爱着芜芜杂杂的衣裳,合乎着应有尽有的原则。如余容一般,美得一览无余,美得尽收眼底。

翠姨却是不同的,她是个有钱人家的姑娘,是看似再传统不过了的女孩子,可她纤细而沉静的身子里,藏了多少大胆,甚至“要造反了”的念头。她想读书,想接触洋文化,甚至想拥有自己的爱情。但这些都是当时所不允许的,于是她将那些热忱的思想,连同对堂哥哥的爱意,都敛进了自己静静垂下的眼眸。她像一枝素白的玉兰,美得雅致精巧,美得惹人探寻。

翠姨的爱情是内敛的,是矜持的。她的爱情,是她的秘密,好像要被她带到坟墓中去,好像天底下没有一个人值得她诉说。就像她苦寻不得的绒绳鞋,她爱之如斯,但必得等许多人都采办了,她才动心,才开始去找寻,可却再得不着了。

她与堂哥哥相爱,又从不表露。就像看着自己喜爱的绒线鞋,她看守着她的爱情,一味地喜悦,一味地哀伤。她像一棵风雨中的兰花,凄凄地摇晃,不屈不挠又无比沉痛地生存,她忍受着这社会给她带来的一切,但又不甘心就此认命,她不愿与她妹妹一样,与这世间大多女子一样,找一个好的夫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看似风光的,痛苦的嫁出去,活完这一辈子。

翠姨看似守旧的心里,是渴望着一些新的东西的,她喜欢上过学堂的“我”,喜欢各色的花边儿,喜欢夏日流行的银灰色市布大衫,也喜欢心里那个埋得深深的,不愿提及也割舍不去的爱情。

终于,翠姨也订婚了,和她初初订婚的妹妹一般,翠姨变得阔气了,衣裳翻新,装扮摩登,面上是白的粉,唇上是桃的红,得尽了女人们艳羡的目光,但她在“我”的眼里,却是还没有原来美丽。

翠姨待嫁的三年,大概是她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她待在“我”的家。在这个比较有势力地位的家庭里,孩子们接受了新潮思想,在“咸与维新”的氛围里,翠姨找到了一种新奇的快乐。这里的男女之间比较开通,他们一起嬉戏游玩。一起演奏乐器,一起看花灯,一起打网球。没有了封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芥蒂,翠姨的爱情,也就在这样的家庭里慢慢萌芽了。

可三年转瞬,当翠姨婆家开始为她张罗出嫁,她才记起自己还有这么一桩爹许娘配的婚事。矮小的丈夫,无爱的婚姻像一击重剑砸在她的头上,让她惶恐。而采办嫁妆期间,男学生们殷勤的体贴的尊重的招待更加重了她的恐怖。翠姨想起了她出嫁了的,却常遭夫家打骂的妹妹。那如余容般美丽的女孩子,在看似华丽的婚姻下,被折磨的一点点的衰败。她不想如妹妹般过得痛苦。

翠姨对于出嫁的不热心,对于读书的强烈要求,外祖母终是许了的,她知道翠姨的心情,也想起了翠姨妹妹的遭遇。于是许了翠姨白天念书,晚上回外祖母家。

翠姨在这段日子里是十分痛苦的,她不能说出自己的心声。“自己已经订了婚,是一个人的未婚妻:二则她是出了嫁的寡妇的女儿,她自己一天把这个背了不知多少遍,她记得清清楚楚。”所以“她不能不想哥哥大概是那样看她的”。于是她紧闭心扉,日渐憔悴。

翠姨用沉默掩饰自己的日渐绝望的心。婚期将近,她更加拼命糟蹋自己的身子,只求快死。无路可选时,死亡或许是种解脱。

堂哥哥来看她时,她平静的笑着,说她的心里安静,说她所求的都已得到了。

而她毕生不可得之人,就在她的面前,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天人永隔。而可悲的,却是她所爱之人,至死未解伊人心。 沅有芷兮醴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这就是翠姨的爱,如兰般内敛矜持,但却至死不渝。而纵观当时的时代背景,似乎就算翠姨勇敢的开了口,也是难有美好结局的。

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翠姨在最美的年华中爱上了一个人,又在最决绝的时刻封存了所有记忆。她知道这爱情不被允许,但从此,她的年华不朽,她的爱情无悔,她再不必眉头深锁,而可以永久地微笑了。

也许这样是最美好的,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又是一个三月,杨花舞雪,榆钱满地,小城的春天似乎总是那么短暂,就像那些转瞬即逝的爱情。

生命维以不永伤。

还好翠姨,已带着她的永恒,安然睡去。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3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波丽安娜》。

波丽安娜是一个乐观的女孩。自从她玩过“快乐游戏”之后,便一直与父亲在玩。可父亲死后,波丽安娜就来到她姨妈波丽。哈林顿的家生活。

波丽姨妈的脾气十分古怪,每次都已“责任”为借口叫波丽安娜适应什么,可是不论什么事,波丽安娜都能从中寻到快乐,是自己不伤心。她的乐观精神感染了她周边的每一个人,甚至是一整个城镇,都因为波丽安娜有所改变,不论是性格孤僻的人,还是绝望了的人都在她的带动下学会了“快乐游戏”。

读了这本书,我似乎也被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了,不论是多么悲伤和忧愁的事,似乎都在“快乐游戏”的帮助下化解。当我的脚摔痛时,我会想还好只是轻伤而不是重伤;但我因作业太多而苦恼时,我会想作业那么多能提高我们的答题技术;当我丢失钢笔时,我会想幸好只丢了一只而不是全部。我渐渐发现,“快乐游戏”已经渐渐融入了我的生活。

这本书不仅教会了我玩“快乐游戏”,更使我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快乐就是幸福,人生没有不高兴的理由,你要从不快乐的事里找到快乐,学会快乐,你就等于找到了幸福!

《我成为了哥哥》读书心得体会 篇33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提记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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