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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合集30篇)

时间:2024-03-13 15:16:19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精选30篇)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

直到今日,我仍不愿去回想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那场全球性的战争,一想起它,脑中便会浮现出遍野的尸首和撕裂心肺的痛苦呻吟,我不要看到不幸的泪,不要看到绝望无助的眼神,我要听到全世界人民高声颂读渴望世界和平的赞美诗,而不是吟唱无助的咏叹调。

初涉《安妮日记》大约是在两年前吧,好奇的我与一名犹太小女孩进行了一番心灵的交流。正是这番不寻常的交流使我的心灵有了如此的震撼与触动。小女孩名叫安妮,出身在一个犹太家族,父亲是一家糖果公司的老板,因此小安妮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然而,正值豆寇年华的小姑娘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有悲惨遭遇。希特勒发动了对波兰的突袭战,二战由此爆发,接下来便是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无奈的安妮一家悄悄躲进了父亲公司中的一间密室,躲避战争。然而,他们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安妮一家被凶恶的纳粹党徒关进了令人窒息的集中营。但是,安妮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她坚强,她努力。她每天在发黄的床榻上悄悄记录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信念。我坚信,这么一个对生活充满向往的少女有理由活下去,并且活得更为出色。出人意料的是日记突然中断了,无奈的她终于含泪倒在了黑暗中,但是她的精神并没倒,坚强的犹太人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法西斯政策倒台了,她们获得了重生。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中漾起了莫名的感动,有为安妮的不幸而感到悲伤,也有被顽强的犹太人民的斗争精神的感动,更多的是对那种黑暗独裁统治的憎恶、不屑与鄙视。我悲愤,为什么有人在制造不幸,难道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战争是维护利益的仅有手段吗?我怅惘,为什么我们不能生活在一个和平的世界,就像桃花源一样,蒙太奇也好,乌托邦也罢,但那儿没有硝烟,没有战争,男女老少平等博爱,愉快地生活在一个宁静的世界,但这可能吗?是的,我敢说可能。因此,我希冀,希冀我们的世界停止战争!希冀白色的和平鸽在这方乐土抛下橄榄枝,希冀我们的人生色彩斑斓。听,远处传来了颂读赞美诗的声音,浑厚而圆润的嗓音萦绕在我们耳际。人性的光辉!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文学巨著。该书的主要内容是:格利纳凡爵士与几名人员还有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玛丽和儿子罗伯特坐上“邓肯号”去寻找格兰特船长,途中他们与地震拼搏,与大水抗衡,被匪徒算计,与土人周旋,历经重重考验,最后终于找到格兰特船长的故事。

在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麦克那布斯少校了。我佩服更羡慕他的聪明机警,沉着冷静。要是没有他,恐怕爵士和巴加内尔他们早就冻死在冰天雪地中了。要是没有他,爵士他们到现在也不知道艾尔通其实是流犯头目。要是没有他,恐怕罗伯特早已成为雄鹰的晚餐了。总之,关于他的好的事件是数不胜数,举不胜举。

我也很喜欢巴加内尔,他可以称作是“吉尼斯世界纪录”中的最幽默的“幽默大师”了!有一次,巴加内尔画了一幅纽约的地图,标名为“马德里全市图”。还有一次,他写一封信,他明明想写“my dream”,可写成了“my dark”,爵士一读,不禁大发雷霆,他翻译过来,加到句子里,一读,读成了一句不知道什么时候意思的话:这就是我的黑暗(this is my dark﹒)。就是这句话让我笑了几乎三天三小时。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读完后一定会让你读完再读。《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百读不厌!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3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4

寒假里,我读了几本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名叫《神笔马良》的书我特别喜欢,读过之后,有以下几点感触:

第一,马良非常地热爱艺术。

他很喜欢画画,因为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生活贫困,以打柴、割草为生,连一支画画的笔都买不起,可是这丝毫不减他画画的兴趣和决心,没有笔就用树枝来代替,他照样画得画栩栩如生,象模象样,他在地上画一只兔子,天空就有老鹰在打转,他在山上画一只熊,吓得牛群再也不敢上山吃草。

第二,马良心地善良,乐以助人。

有一天,一个白胡须的老人得知马良喜欢画画,就送给了他一支笔,这笔可神啦!画出来的东西居然可以变活,马良就用这支神笔专门为穷人画画,穷人需要什么,就帮他们画什么,大大地改善了穷人的生活,他还给孩子们画文房四宝,好让他们可以读书写字。

第三,马良是非分明,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有人在野外抓来一只花豹,要马良帮他画一个大笼子,马良说应该让花豹自由地生活在大山里,不应该将它关起来,我坚决不画笼子,我只画那些穷人所需要的东西。

第四,马良充满智慧,很有正义感,不怕与恶势力做斗争。

有一个财迷心巧的皇帝把马良抓来,要他画聚宝盆,摇钱树,或者金山银山,好让自己有更多的财产,马良得知皇帝完全不管百姓急苦,又贪财,于是决定给皇帝一个深痛的教训,他拿起神笔在墙上画了一片海,在海上画了一座巨大的金山,然后又画了一条大船,皇帝看了高兴极了,带着侍从迫不及待地上了船要去搬运金子,马良开始画风了,他不停地画呀画,画呀画,风越来越大,越来越猛了,猛兽般的巨浪向船用力地冲击,最后把船掀翻了,船上所有的人都被卷入大海,全都被淹死了,海面上什么也看不到了。

后来,马良又回到了穷人的队伍中,继续为他们画画。

马良的故事真感人,他对艺术的追求,乐以助人的品德和充满正义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5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6

读书对我们益处多多,从古至今,无数的贤人都体会到读书的益处和乐趣,我们就来聊聊读书的好处吧!

古代的那些文人墨客,都有一个相同的爱好---读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每个人都做过的事情,有许多人爱书如宝,手不释卷,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那么,读书有哪些好处呢?欧阳修曾说过“立身以立学为本,立学以读书为本”可见书在这位文豪心中是多么的重要,李苦禅也曾经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欲上进先读书”,这句诗深刻的告诉我们书是多么的重要,好似鸟儿的翅膀……

你感受到了读书的好处了吗?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帮助学习课内知识。

让我来谈谈自己的读书经历吧!像许多人一样,我也有自己爱读的书,如漫画、小说、自然、科技等等,但其中我最爱的还是《世界地理》和《动物世界》。每每读到那些奇异、有趣的故事、自然现象,我就会对这个无奇不有的世界叹为观止。有时读得入神,仿佛身临其境,在险峰上、沼泽中、海洋里、溶洞内……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在获得读书的快乐的同时,我又获得了许多知识,在一次地理课上,老师给我们看了几种澳大利亚特有的物种,同学们都不知道,我因为在课外书上看过,所以很了解,便介绍给同学们。读书的好处我心领神会!

总而言之,善于读书,便如同和一群有知识、有文化、有个性的人交流。同学们,让我们同沐四季风,共享读书乐,与书交朋友!让读书之花盛开四季校园!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7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幼年时的玩具的选择对于我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每每从玩具店经过,我便要求爸妈给我买玩具,可只能选择一样,我瞧瞧着,瞧瞧那,再瞅瞅那,实在难以选择.着番情景唯有用”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来形容,而偏偏”两者不可兼得.我虽无”舍生取义”的断然.但也终究选择了自己的最爱.我学会了选择也无非从着 开始 .

稍大写后,上了学,难免回遇到选择题,选择,选择,其基本不过是像这些选择题一般.满眼的A,B,C,D就等着你如何选择.面对这种选择,凭你的不再是自己的最爱,它靠的是运用知识,思想,用智慧,遇到这种选择,唯好好的动一番脑子才是上策.

平时常说”机会靠自己机把握”着着实不错,上次有个语文作文竞赛,老师要求想参加的把文章交给他,我一直在犹豫,交?还是不叫交,不交了有太可惜,着可是一个大好机会,可我又怕丢人现眼,念头一直在不交与交的海岸边徘徊.直到最后,我爷没交,面对参加与不参加,我选择了放弃这个机会,着纯属我头脑发热,做了错误的选择………

在生活中,还需要选择如何交朋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要慎重选择,若为以后想想,等到中考,那又是一次超难的选择……人生总有许多的选择,记住一定慎重,理智,做出最好的选择!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8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9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的、优美的、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0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该书离奇而又曲折,跌宕而又真实的情节是其取胜的法宝。在19世纪中叶,《基督山伯爵》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则是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1

《呼兰河传》被作者萧红用一层忧伤之纱蒙住了。通读全文,总能隐隐约约感到些许悲凄,但又是那么捉摸不定。是什么让她含泪愁闷?

小团圆媳妇死了,不知是被打死的,还是被“救”死的,我看八成是被老胡家的街坊邻居给折腾死的。街坊邻居们和老胡一家都是为了小团圆媳妇好,这不难看出,他们都想把她管教成一个传统化的媳妇,所以才打她,在她生病时又都帮着出点子,虽是瞎出主意,但也是一片好心,只是结果不大好,在他们无所知觉的情况下,其实是把小团圆媳妇推到了鬼门关。

小团圆媳妇只是传统保守的封建思想的一个牺牲品罢了,当然不只她一个,在那个时期恐怕还是有很多的。别指责呼兰河小城的人们,他们也是无辜的,他们也只是受到了封建思想的荼害罢了,他们也是可怜人。他们是无知的,是愚昧的,是保守的,是腐朽的,但同时也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就使得他们有了“愚昧的善良”。愚昧的善良比单纯的恶毒更可怕,我一直这么认为。恶毒令人憎恨,但愚昧的善良不同,它其实是恶毒的一个分支,只是挂上了“善良”的头街,因为愚昧无知,所以总是被人们谅解。正因为人们对它的纵容,它才会一次又一次地变相地“杀人”。

既然说到了小团圆媳妇,谈到了愚昧的善良,就不能不提小团圆媳妇的婆婆。道家曰:“人性本善”。话是不错的,人的心在前期的确是善良的,但注意,是“本”,人心到了后期就会被黑暗的社会腐蚀了,变异成“愚昧的善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是不把小团圆媳妇当人看的,甚至把她贬得连动物也不如。不过她到底还有些良心,不然也不会花大钱给她媳妇治病,但尽花得是些冤枉钱,药方子荒谬到了极点。婆婆是不知道的,正因她愚昧的善良才间接导致了她媳妇的死。这个婆婆在书中是个反面人物,是当时社会上众多婆婆的影射。由此可见,愚昧的善良坑害的人不在少数,说它比恶毒更毒也就不为过了。麻木的思想,麻木的人,使得愚昧的善良肆无忌惮地在世上横行霸道。

愚昧的善良,它同恶毒并肩走在一起,状如亲兄弟……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2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是我的生日,也是我们全中国最骄傲的日子——国庆节。

一大早,妈妈就带我去街上感受一下国庆**周年的气氛。一到大街上,人山人海,汽车、自行车、电瓶车、卡车„„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来来往往,把大街小巷装点的犹如一片五彩缤纷的海洋。而且,无论是公交车还是出租车,甚至连自己的座驾也插上了一面五星红旗。车子一开动,五星红旗迎风飘扬,显得格外壮观。

快看,旁边一排排商店的门前也插着一面面鲜艳的五星红旗,一阵风吹来,无数面红旗在风的“伴奏”下随风飘扬,多么辉煌、自豪呀!路边的广告牌上,都挂着许多庆国成立60周年的祝福语,好像在激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回报祖国。

大街上,人们喜笑颜开,穿着节日的盛装,把城市装扮得五彩缤纷,“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听着嘹亮的歌声,我心里突然有一种严肃的感觉,我想:“我们至今能过上美好的生活,都是用那些爱国的革命烈士的生命换来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好时光。一定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用自己优异的成绩为祖国争一点光,争一口气。

今天我感受到了做为一名中国儿童是多么幸福和自豪呀!愿祖国的明天更加强大,更加辉煌。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3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4

这本书是一本小说化的家庭日记,记述了马奇太太家的四个小妇人人生中所经历的幸福、悲伤等,全书分成两部分来写。

第一部分中,本书的重要人物基本上都出场了,对四姐妹的性格也知晓得差不多了,梅格高贵但虚荣,向往奢侈的生活,在去安妮-莫法特家的两个星期里,与那些富裕人家的姑娘相处中,让梅格踏足了名利场,在这一章中,梅格的性格体现得淋漓尽致,但幸运的是,由于从小接受了母亲马奇太太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梅格依然保持着那颗天真、单纯、善良的心,仍然是妹妹们心中的好榜样。接下来就是乔,可以看出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她,乔不喜欢姐姐那种做女孩该有的优雅,她总是十分坦率,拥有创造力,是个对写作非常有热情的女孩,但脾气有些急躁敢作敢为,正是以她的开朗热情的性格,结识了邻居劳伦斯先生以及他的孙子劳里;贝思性格内向,喜欢音乐,她的无私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心甘情愿为家庭做贡献,艾美优雅、坚强、乐观、喜欢绘画。这个家庭的四个小妇人个个都是艺术家。

第二部分中,主要讲述了四个小妇人成年以后所经历的事情,由于工作、人生观不同,她们也有了不同的人生道路,与自己心爱的人度过余生。梅格虽然不能成为她曾朝思暮想的有钱人,却在最吸引她的家庭生活中学习、成长,乔不能如读者所希望的和劳里建立爱情关系,与巴尔教授结为终身伴侣,贝思因的了猩红热,生命短促,但却能坦然面对死亡,她得到了大家对她的爱;艾美在欧洲与劳里相遇,并互相爱上了对方,成为了一个能出资扶弱助贫并可以从事艺术工作的人。

作者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没有华丽的辞藻,讲述了四个小妇人简单而又幸福的生活,能过简单的生活就是不简单。简单的词句,却诠释了人间最美好的真情—爱。

本书采用了顺叙的写作手法,使四姐妹的生活清晰地展现在我们读者眼前,传输给读者的也是正能量。尽管四个小妇人也曾犯过错误、失败过、迷茫过,但母亲的循循善诱,父亲的悉心教导,都使她们豁然开朗,我们希望有与父母这样的爱,这是美好的亲情;乔与劳里没有像读者们想的那样如愿地在一起,却让我们知道不能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这是他们之间单纯的友谊。

简单的家庭琐事,四个女孩的成长点滴,演绎了一幕幕富有真情的瞬间,从女孩到母亲,她们迎来了化茧成蝶的美丽。书中还几次出现书信、诗歌,这传递着她们之间的爱。作者在结构上也是安排得十分巧妙,能依次把四姐妹的性格呈现在读者眼前,再围绕这些展开叙述,使这些人物形象鲜明的展现在读者眼前,最后迎来了收获季节,将整个故事推向高潮,以温馨美好结束。

正如本书译序所说:我们要过的生活其实十分简单,简单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自制在这里并非等于失去自我,而更是一种自我的选择。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5

说起红书,我读的不是很多,最先想到的就是是《林海雪原》,因为那是我曾经观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怀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上面,我仿佛看到了一位位亲切和蔼的解放军战士,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此时的血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智勇双全的杨子荣令我十分佩服,他可谓是一位胆大心细的特工,手段高明的间谍。他知己知彼,沉着冷静,机智灵活,随机应变,斗智斗勇,嬉笑怒骂,虚张声势,先发制人,反客为主,成功取得敌人的信任,别出心裁地为匪徒们准备了一顿最后的晚餐—— 百鸡宴,为自己和战友迎来了胜利的年夜饭。那个除夕之夜的欢笑声该是多么灿烂幸福难忘啊!那句“ 天王盖地虎” ,“ 宝塔镇河妖” 的对白,经典而又滑稽,每当我想起它,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杨子荣勇敢无畏的形象。

对他们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无论在多么危急的情况下,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个信念—— 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 山重水复疑无路” 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也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便会对自己的前途、要走的路感到迷茫,徘徊不定,成为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

尽管有时,乌云阻挡了阳光,但在一阵甘霖的挥洒后,清流依旧,白鸽挂着风铃远翔,叶更绿,天更蓝,阳光在露珠上闪烁。世界的循环不停,美不停。依稀间,昨天也是今天的导航。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了理想这盏明灯的指引,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前进的方向。

《林海雪原》所表达的不单单是对于英雄的歌颂,更是对于其大无畏的英雄主义气概的赞扬。没有经历那个红色年代的我,从中更是得到了很多精神层面的补充以及进步,英雄的时代已经逝去,但他们的精神品质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它点亮我心中的一盏明灯,我相信它会以不同的形式世代相传下去,直至永远!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6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7

近几日,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作者是加拿大的作家露西.莫德.蒙哥马利。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安妮雪莉的孤儿被住在绿山墙的马修.玛丽拉兄妹俩收养了。安妮是一个生来就爱幻想、很乐观的小女孩,她也常常因为自己的爱说话而被大人们讨厌。但马修却特别喜欢这个小女孩。处处对她关怀备至。安妮在绿山墙生活得很快乐,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戴安娜.巴里是安妮最要好的朋友。书中最后还写到了安妮长大后在女王学校获得了艾佛里奖学金,还得到了出国留学的机会,但是为了照顾生病的玛丽拉,安妮不得不放弃了学业,留在了绿山墙教书。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感慨真的很深。安妮的乐观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妈妈总说小小年纪的我脸上怎么那么少笑容,我也承认我不是一个乐观的人,常常会因为一件小小的事而愁容满面。比如有时考试时,等老师发下试卷,发现自己做错的地方全是因为粗心大意而丢分的,我就会埋怨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粗心,从而一整天都处在闷闷不乐的状态中,做什么事都无精打采。

但是现在,安妮教会了我要学会乐观面对生活。书中安妮一直都在因为自己的红头发而不开心,她最受不了别人说她的红头发。但是后来林德太太和安妮说,她的一个朋友小时候也是红头发,后来长大了,头发也渐渐地变成了棕色,很漂亮。安妮听了,可高兴了,一瞬间就把红头发给她带来的烦恼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的这种乐观的生活态度感染了我,我为我以前的错误做法感到羞愧。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只有多读经典名著,多接触经典人物,我们的情操就会得到潜移默化的洗礼,我们就可以从中汲取有利于自己身心健康的精髓,真正做一个乐观、积极、奋进的生活强者!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8

何谓“围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给黄罗芳一张纸条,阐明了“围城”的丰富内涵,上面写道:《围城》的主要内涵是: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

大都如此。

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的成就。

可方渐鸿偏偏爱慕虚荣,看到他购买假文凭那段时,我不禁心生笑意。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购买了假文凭,买了以后又觉得良心受到了谴责,他又深陷“围城”了。而这个“围城”,使他自己为自己筑建的枷锁,一切皆因欲望,利益,虚荣。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渐鸿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职业如此,其他大多也莫过于此,人生大都如此”这就是那本书阐释的主旨。其实,我感觉也可以理解为:“一些人普遍想冲出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而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却成了围墙,把他们包围住了,而他们却要想方设法冲出去。”大概如此。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自然就想起这样一件事。我曾经问过我的两个朋友一个同样的问题:假如太阳掉到大海里去了,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画面呢?他们的回答截然不同,前一个骂我天真烂漫、愚昧无知;而另一个则不以为然地答道:“那就一定会变成一大锅鱼汤啦。”我俩听后不禁捧腹大笑。大笑过后,我却在沉思,会有多少人给我类似的答案呢?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9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0

《天龙八部》是金庸作品中极其出色的一部,着于1963年,前后三版,尤其在__年,金老先生以80多岁的高龄又对其进行了大篇幅修改,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响。抛开修改的效果不说,金庸先生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很多人都疑惑这本小说为什么叫做《天龙八部》,和书中前言提到的天众、龙众、夜叉、乾达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迦又有什么关系?看过各种说法,我觉得最合理的应当是想用这八种神灵来对应书中人物经受着的佛家八苦,即: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五阴炽盛、求不得。个人感觉其中对求不得的体现尤为突出:萧峰想要做汉人而求不得,虚竹想当和尚而求不得,段誉迷恋神仙姐姐而求不得,段延庆要做皇帝而求不得,慕容博要复国而求不得,萧远山要复仇而求不得……其实,现实中我们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想获得某一件东西,经济实力达不到;想谋求某一个位置,客观因素达不到……这些都是求不得的苦。然而话说回来,即使达到了自己的愿望又如何呢?山谷易满,人欲难平。第一个愿望实现了,第二个愿望便很快地生了出来,所以求不得的苦是我们无法避免的。

既然无法避免,那我们就要有一个好的心态,从容地去面对人生的种种不得意。人生不能没有追求,但也不能被暂时的得不到而影响自己的幸福生活。人们面对求不得时,往往产生很多不适,比如为何别人得到的,我却得不到?于是嫉妒、仇恨、失落、怨尤……种种情绪纷纷而来,对别人、对自己都是极大的伤害。何不放下执着,笑看人生?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对于难以得到的东西不刻意地去追求和奢求,反而有时能活出另一种精彩。试想一下,倘若萧峰苦苦追查带头大哥未果,索性带着阿朱到雁门关外打猎放牧,又怎会有“塞外牛羊空许约”的爱情悲剧呢?上天是公平的,他给你一样东西,就会让你失去一样东西;他让你失去一样东西,也会给你另外一样东西,甚至是几样东西。从书中还可以看到,萧峰虽然没有成为汉人,却最终得到了汉人的尊重,成为了民族英雄;虚竹没有如愿成为和尚,却习得绝世武功,并获得了名望、地位;段誉无法找到心中的神仙姐姐,但也收获到了自己的爱情;慕容博和萧远山没能复国和复仇,却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大彻大悟……虽然他们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但是在追求的过程中,他们同时也得到了另一种实现。

正确地面对自己的追求吧,学会给自己的心灵松绑,充实的人生应该在于追求理想的过程,不必太在意结果。在这些看似没有结果或者没有结局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收获良多。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1

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2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像乔一样,表面大大咧咧,有着男孩般的调皮,当也有柔情的一面。她们平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互相捉弄。但在关键时候,她们可以爆发出一种力量叫做亲情。这种力量可以是你从未听过的细声细语,可以是从未见过的温柔的脸庞,可以是你从未铺捉到的身影,使你知道她为了你她可以放下一切。就就像乔所说的,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对贝丝的爱。在这段时间里贝丝占据了整个乔,即使在外游玩也不会忘记病床上躺着的贝丝。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她的直率。从头到尾故事中的乔一直都是那么直率,无论是拒绝劳里还是当着马奇姑婆的面说她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恩惠,都可以看得出他的直率。在生活中,我认为直率是一种很好的品质。虽然有时候会带来一些麻烦,会被人说“不会说话”。但是如果这儿世界的人们都“会说话”那么这个世界又会是什么样的,每个人都活在“会说话”中,那么儿时的单纯,天真,浪漫又去了哪里?当然直率不是我想是什么就说什么,胡言乱语,而是再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我认同的会说话不是油嘴滑舌而是能为别人解围等。

四个姐妹最后也完美收官,姐姐梅格嫁给了约翰,有了两个宝宝。乔追求自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最终也找到自己心爱人。贝丝甘愿做一朵小花,实现自己的价值,即使离开人世,但依然小花依然绽放着。艾米最终成为了一位淑女。而我,并不奢望自己能够大放光彩,只希望自己所做的一切能够对这个社会有用,虽然这看似缥缈而又空虚,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即使是一位学生。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3

这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这是一个奇妙的幻想空间;这是一片有趣的童话天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安徒生童话》。其中一个个美轮的童话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

《拇指姑娘》,是一个让人读后十分感受很独特。简单地说它是这样的,一对老夫妻多年没有孩子就想要个孩子,但在这是这个孩子出现了,只有大指姆那么大,那对夫妻为了给她了一个小床,它之后遇到了一只青蛙。又遇到了狗熊,受了许多的困难,最后在她在帮助受伤的燕子,那竟然是一位王子,他还很好的邀请拇指姑娘去个没有寒冷,没有人会欺负,那里全是小人。之后她和王子两个幸福的的生活下去了。

这一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要善良、纯洁,这样好心有好报,否则坏心这有坏报,所以要做一个好人,不要做坏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他是我们才学的一个故事,就是这样的: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天冷的可怕。一个小女孩光着脚在街上卖火柴,可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天渐渐的黑了,街上只剩下小女孩一个人了,饥寒交迫。小女孩四次擦火柴,看到了火炉、烧鹅、圣诞树、奶奶这些幻想。她始终没有摆脱寒冷、饥饿,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幸福的死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事:就是揭露了社会上的黑暗。

……

教会我人生道理的一两个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都蕴含着通俗易懂的小道理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主人公,像可爱的小红帽,勇敢的尼尔斯 ,善良的快乐王子,……他们教会我好多好多知识。

我爱《安徒生童话》!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4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5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6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海蒂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我写这篇作文时,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小女孩。”《海蒂》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爱的伟大力量。同时,描绘了阿尔卑斯山山脚的美丽景色。故事中,海蒂是一个出生贫寒的孤儿,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的纯真,善良深深感染了周围的人,并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饱经磨难的爷爷,在她的感动下,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变得乐观对人,不在冷漠。

体弱多病只能在轮椅上生活的富家小姐克拉拉,在海蒂的帮助下变的健康,活泼。

在黑暗和贫困的艰难度日的贝塔奶奶在她的关心下也感到了幸福。

海蒂的爸爸是托比斯,海蒂的妈妈是阿尔菲特。爸爸在建房的时候被砸死了,阿尔菲特由于过度悲伤,不久也去世了。小海蒂变成了孤儿,她和姨妈蒂提一起生活,可是有一天,蒂提找到了工作,没时间照顾海蒂了,就拉着小海蒂去她爷爷阿尔姆家,从此,海蒂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了。

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女孩。在海蒂的帮助下,爷爷阿尔姆从没有朋友到能交上许多朋友,真是一个进步;海蒂教会了羊倌里的彼得识字,还延长了瞎眼祖母的生命……

克拉拉是一个残疾女孩,因为很喜欢海蒂,便跟随海蒂到了阿尔卑斯山,与海蒂和阿尔姆生活在一起,在海蒂和爷爷的帮助下,克拉拉竟然奇迹般地恢复了独立行走的能力,等克拉拉的奶奶看到她能走路时,感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作者通过优美的笔法,把一个无比可爱,充满爱心的海蒂,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他就像一个天使,在她的周围,每个人脸上都多了一丝微笑,都对未来美好的生活充满希望,也告诉了我们无论在什么困境或者幸福的生活中,我们都要怀着一金子般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喜欢坚强善良的海蒂。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里面有个大坏蛋,就是克拉拉的妈妈。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7

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青春过,迷惘过,也拼搏过,梦想过,即使最后失败了,又有什么不愿意的呢?人活在世上,不就是为了经历一个又一个冲破疑惑完成梦想的过程的吗?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8

读完《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感到又激动又快乐。

安妮是一个满脸雀斑,长得并不好看的红发女孩。从小失去母亲的她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绿山墙农舍,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起初马瑞拉并不喜欢安妮,也不想让她留下,但安妮善解人意、天真活泼的性格打动了马瑞拉,所以她决定收留安妮,甚至深深爱上了这个女孩。虽然安妮没有美好的童年,但她对生活充满美丽的幻想,对大自然的热爱,朝气勃勃的生命力在安妮身上绽放光芒。

安妮的生活丰富多彩,她自强自立,对朋友非常忠诚,天生聪明智慧,因为自己的努力,学习上一直保持着骄人的成绩,最重考上了女王学院,实现了一个又一个梦想。他对大自然、亲人、朋友、师长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赢得了千万读者的喜爱。正如马克吐温所说的:“安妮是继不朽的爱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的和喜爱的儿童形象。”作者蒙可马利运用大量的语言描写,把生动的语言都赋予安妮。而且,小说多处运用了环境描写,把人物所处环境描绘得如花似锦、如歌如画。恬静安谧的绿山墙农舍,绿山墙周围的`“紫罗兰故”、“闪光之湖”等变化万千的大自然都令人无比向往。

用一颗乐观的心看待世界,你便会发现,原来每天是这么丰富多彩,美丽多姿。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9

“安妮,安妮”,看完《绿山墙的安妮》,我仍思绪万千,嘴上呢喃着“安妮”的名字,久久不能自拔,也许这就是加拿大作者蒙哥马利的笔触魅力。

绿山墙的马修与马莉拉兄妹俩想找个帮手,打算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的竟是一个满头红发、喋喋不休的十一岁女孩安妮。小安妮天真热情,满脑子都是纯真浪漫的思想。然而,由于酷爱想象以及“爱美之心”,安妮给自己惹来了一连串的麻烦,她不断得闯祸,同时也不断得在改正错误。在朋友、家人和老师的关爱中,安妮渐渐变成了绿山墙里快乐成长的小主人。

马克·吐温曾高度评价这部小说,声称“安妮是继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的确,安妮这种乐观向上、追求幸福、渴望美好能使人从内心情不自禁得发出一种喜爱。尤其是她用乐观面对生活的态度,令我感慨不已。她的乐观让我不由得想到了这么一则小故事:

两个推销员被派到非洲去推销卖鞋。其中一个推销员很悲观,在拍回公司的电报上写道:“立即返回。这里没有人穿鞋。”另一个则乐观的写道:“绝佳机会。将能卖出一百万双,因为这儿还没有人穿过鞋子。”

每件事都有两面性,有好有坏,我们应该向好的方面去想,要豁达乐观。萧伯纳曾说过:“人生有两个悲剧:一个是万念俱灰,另一个是踌躇满志。”万念俱灰往往在困境中产生。人生在世,谁都会遇到挫折,挫折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这时候,我们应该把握好自己的心态,选择乐观的生活态度。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心若在,梦就在,只不过是从头再来……”著名歌唱家刘欢的《从头再来》中就有那么一段歌词。失败了大不了就从头再来。

生命并不是一条直线,当身处逆境的时候,不妨用“塞翁失马”的故事来开导自己,往好的方面想。要懂得看到自己的优点,告诉自己一切还有希望。像安妮一样,乐观向上,便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很多时候,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着急赶路的时候,不妨坐下来随时倒出鞋子里的沙子,只有丢掉包袱,轻装上阵,我们才能走的更快、更稳。祸兮,福之所倚,用旷达向上的精神去面对生活,展望未来吧!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30

生命因享受读书而精彩。对我来说,读书就和吃饭一样,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餐不吃觉得饿,一天不读觉得慌。

人生离不开书,人们在读书中成长,在读书中成熟,这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位睿智长者,它引领人们在读书中品位人生,享受人生;它指导人们在阅读中感悟人生,挑战人生。“读优秀书,做高尚人”,走进名著,从名著中汲取丰富的精神养料,有助于我们素养的提高。

读书,使人聪明;读书,使人提高能力;读书,能够让灵魂脱胎换骨;读书,可以升华境界。除了读书,还要学会做读书笔记,记下读书感悟,留下认真读书的痕迹。做读书笔记不仅能对书的内容不易遗忘,更有助于培养勤于思考的习惯,提高思维的条理性和深刻性,加深对内容的理解,有助于提高语文水平。每读完一本书,你总会涌出许多感受、体会、启示或疑惑。对于书中的观点、人物的言行、写作的手法,读后总有自己的见解与评价,将自己经过思考后的独到见解与评价记录下来,是一件很有价值的做法,有利于提高自己的阅读素养。

让我们珍惜、利用大好时光,使读书成为生活的美好旋律。多读名著、勤做笔记、观察多彩人生、充实丰富的经历,在读书中获得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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