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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合集17篇)

时间:2023-07-29 11:48:23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7篇)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1

《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它是神话故事,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西游记》讲的是唐朝时期,有一位名叫唐僧的和尚与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唐僧的三个徒弟,分别是:猪八戒孙悟空、沙僧。我和大家一样,最喜欢孙悟空,孙悟空神通广大、乐于助人,有着一双火眼金睛。其次是猪八戒,他鼓着个大肚皮,成天好吃懒做,背个大耙子,以前在天上号称“天蓬元师”。猪八戒是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坚持到了最后。沙僧老实厚道,总是背着师徒四人的东西走在最后面。

总之,师徒四人有长处也有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身上是不是也存在,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克服缺点。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西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的人一起分担。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广交朋友,互帮互助。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最近看了一本《红豺》,是小说之王沈的经典之作。是一只豺狼用生命燃烧云彩,跨越族群写的母亲情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豺狼燃云。第二天,还没有被火烈鸟云断奶的小豺被大灰母狼活活打死,大灰母狼被野兽抓住,火烈鸟云在它面前打死了一只黑发小狗。大灰母狼死后,也许是出于母爱,火红的云朵其实留下了黄毛狼崽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取名为甜品。在一次狩猎中,火烧云为了帮助甜品逃离一只熊的魔掌,被熊咬断了左腿,变成了一只瘸腿的豺狼。甜品长大了,就生崽了。大火烧掉了云彩来帮助幼崽寻找食物,但是他们牺牲了自己。

看完这本书,我很感动。同时,我明白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母爱之一。我妈也是这样。每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都会陪在我身边,给我一会儿水,一会儿量量体温,不时问我是不是觉得不舒服。她很贴心,半夜一副黑眼圈不肯睡觉。

母爱就像燃烧的太阳,夜晚的油灯,冬天的花,心中的溪流,涓涓细流,涓涓细流呵护。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3

我读了一本叫《红豺》的书,它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小说讲述了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她生下了两只健康活泼的幼崽。有一天,草原上来了一只母狼,豺和狼原本是天敌,两只小宝贝不幸被母狼咬死了。火烧云伤心欲绝,非常痛苦。有一次,它正在散步,碰巧看到那只身负重伤,已经奄奄一息的母狼。火烧云很想趁此机会咬死它的幼崽,为自己的宝宝报仇雪恨。可最终还是不忍心。她收留了仇人的遗孤,并为她取了个名字叫“甜点心”,意思是等哪天饿的时候就把她当点心一口吃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火烧云慢慢对甜点心产生了母爱,而甜点心也把火烧云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妈妈。为了保护和养育甜点心,火烧云含辛茹苦,甚至不得不放弃了再次寻找伴侣的机会。后来,甜点心也当了妈妈,小狼崽出生后,她们俩共同承担起了养育孩子的重任。在残酷的生存环境下,甜点心也同样为了保护“母亲”而赶走了能帮助自己的同类伙伴。故事的结尾非常悲壮,火烧云为了保护孩子们,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与猎狗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尤其是善良勇敢的火烧云,她将天敌的遗孤抚养长大,期间经历了千难万险,却始终都没有放弃,最后甚至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原来动物也是有感情的,连一只豺都可以那么仁慈,懂得知恩图报。那我更应该珍惜和感激妈妈对我的付出,等将来长大以后,我一定也要关心照顾她,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4

作为家长,我深知激发孩子读书的兴趣,从小培养好的阅读习惯的重要性。

从儿子上幼儿园大班时,我就有意识培养他喜欢看书的习惯,经常带他买一些带画册的短篇故事书看。那时,他认识的字不是很多,但自己拼着拼音还读得津津有味的,用不了两天,一本书就读完了。

自从上了一年级,可能课业负担加重了一些,我发现孩子阅读的兴趣不怎么高。老师提倡的同学之间交换读的书,有时候在手里一个多星期也不拿出来读一次。有时候爸爸会强制读,但看起来很不情愿。

后来问孩子,他说有些字不认识,觉得难就不想读。于是每天吃完饭,我都陪他读半小时左右,儿子都是叫我读一段他读一段,读书时我会注意恰当的语调,注意有感情地朗读,读到慷慨激昂时两个孩子会忍不住哈哈大笑,他还要求我录下来发到班级的QQ群里。

每读完一篇小故事,我就试着叫他讲出来我听,其实我感觉这样效果还是不错的。但有时候自己工作累了,也得过且过,所以儿子的读书一直是断断续续的。就这样坚持了两个月左右,期末考试前去书店买试卷,自己有看中了一本绘本故事《神奇的校车》,买回来以后,自己有空就拿出来读读,这叫我意识到对孩子的要求是不是过高了。带拼音的和带图的不用我催,自己就拿出来读了。前几天和刘老师在群里交流,才知道孩子的兴趣其实没被调动起来,每次从学校交换回一本书,我就逼着他读,反而适得其反,看书的热情不是很高。

从陪伴孩子读书的至今,我发现以下几点至关重要:

一、 阅读贵在坚持,特别是家长要以身作则。

不管工作多累,我和爸爸也要尽量多抽出时间陪孩子读书,其实每天有30-40分钟就可以了。

二、 顺应孩子的心理特点,选适合他的书。

以后买书的时候,尽量给孩子提供一些内容丰富有趣、情节符合孩子想象和思维特点的图画书,调动起兴趣以后再逐渐加大难度。

三、 在和孩子共读的过程中要进行适度的引导。

刚上一年级,孩子对一些事情的认识还不够成熟,

我们要适时加以引导,每件事应该怎样处理是对的,叫孩子通过读书养成好的生活和处事能力。

四、批评少一些,鼓励多一些。

每次觉得孩子做的读写绘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就得批评一顿,然后重做。以后尽量多一点鼓励,这样孩子才会有成就感,才会有读书的欲望。

以后,我会不断改进培养孩子读书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激发孩子读书、求索和认知的热情,让孩子多读书、读好书,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在读书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在《波丽安娜》中,所有的成年人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自我封闭的波丽阿姨,总是生活在过去阴影里的彭德莱顿先生,下身瘫痪的斯诺太太,就连那个心直口快的女仆南希也为自己的名字而苦恼...... 而在“快乐游戏”的过程中,他们逐渐发现了自己,发现用另一种眼光去看待这些事情,心态就会不一样了。

当我读到《责任的问题》时,我就觉得漂亮、活泼的波丽安娜的确值得我去学习,虽然波丽安娜把小阁楼上的窗户打开,放进来很多苍蝇,还把所有小阁楼的窗户都关上了。知错就改,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她这种精神。

波丽安娜每天都过得很开心,一天,她听说南希经常受波丽小姐委托,一向拿着牛蹄冻去一位老弱病残、下身瘫痪的斯诺太太家,波丽安娜没事干,所以就帮南希去斯诺太太家送牛蹄冻。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斯诺太太,因为她很挑剔,脾气也很倔,今天送来牛蹄冻,却偏偏想喝羊肉汤,看上去老是一副不满的样子.后来,我又不太讨厌她了,可能是因为她平时总闷在家里,没人和她沟通,虽然她有女儿米莉,但是早就厌烦她了,通过和波丽安娜相处,她的脾气也渐渐好转.我记得,电视上就有一部连续剧《孝子》,里面的老太太和斯诺太太条件差不多,都是下身瘫痪。老太太一共有三个儿女,二女一男,儿女们非常孝顺老太太,但她总是不满意,想要什么就买什么,真是一个倔脾气。最后,她才知道儿女们对她的用心良苦,就是希望能让她好好地活着......人不能什么都十全十美,要有个好的心态,才能健康生活。

波丽安娜虽然失去了爸爸和妈妈,但她从来不悲伤,而是从不快乐中找到快乐的理由。

快乐就是这么容易,就像书中的波丽安娜,把快乐编成一种游戏。

我们要像波丽安娜一样,天天都要快乐。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6

人们颠沛流离的心酸和身体之外的皮囊、残忍的病痛,出乎意料的死亡,梦想破碎的绝望……这却是现实!

《皮囊》是一本好书,作者蔡崇达通过成长的痕迹串起一个个故事,对自己小时候的追忆与后来工作中的九年发生遇见、别离和反思,毫不掩饰地写下了他要告诉人们的话语,以及追寻皮囊之下的灵魂。

蔡崇达正少年时代,经济来源的短缺导致贫穷,十一岁那个年纪已经在思考人生的方向,总想有一天能够改变家庭的困境和自己的命运。

改变命运,我们要竭力反省和调整自己,做真诚的人,求真,求实,求力度,去华而不实的东西,去浮嚣的东西。与此同时,在我们青少年时代,一定要紧密注意身边的朋友与一个优秀、上进的同龄人在一起会受到亲密影响,甚至胜过父母的说教。它好比是你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盐,增加你骨骼的钙质成分,也保证了你血液的纯度。因此,有几个像李大人这样的朋友,是幸运的,也是值得珍惜的。他聪明而不过分自负,有胆略而不莽撞冲动,傲气而能厚道待人。

人活着要做个有皮囊的高尚人,没有皮囊也要留下令人尊敬的灵魂。九年的时间:工作狂好友陈刚因心脏病突然猝死,追梦者文展自杀,阿太、父亲纷纷离去……

阿太曾说:“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阿太几次把舅公扔进水里,逼着他学会游泳。还将一只没有割中动脉的鸡摔死。她说: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灵魂。阿太坚硬的像块石头。

缠过小脚的阿太九十二岁还攀到屋顶要补一个窟窿,一不小心摔了下来,躺在家里动不了,两周以后她倔强地想落地走路,然而没走几步又摔倒了。后来的后来,阿太终究因为岁数大了,一天不如一天直到死亡。死前阿太还丢下一句话——死不就是脚一蹬的事情嘛,要是诚心想念我,我自然会去看你。因为从此以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方便多了。阿太她爱自己的生命,但并不怕死的精神是蔡崇达一辈子尊贵的遗产。

母亲为了家庭默默埋头苦干。拼命地平复内心的波澜。父亲生病后,母亲实在熬不过选择去死。她将面前摆了一碗瘦肉人参汤,这是她最喜欢吃的汤。每次感觉身体不舒服,她就清炖这么一个汤,一般喝了这个汤第二天身体也就恢复了。可是这一次机敏的儿子发现这碗汤与平常浓稠得不一样,他猜出了大概,那是一碗放了老鼠药的汤,并走上前去把汤端走倒进下水道里。母亲嚎啕大哭:“我还是不甘心,好不容易都到了这一步了,就这么放弃,太丢人了。”那一晚,深藏于母亲和我心里的共同秘密被揭开了:父亲得病和家庭困难想一死了之的念头在缠绕着母亲。父亲得病、在病痛中挣扎,家庭的瘫痪令一个历尽沧桑的少年一夜长大,困境使蔡崇达过早的成熟。他想早点走出去改变家庭的困境,或者写一本畅销书,或者拼命工作赚钱带父亲去美国治病……

阿太、母亲让我想起马尔克斯笔下的老祖母——乌尔苏拉。原本很务实、很有上进心的布恩迪亚婚后很快就变了,变得异想天开,不务正业。乌尔苏拉看着嗷嗷待哺的孩子,她只能用自己瘦弱的臂膀撑起这个家。所有的母亲几乎都是这样吧。

流泪、流血、结痂、留下疤痕,然后依然敏感着,让每一次疼痛和跳动都如同初心;一颗活着、醒着、亮着的心无法拒绝皮囊,皮囊标志着生命的限度,生活的限度,生命和生活之所以值得过,也许就因为它有限度,它等待着、召唤着人的挣扎、愤怒、斗争、意志、欲望和梦想……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7

长大了,老师教我读论语,背古文。

就这样,这些充满阳光、温暖我心的好文章伴我长到了10岁。我读过一篇非常喜欢的文章,它是《鲁宾逊漂流记》,作者是丹尼尔·笛福。他是一位英国人,这是一个关于冒险的故事,一个关于智慧和勇敢的故事。

英国青年水手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座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艰辛旅程: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在整整20xx年的自救过程中,这座无人的荒岛被鲁宾逊建成一个世外桃源。这种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和可贵的坚强品质,留给人们挑战自然的信心和勇气。

还有一篇小说也不错,它是《爱的教育》。《爱的教育》不仅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少儿读物,还被认为是“一步人生成长必读书”,令全世界亿万读者感动不已,全书通过安利柯写的日记讲述了众多发生在学校和生活中的小故事,抒发了人类最伟大的情感——爱。这些“爱的故事”将真诚、友爱、坚强、善良、高尚的真情注入孩子们心田。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让我充分感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带我遨游绚丽多姿的童话王国;《木偶奇遇记》让我和匹诺曹一起体验成长的喜怒哀乐;《克雷洛夫寓言》让我明白了一个个深刻的人生道理……这些经典作品无一不将想象力、创造力发挥到极点,开阔了视野,感染了心灵……

今后,我将继续与好书为伴,让阳光温暖我心,让好书随我快乐地成长!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8

今年寒假,我妈给我买了很多书,其中一本叫《红豺》,也叫《火烧云》。这是著名作家沈的作品之一。书里主要讲的是豺狼的关系。通过他们之间的许多故事,我发现终极作者通过动物故事表达了母爱在世界上的伟大!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被它吸引,觉得它毫无意义。看了《红豺》第一章才知道什么是弱肉强食,被书中红色豺狼的命运深深吸引。狼看见豺狼,就会上去咬死小豺狼。即使他饿了,他也不会吃。而是在咬完之后,会在小豺狼身上拉屎撒尿,给豺狼一个威慑和警告,让它可以远离这个地方,停止争夺食物。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那就是狼崽的苦苦相救让我感动。它讲述了红色豺狼为了拯救杀死自己婴儿的敌人的孩子的故事。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红豺要牺牲自己的尾巴来拯救狼孩子。毕竟是杀了孩子的报复。我为什么要养敌人的孩子?看完之后才知道,这是一段伟大的母爱。

生活中也是如此。突然想到自己。我妈妈通常工作足够努力,不得不做家务。她不想让我干重活,说脏话。她自己包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今年寒假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我妈妈给了我一堂很难的课。我一直很生气。为什么要骂我?其实她对我好,恨铁不成钢。这不是伟大的母爱吗?这个寒假,为了不让我退步,妈妈抽空帮我补习功课,鼓励我和老师一起努力。我也决定改过自新,不断提升自己,不再让妈妈担心我。

豺狼是天敌,而红豺狼却煞费苦心地养着自己的仇家幼崽,仿佛自己就是它们的母亲,为了保护心上人,它们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这种力量叫做母性,是最高的情感,是一种高贵、动人、美丽的情感,即使是最残暴的动物也会拥有。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小孩就是小孩,从出生时就是小孩;对于地球来讲,我永远是小孩;对于生我养我的父母来讲,我永远是一个小孩……或许吧,所有的东西都是相对的,并不是绝对的,直到……

《绝对小孩2》让我渐渐明白,原来小孩也有绝对的时候。书中的她,使一个搞笑,幽默的人。但是,他的心中永存着一个梦想,虽然那梦想会一点一点地改变,但他总会从那改变的梦想中挖掘出新的梦想,每每挖掘出新的梦想时,他都会觉得这个世界又一次不可思议的不一样了。现在已是13岁的我对于弟弟妹妹来说我已经不是一个小孩,但就像作者所说的,我们的心中也依旧永存着一个小孩……

长大了,翅膀变硬了,离开父母了,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对于那些与爸爸妈妈同一年代的大人来说我永远只是一个小孩,一个经常对爸爸妈妈撒娇的小孩;一个输的时候会赖皮的小孩;一个遇到挫折经常会靠在妈妈肩上哭的小孩……正如作者所说:大人都想把小孩从小孩的世界拉出来,但当大人进入小孩的世界时,大人都不想出来。小孩的世界单纯,可爱,没有大人那么计较。或许,大人的幼稚行为只是对小孩的世界的一种留恋和喜爱吧。我不知道大人是怎么想的,也许以前的朋友是实的,现在的朋友是虚的。

说实话,我很羡慕爸爸妈妈小时候的这个年代。那时的他们虽然很苦,但是很纯真,是一张洁白的纸,没有任何的玷污,那时的梦想或许是“等有钱了,要吃一筐的油条”;那时的目标是“考上一个大学”。那时的他们这么纯真,远远比过我们现在的孩子。因为时代不同了,待遇不同了。所以努力的目标都不同。考不上大学的人可以托关系;在学习累的时候可以放松一下看一会电视,玩一会电脑。

真的,我好想回到以前那些欢笑与哭喊夹杂的小时候,做一个绝对小孩。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家,温馨柔软的字眼;家,充溢温暖和爱的地方;家,身心和灵魂的归宿。

但在他们的年代,一切都是假的……

家,封建落后的代名词;家,摧残青春和戕害生命的地方;家,幸福和未来所要逃离的魔岛。

对觉新、觉民、觉惠他们而言,高公馆那个地方,不是给他们亲情、友爱,让他们汲取能量的家,而是压制进步,扼杀青春的囚笼。他们兄弟三人可以说都是争争好儿郎,我欣赏他们,喜欢他们的个性各异。

觉惠是三弟,很幸运有两位兄长的呵护,他跟淑华很相似,两人是那种率真直爽的人,对家庭的压抑,他第一个挣扎反抗,他高呼、呐喊,在鸣凤死后,无法忍受家的腐朽,他选择出走,对别人他无法挽救,而无奈的出走,是对自己的拯救,也是对封建家长无声的宣战。

最喜欢觉民了,觉民跟琴,男才女貌,志同道合,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所以觉得巴金老先生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是顺理成章的,因为觉民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创造的适势英雄。

觉民有觉惠的活力进步和创造的.胆量,但不像觉惠那么鲁莽,他有智慧;他有觉新对旧势力的了解,识时务为俊杰,但又不像觉新那么唯诺胆怯,他勇敢。正因如此,他可以暂时忍受家里的堕落腐败、明争暗斗,他置身事外,当遇到黑暗来袭---逼他与冯家结亲,他坚定对琴的爱情,与爷爷斗争到底,终是旧不胜新,换来自己爱情道路的柳暗花明。在外,他与朋友一起,涌动青春的热血,开办报社,接力青春,抨击罪恶。尤是当四爸、五爸卖家之时,他对他们一番义正辞严的回击,字字如剑,刺破他们的伟善,句句似匕首,插入他们冥顽不灵堕落至极的心,也戳破大哥妥协求和的痴梦,擦亮他被绝望遮住的双眼,真是痛快!对付顽固不化、做威做福而又愚蠢至极的人,就应该狠狠打击!

而对觉新,他活的痛苦,我看得纠结。觉新是位好大哥,是个称职的子孙,我能理解他的哭衷。作为嫡长孙,父亲去世后,他必须以十九岁的稚嫩肩膀担负一切,他有自己的梦想,跟弟弟们一样的思想,有未来,想反抗,但他不能。当时的情形,虽然家已不成其家,曙光在黑暗的缝隙中生长,但他面临的毕竟是手握刃器的老兵,觉新若反抗,即使他成功逃脱,那他两个弟弟就会面临那种命运,而且他不可能逃脱!

宁可牺牲自己,一则换来家的短暂安宁,二则可以保护觉民觉惠成长,这是他忍受妥协的原因,也是他在历经爱妻瑞钰,爱人惠表妹等人的死之后依法苟活与世,坚持他的作揖主义的力量来源,他爱这个家,即使家漆黑冷漠,他爱他的家人,即使他们误解他。觉新的确很软弱,奉行作揖主义,什么都忍,什么都让,过分夸大封建家长的力量,对他们还抱有丝丝亲情的希望,同时,太过悲观,不看好自己反抗的力量。他的苦恼也是有道理的,瑞钰、惠、淑贞她们的死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觉新勇敢的站出来据理力争,大胆反抗,何偿不能为她们拉长生的希望?他的怯懦成为杀死她们的帮凶,他痛苦;他对她们的爱,让他对自己懊恼,他痛苦;他的对局势不明朗的认识,让他仍然妥协,对家的瓦解的无奈,他更痛苦。而他又像一匹老马,受再多苦也往肚里咽,在众人的指责与误解中,他独自望着亡妻丰满的遗像,孤寂的落泪。

当心爱的人一一逝去,当支撑他的家彻底摧毁,觉新,这只伏在迷雾中的雄狮终于觉醒,沉默阿沉默,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悲伤至极逆流成力量,觉新的苏醒是必然,一旦苏醒,他不会辜负青春的力量,他还有那个家的黑色印迹:思想稍带保守,无一技之长。但他是个有希望的青年,或许,如果巴金老先生能写续集的话,觉新一定是在翠环的爱意抚慰下,读书学本事,或教书或重进公司,带着自己的家,打拼。

没有负担高公馆这个家的时候,觉新在享受他的青春,朝气活力同在;当他踏上他的作揖之路,看着妻儿爱人的生命随风消逝的时候,他的世界已是悲秋遍野,尤似秋叶凋零。摆脱公馆,重建全新小家,是他生命的再次逢春,触摸着身边的温暖,合书倚靠眺望窗外的雨打芭蕉,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

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我,太幸运不能经历他们的一切,旧社会下的家,只是一孔黑暗冰冷的笼,专制统治下没有丝毫的温存。珍惜,珍惜现在的家,充满春意爱谊的家,当我们进入人生的秋季的时候,还会有一个春色满园的家留下……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身为一名老师,从前如果有人问我:“优秀是教出来的吗?”我可能会考虑再三而不敢回答,但看完了这本“优秀是教出来的”之后,如果还有人问我相同的问题,我会很坦然地回答:“当然,优秀绝对是用心教出来的!”风度是可以培养的、礼貌是可以教的、人品是可以训练的。一个好老师可以教出一批优秀的学生来,不过身为教师要很努力,而且后面还要有学校和家长的支持才行!

我们经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在书中,作者列举了五十五个教育的细节,从餐桌礼仪到积极心态的培养,从学习、生活到学会感恩,内容涵盖了青少年成长的方方面面。这些细节看似平常,却为了竖立孩子一个正确的人生方向。其实这些细节班规和我们现在教学所要求的都很相近,只是近几年来教育观念的变化,有些人认为不用太注重生活礼仪、班级常规和服装仪容,只要给学生多一点自由的空间。但我们要让家长和学生知道,在美国的校园是很自由开放的,还是那么强调学生是要被管理的。

克拉克认为:“孩子当然要管,生活小细节更要管”、“如果不管孩子,一开始孩子也许会喜欢你,久而久之就会变得不尊重你”、“孩子喜欢有所适从,喜欢有个权威人物”。这些规则并不只是要让孩子循规蹈矩,更重要的,是要他们为离开教室后的人生做好准备。因此所谓的“克拉克大惊奇”是:学生其实是不喜欢放任无约束的,他们希望有人管,愿意被管,不过这个人必须让他们心服口服,而真心与学生相待,我相信,每一位老师都可以成为那一位让学生心服口服的人。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终于一口气看完了薛瑞萍老师的《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本书,起初是题目吸引了我。做为一名教师,“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这就是我们从事教育事业的目的。人有很多欲望,并且只要是个正常人,他的欲望就不会知足。否则所谓的人生目标从何谈起。正因为有不知满足的欲望才会有一步步奋斗的目标,但薛老师说:给她一个班,她就会满足。从人生价值来看,我想这是最高境界的满足吧!因为她的满足是拥有了人世间用金钱换不来的情感。人活一辈子到最后要的求的也是这份情感。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真。如果给我丰厚的收入,以及足够高的职位,我还会要求更多的东西。然而,想到那些可爱的学生,想到他们美好的未来,给我一个班,我也心满意足了。

通过她的文字,我觉得她是个我行我素,但善于思考、生活在诗一样梦境中的人。她把一切都看得很淡,但却醉心于学生家长的尊敬、好评;她的生活时时处处与书为伍,《论语》《诗经》《细胞生命的礼赞》……古今中外,广读博览,从没见过读过这么多书的老师。课下,不管别人异样的眼光,天天坚持大声朗读,享受自我陶醉的快乐。课上还能偷得片刻闲来阅读,这也起到了一箭双雕之功效,让学生看到了她的书,也争相购买阅读因而在无形之中培养了学生的阅读兴趣,这才有了课堂上学生的唇枪舌剑,自信满满。老师的悠闲自在却永远成功的教学真是令人羡慕不已呀!

说来惭愧,她的学生(小学五六年级)读的书,我都还没看呢,我这真是在误人子弟呀!而心里却在暗自庆幸自己幸亏不是教语文的,否则,哪能像薛老师一样,在课堂上随心所欲、舌灿如花呢?学生们佩服她的口才,一堂课就是一句句美妙的诗词连缀,让他们应接不暇,没空走神儿,这才是学生装们喜爱的课堂啊!反观我们呢,三句话就黔驴技穷了,哪还敢与学生辩论,于是就压抑了他们的思考欲望,扼杀了他们思考的权利,一堂课设计的步骤再精彩,也成了薛老师说的绢花,而不是鲜花。

我想不只语文,哪一科都一样吧!我们不能只做分数的奴隶,也得好好想想如何让学生爱学、会学,这首先要求我们象薛老师一样,爱读书,也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学习的氛围,教学工作才会事半功倍。只是如何把这一思想贯穿到各科教学中,还得我们触类旁通,不断地思考实践。

同时我也很欣赏薛老师的工作态度,在这本书中,全书共分为三章:第一章,教育,对成长的迷恋;第二章,语文,美丽的生命之旅;第三章,书籍,一片丰沃的原野。比如从第一章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教育中薛老师相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对待自己的学生,能够宽容自己的学生,而不是不允许孩子们犯一点错误。这样的胸襟,又怎么会生学生的气?即使遇到了经常犯错误的学生,薛老师也并不像很多老师采取的措施那样,对学生大批一顿,恰恰相反,很多时候,薛老师是很讲究技巧的。这样不仅给学生创造了改错的机会,同时拉近了与学生的距离,而教育中的真正的快乐莫过于融入学生中间,感受到学生的快乐。

其实人生也就本该如此,要的越多到头来一场空,因为那都不是实质的东西,什么都不想也对不起自己来世间一遭,但只要你满足了得到了今生最珍贵的东西,那么中间的付出你就会觉得那是那么的值得。因为孩子是最懂得感恩的,而且不少部分会永远记得你,这样的人生价值也是一种超越呀!

读完薛老师的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一夜之间得到净化,宁静得仿佛不染一丝纤尘,功名利禄皆虚化,惟有读书、学生是自己的最爱。 “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还有何所求?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了不起的小叶子》。我很感兴趣,所以把这本书从头看到尾。

小叶子是一个迷迷糊糊、大大咧咧的可爱的小女生,成绩一般,长相一般,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她纯真、善良,真诚的对待朋友,她乐观、开朗,对周围的一切都抱有好奇心。所以,有时候她又挺“了不起”的。

书中讲的是小叶子在学校的故事。李校长发明了一个零号宝座,在每间教室的讲台上放置一个座位,为了惩治那些调皮不听话的孩子而发明的。刚开始小叶子还不理解为什么大家不喜欢坐这个位置,离黑板、老师近,没有人影响学习,没有同桌不会有人影响学习……

有一次小叶子不小心犯了错误,被老师叫到零号宝座坐了一节课,回到家里,妈妈狠狠的批评了她,小叶子的爸爸是一名工程师,还是名牌大学的博士生,下班回来后也给她讲了很多关于学习成长的事情,小叶子一家三口听得不亦乐乎。后面又讲到了学校里新来的美术老师,上课时画了各种各样的蛤蟆,不同姿势,一个个栩栩如生,非但不可怕,还很可爱,并且让同学们也画出任何造型的蛤蟆,哈哈,实在太有趣了,一节课下来,老师夸赞同学们的想象力非常棒,大家也很高兴,看到这儿,我也拿出纸笔,画了几只蛤蟆,真是太好玩儿了。

后来小叶子又和德国的小朋友一起上课,做陶艺,举办文艺晚会,一起参观博物馆等,德国小朋友还给小叶子邮来的亲手做的手工巧克力,小叶子觉得亲手做的是最有意义的礼物。

我也要学习书中的小叶子,她乐观,开朗,爱交朋友。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漫长暑假里,我充分利用时间,阅读了许多课外书籍,最让我受益匪浅的莫过于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叔叔的《红豺》了。

这本书的主人翁是母豺火烧云,这篇文章主要叙述了一只性情凶狠残暴的'大灰母狼不择手段地将母豺火烧云的两只幼崽—通通咬死了。母豺火烧云心如刀绞,却也无可奈何。几天后,火烧云又见仇人大灰狼,一见窝里有两只小狼崽,不假思索咬死了一只小狼崽,决定把另一只小狼崽留着,饿的时候在吃掉它。但是随着小狼崽一天天长大,火烧云几次想吃掉小狼崽,却又一次次狠不下心。在一次次矛盾的选择中,火烧云最后决定养育小狼崽,并教授它狩猎技能。为了小狼崽,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的伴侣。甚至在生死关头,为了给小狼崽一条生路,她与猛兽博斗,九死一生,献出了自己的腿,终生残着一条腿。丑吗?不丑,至少它不觉得丑,因为它坚守了自己的职责。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震撼,感受到了母豺火烧云一种可贵的品质——母爱。是啊,就像书中的火烧云一次又一次想替自己死去的孩子报仇,却又一次次因母爱的力量而矛盾,最后与仇人的孩子相依为命。她没有因为报仇的信念而失去生而为母的职责,不会因为仇恨而牵连他人,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这才是她真正可贵的品质。

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母爱是水,它对你柔情多端;母爱是伞,它为你遮风挡雨;母爱是一幅山水画,没有铅华雕饰,唯有清新自然;母爱是最无私,最纯真质朴的。

在生活中,我也能体会到深深的母爱:一丝理解,一份关照,一个鼓励的眼神。当我考了好成绩,沾沾自喜时,母亲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让我时刻记住自己的使命:“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当我遇到困难时,母亲又告诉我;“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我们要学习竹子,在一片荆棘中砥砺前行,不畏艰险。人间处处有晴天,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勇于正视自我,正确选择,做最好的自己!更要向世间无可攀比的伟大母爱致敬!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今年寒假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包括一本叫《红豺》的书,也叫《火烧云》。这是著名作家沈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豺狼和狼的关系。通过他们之间的许多故事,我发现最终作者通过动物故事表达了母爱在世界上的伟大。

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被它吸引,觉得它毫无意义。我不知道什么是“丛林法则”,直到我读了《红豺》的第一章“豺狼在家里的死亡”同时,我被书中红色豺狼的命运深深吸引。当狼看到豺狼时,它会上去杀死豺狼宝宝。即使他饿了,他也不会吃。取而代之的是,它会在咬后在豺宝宝的身体上排便,给豺一个威慑和警告,让它远离这个地方,不要抢走它的食物。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故事让我感触很深。是“狼崽的痛苦营救”让我非常感动。这是一个关于红色豺狼为了拯救杀死他孩子的敌人的孩子的故事。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红豺牺牲尾巴来救狼的孩子。毕竟,这是杀死孩子的报复。他为什么要抚养敌人的孩子?直到我读完它,我才知道。这是伟大的母爱。

这在我的生活中是一样的。我突然想到了自己。我妈妈工作很努力,平时也做家务。她不想让我做繁重的工作或者说脏话。她自己做了所有的选择。我是第一个想到任何美味的人。今年寒假期末考试,我的成绩不是很好。我妈妈给我上了一堂很难的课。我一直很生气。为什么要责备我?事实上,她完全是为了我好,她讨厌钢铁,而不是钢铁!这难道不是伟大的母爱吗?这个寒假,为了不让我退步,妈妈花时间帮我做作业,并鼓励我和老师一起努力学习。我也决定改过自新,不断提高自己,不再让妈妈为我担心。

豺和狼是天生的敌人,但是红豺努力抚养敌人的幼崽,就像他是他的母亲一样,他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他的爱人。这种力量被称为母性。母性是最高的情感,这种情感可以在任何野蛮残忍的动物身上找到。这是一种高尚的、感人的、美丽的情感。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红豺》的书,这是小说王——沈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首母爱之歌,由豺妈妈和燃烧的云组成,充满生命,跨越民族。

这本书的主角是豺妈妈和火云。在小豺断奶前一天,火云被大灰母狼咬死,大灰母狼被捕获的野兽抓住,火云杀死了它前面的一只小黑毛狼崽。灰太狼母亲去世后,也许出于母爱,火云留下了黄毛小狗,让它自己的孩子抚养,并给它取名为甜点。在一次狩猎中,为了帮助甜点脱离一只熊的魔掌,一只熊咬掉了他的左腿,变成了一只瘸腿的豺。当甜点长大后,狼崽出生了,火云牺牲了自己来帮助狼崽找到甜点的食物。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感动。同时,我明白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爱。我母亲也是如此。每当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妈妈都会陪在我身边,为我喝水,为我量体温。她会不时问我是否感到不舒服。她很体贴,即使在半夜,眼睛下面还有一对黑眼圈,她也不肯睡觉。

母爱就像燃烧的太阳,母爱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就像冬天里的花朵,母爱就像心中的溪流,一点一滴,汇聚成一条流淌的溪流,一点一点的呵护,凝聚成一股强烈的母爱!

关于红豺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每天,当你睁开眼,除了风声,周围一片寂静;除了蓝天和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就只剩下鸭群的陪伴;除了父亲排徊的身影,就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那是多么的孤独啊!然而这篇文章的小主人公就是在这孤独的环境中成长,学会了坚强。

小主人公杜小康,因为家庭变故,不仅失学,还要离开母亲和小伙伴去放鸭。在这孤独的旅程中,他哀求过.哭过.甚至连做梦都想回家。渐渐的,他明白回家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开始没有那么恐惧了。但是厄运却在一次降临一场暴风雨,使他的鸭群走散和父亲走失,可是他并没有哭,他变了,他变得坚强起来了。

小主人公经历了许多跌荡起伏,但是他没有放弃生活,最终在一场暴风雨中学会了坚强。从主人公的遭遇,我们可以明白,逆境不是末日,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是一把宝剑。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因为失聪,使他变得孤僻,甚至狂躁,但是他仍然坚持创作,在那孤独的日子里,他没有沮丧,反而是逆境,让他谱写出了不朽的乐章!

所以请不要害怕逆境,要在逆境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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