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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初中精选17篇

时间:2023-06-11 15:59:29

读后感1000字初中(精选17篇)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

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汉、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致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戏曲家,是中国章回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采用浅近的文言,明快流畅,雅俗共赏;笔法富于变化,对比映衬,旁冗侧出,波澜曲折,摇曳多姿。又以宏伟的结构,把百年左右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件和众多的人物组织得完整严密,叙述得有条不紊、前后呼应,彼此关联,环环紧扣,层层推进。光是《三国演义》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就深深地吸引了我。

滚滚长江,涛涛东流,多少英雄像翻飞的浪花般消逝。古今英雄的功成名就,都是一场空,都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消逝了。当年的江山依然存在,太阳依然日升日落。在江边的白发隐士,早已看惯了岁月的变化。和老友难得见了面,痛快地畅饮一杯酒,古往今来的多少事,都付诸于人们的谈笑之中。这首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从全词看,基调慷慨悲壮,令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由得在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在让读者感受苍凉悲壮的同时,这首词又营造出一种淡泊宁静的气氛,并且折射出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人生哲理。

“是非成败头空”既有大英雄功成名就后的失落、孤独感,又暗含着高山隐士对名利的淡泊、轻视。既然“是非成败”都如同过眼烟云,就不必耿耿于怀、斤斤计较;不如寄情山水,托趣渔樵,与秋月春风为伴,自在自得。作者看透了朝廷的腐败,不愿阿附权贵,宁肯终老边荒而保持自己的节操。因此他以与知己相逢为乐事,把历代兴亡作为谈资笑料以助酒兴,表现出鄙夷世俗、淡泊洒脱的情怀。

无论过去,当下,还是以后,追逐名利似乎总是一些人的生存方式,然而名缰利锁又往往令人痛苦不堪,难以自拔。

所以我们要淡泊于名利,方能成大器,方能攀上高峰!在物欲、名利横流的当今,有志者更应守住淡泊,向自自己既定的目标前进!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2

在我看来,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都痛苦万分,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我认为繁漪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最大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3

有希望就有明天——读《将军之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小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以前一位勇敢而幸运的将军被饿死的故事。

说他勇敢而幸运是因为他和他的部队在行军途中遭到了敌军的伏击,激战了一天一夜后,只有他一人杀出了重围。面对成千上万呐喊着追来的敌军,将军来悬崖边,抱定了死的信念,从悬崖上跳了下去,居然没有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将军竟然慢慢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他顾不上身上的疼痛站了起来想尽快走出峡谷回京报告军情。

可是,他迷路了。

将军顾不上休息努力向前走着……但很遗憾,三天过去了,将军还是没有走出去。这三天里,将军滴食未进,滴水未沾,将军的身体实在吃不消了。

又不知走了多久,将军来到了一片山谷,他兴奋得几乎要跳起来:山谷有无数棵柿子树,树上结满红红的柿子。

将军用残余的力气,往最近的那棵柿树踉跄走去。然而,当他伸手想摘下一个大柿子的时候,他失望得差点跌坐在地上——那是毒柿树。

将军继续往别的树走去,第二棵、第三棵、第四棵……

“这个山谷根本就是一个毒柿谷。”

将军彻底绝望了,他一声长叹,仰头倒在地上。

他倒地后眼睛的下意识看到离他脑袋十步的地方还有一棵柿树。

“那同样是一棵毒柿树!”将军再也没有心情再站起来走过去了,他就这样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将军最终没能站起来了,没能回到京都。

人们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发现“将军是饿死的”,可让人不解的是这位勇敢而幸运的将军,能在重重包围下杀出血路,能从悬崖上跳而幸存,可为什么,最后却在距一棵不到十步远的甜柿树的地方饿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是在生活中和学习中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失去信心,只要有信心就会有战胜任何困难的勇气,就会看到希望;有希望就会有美好的明天和未来。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4

《雷雨》是曹禺先生久演不衰的代表作之一。其成功首先是人物形象塑造的成功,给读者、观众呈现了一些个性丰富、情感饱满的形象:虚伪的周朴园,隐忍的侍萍,懦弱的周萍,天真、单纯的周冲和四凤,猥琐的鲁贵,斗激的鲁大海——而最有“雷雨”气息的就是敢爱敢恨的繁漪。她,作为一个受了新教育的中国旧式女人,为了挽留她转瞬即逝的爱情,她不顾一切地燃烧了自己,也冲破了封建家庭的枷锁。或许,曹禺先生想说:一只飞蛾扑火只能牺牲自己,可无数的飞蛾呢?那将会是一场雷雨。

在繁漪出场前,曹禺先生给了她一段冗长的舞台提示,清晰刻画了她的形象。这是个绵里藏针的女人,一个内心燃着野火的忧郁太太。“当她陷于情感的冥想中,忽然愉快地笑着;当她见着她所爱的,红晕的颜色为快乐散布在脸上,两颊的笑涡也显出来的时节,你才觉得出她是能被人家爱的,应当被人爱的,你才知道她到底是一个女人,跟一切年青的女人一样。”毕竟,“她有更原始的一点野性:在她的心,她的胆量,她的狂热的思想,在她莫名其妙的决断时忽然来的力量”。所以,这段提示就写出了繁漪的本质特色:她敢爱,她敢狂热地用真心追求爱情;她敢恨,她能反抗一切阻碍她守住爱情的力量。于是,在接下来的七次出场中,三次对周萍的倾诉,三次情感的爆发,三次推动情节发展的行动,她唯一的动机就是——阻止周萍离开,留住她的爱情!虽然悲剧发生的直接推动力是她,可她的动机就决定了,这是个可怜可爱可敬的女人。

在第一次出场中,她与各主要角色的关系就在对话中一览无余。对四凤,她有难以掩饰的嫉妒,可还没忘端着太太的架子;对周冲,她爱儿子,可又不能全心全意地做个好妈妈;对周萍,她表面客气,可话里藏话;对朴园,她反抗的同时也努力压制愤恨;还有知道她秘密的小人鲁贵,在旁存在威胁。她的生活处境和心理状态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次出场她与萍独处,直接向萍诉衷肠,也是首次情感爆发。她对他揭开周朴园的虚伪面具,希望萍能和以前一样同情她的处境,救人救到底。可萍一味退缩。“(一字一字地)我希望你不要走。”繁漪直接吐露心声,可萍依旧不理会。她大骂:“都是没有用,胆小怕事,不值得人为他牺牲的东西!我恨着我早没有知道你!”“一个女子,你记着,不能受两代的欺侮。”她的敢爱敢恨,她的反抗精神,随着这几句话声声砸在观众心上。

第三次出场,繁漪为着留住周萍,采取了首次行动——说服鲁妈将四凤带走。这个行动,使得鲁妈有可能来到周公馆,从而与周朴园重逢。但其实,这个行动也能反应出她的可爱之处。她作为有地位的太太,完全可以直接将四凤辞退,甚至迫害,在那个年代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可她客客气气地与鲁妈交谈,聪明地让鲁妈自己提出将四凤带走,还送四凤旧衣服。所以繁漪也是无可厚非的。

接着第四次出场,她得知萍要在晚上去找四凤,激起了对萍的第二次挽留。上次她还企图诱发他的同情,这次,失望的她直接威胁他:“你不要把一个失望的女人逼的太狠了,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小心,现在风暴就要起来了!”这为她之后的行动埋下了伏笔。

果然,她第五次出场就开始了报复行动。这次出场十分短暂,连一句话也没有。她只有一个动作——在窗外关上了窗户。这个行动使周萍与四凤的关系暴露在鲁妈面前,矛盾进一步激化了,真相也愈发有机会浮出水面。

到了第六次出场,她的脸惨白而冷酷,“爱和恨烧尽了女人一切的仪态,她像是厌弃了一切,只有计算着如何报复的心念在心中起伏”。见了朴园,她轻蔑而暴躁地反抗他的意志,倒真有些病态。而见到周萍,不甘心的她发出了最后的挽留。开始她和之前一样,想用自己即将成为疯子的可能博得萍一丝怜悯,可萍却一了百了的激怒她。这时,她的情感第二次爆发,“眼睛里射出疯狂的火”。然而这次的疯狂并不是表现在大吼大叫上。她压制了自己,变成了低声下气地说话。一直是无畏反抗,尖锐威胁的她,此时一反常态,扔掉了她最宝贵的尊严。这最后的恳求实在令人酸楚,然而还是失败了。

她很清楚她留不住周萍的心了。可她不愿放过最后一个机会,哪怕只是为了报复,不让任何人有好日子过。于是,她第七次出场了,进行了最关键的行动。在周萍就要带四凤私奔的时候,她锁了门,还叫来了周冲。没想到善良的冲丝毫不阻拦哥哥和四凤,一气之下,她的情感彻底爆发了。她不顾一切地把她的爱情公之于众,不给自己留一点后路,虽然明明知道爱情已逝。众人愣在原地时,她借着火样燃烧的勇气,便拿出最后一张王牌,喊出了周朴园,让全家人面对面。至此,她自己一个人,一步步把故事推向了高潮,推向了真相。最后再让自己跌落下来,成为彻底的疯子。

就是这样的三次挽留、三次行动、三次爆发,繁漪,一个单薄的女人,用她对爱情的执着、对压制的反抗,飞蛾扑火般地燃烧了自己,却打碎了一个封建家庭维系了一个世纪的辉煌假象。在那个只能制造悲剧的时代里,这么个扑火的飞蛾,恰恰也是星星的希望之火。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5

关于《雷雨》我并没有刻意去找它来看,接触到它是因为高一的语文课有一篇关于它的课文,语文老师也特地找了它的剧作给我们看。然而它却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虽然剧作中的主要人物不多,只有繁漪,周冲,周朴园,侍萍,鲁四凤,周萍,鲁大海,鲁贵,但是人物之间的关系却是无比的复杂。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然而他的阴险狡诈中也带着点可悲,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可以看出他对侍萍仍有感情,然而他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他除了那空虚的躯壳,什么也没有剩下了。作为读者和观众,我还是有点同情他的。

在这部剧中,和很多读者和观众一样,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也是繁漪了。她作为周朴园的妻子,周萍的后母,又和周萍有着一段私情。在我们看来,她和周萍的关系属于乱伦的,但是我们细想,这又不完全是她的错,相反,他对周朴园的恨,对周萍的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但是她最后的下场是疯了,但是除了这样的结局,我们或许也想不出有更好的结局了,被两个人男人抛弃,被她渴求的爱情伤得体无完肤,我们很难想像得出,那是一种怎样的痛。或者失心智的发疯是她被伤害的最好证明,这也恰恰体现出了那个等级制度的残酷无情和受封建思想残害之深。因而,我不得不敬佩曹禺。

周萍是我在看这部剧作时最反感的一个角色。他的虚伪,他的无情,他的自私……他和他的父亲周朴园有着很相似的性格,然而和周朴园相比,我更讨厌他,他当着父亲的面是一套,背后又是一套,他压根就没有爱过繁漪,却伪装着和她相爱,当四凤的出现,他的虚伪便一击即破。在我看来他辜负了繁漪爱,也不配拥有四凤的爱。最后他的结局是死亡也是理所应当的,我知道作者的意图并不是这样,这些只是我个人的主观看法,或者从心理学角度看,我这样评价他完全是晕轮效应,根据个人的好恶评价一个人。

对于周冲,四凤,鲁大海,我把他们归为同一类,因为他们与那个时代中的其他人有着本质的区别。然而他们又是无辜的,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周冲,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四凤,同周冲一样,是个很纯洁的孩子,可与周冲最大的不同是:四凤没有接受过教育,她不可能接受新思潮的冲击。她不会反抗,不会站出来和封建礼教反抗,因此而只能具有劳动人民的朴素的美德:善良、勤劳。而鲁大海,是工人阶级的典型代表,而中国的工人阶级受着多重压迫,反抗得就异常激烈。他的性格更是倔强的,他满蓄着精力,年轻的激情和热情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他的反抗精神被彻底地展现出来。虽然他们成为剧中的牺牲品,但是他们的出现也给那个黑暗的时代带来一束曙光,他们是新希望的代表,并且在后来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发展壮大,最后终于看到了光明。

侍萍和鲁贵在这部剧中是一对夫妇,虽然侍萍和周朴园之间在三十年前有着一段感情,但是她被周朴园抛弃后,坚强地生活,她的生活有太多的痛苦,太多的无奈,她想反抗,可是她的反抗又是无力的,不彻底的,因此也成为了封建时代的牺牲品。而鲁贵则是一个贪婪的市井小人。他的其他则没有太多想说的。

剧本以扣人心弦的情节,简练含蓄的语言,各具特色的人物,和极为丰富的潜台词。如刀刃一般在读者的心弦上缓缓滑过,那抖颤而出的余音,至今未息。在自然景物、肖像描写方面,《雷雨》特别重视音响和色彩效果,不惜用浓墨重彩表现。同时,还注意对人物的声音、气味、眼睛进行夸张的处理。

对于《雷雨》这部作品需要在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后才会明白在雷雨交加的夜晚中结束了这一切的原因,剧中人物的结局是曹禺安排的,也是那个时代安排的,或者这就是偶然中的必然。让人深思……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6

第一篇讲了狼的故事,主要内容是一个研究动物的人决定打死一只狼,然后他披着狼皮混进了狼族,其实他早就被母狼知道了,后来几只狼发现了他,他以为要死了,没想到母狼没有恩将仇报,动物们都有爱,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第二篇讲了一位猎人要有他最忠诚的猎狗。从前有一只“恶狗”,那个猎人用尽一切办法来消除它,可是怎么也都消不除这只狗。后来猎人在河里洗澡发现一只“印度鳄”游过来,他连忙叫猎狗,后来猎狗来了才让他得救了。这也说明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这些任何的故事都充分说明了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只有和这些所有动物建立友好的关系,我相信这个世界肯定会比现在的世界好上几倍!你们信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第七条猎狗》。我迫不及待的买了回来,这本书特别好看,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赤利(一条狗)和赤利的主人召盘巴。召盘巴从前有六条猎狗,但是都不尽人意而这第七条猎狗却很忠诚,召盘巴给这条猎狗取名为赤利,召盘巴对待这条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 有一次,召盘巴打猎时,一条蛇咬袭击老人,赤利和蛇搏斗,没有帮助老人,老人很生气,决定杀了赤利。但是被老人的孙子艾苏苏放了,赤利逃了出去。它靠捕猎为生,在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的公豺狗,成为了豺狗群的老大。半年后,豺狗袭击了召盘巴,赤利及时赶来,他与豺狗群搏斗,并在最后一刻保护了召盘巴。读完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赤利的忠诚,虽然召盘巴冤枉了他,但是赤利并没有怨恨他,并且及时救了他。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7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是每个母亲愿望,她们会不惜一切的代价让孩子们的未来更好,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都一样,狼也是其中一种。

母狼紫岚就是其中之一。她坚信她与公狼黑桑都是强壮而机敏的好狼种,只要流的是黑桑和她的血统,也是一头剽悍强壮的好狼。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紫岚的大儿子黑仔就如同黑桑一样超前,他一个多月就独自出门捕猎了,有时候还有可能捕捉到小鹿等等呢!一般的小狼一个多月还蜷缩在一个角落了呢!两个月独自驰骋草原,真让人佩服啊!两个月的小狼最多就是在洞里走走而已。如果以外不发生,命中注定,必是将来的狼王。紫岚给她最好的待遇:未断奶是,他一人就要霸占三个乳头呢!断奶后,他吃内脏和好肉,而另外的三只小狼只能吃皮和骨。一开始那三只小狼抱不平,一向到被母亲撕下他的一点皮毛才算数呢!除了蓝魂儿。可千防万防还是放不了意外:黑仔在洞口附近抓野兔,弟弟妹妹在洞里嬉戏,妈妈紫岚也出去捕猎了,没有母狼的保护他独自在野外。不幸发生了,可怜的黑仔呀!就死在这样一个黑鹰的手里。未来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生命紫岚精心培育的狼王啊!多么可惜啊!紫岚心里必须有说不出的痛。

紫岚并没有应此而泄气,她立刻脱离了痛苦、悲哀,他要让蓝魂儿成为狼王!蓝魂儿一开始可能是因为紫岚偏爱黑仔所以对这样的待遇有点不习惯,他每药一口都抬头看母亲,似乎很警觉。紫岚却向他微笑,在心里念叨:吃吧!尽情的吃吧!它们属于你,爆发出狼残暴的本性吧!你是新一代的狼王!久而久之,蓝魂儿也习惯了,他开始认为自己吃好的是理所当然的。很快到冬天了,狼群开始群居了,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眉眉来到了狼群中,蓝魂儿很出众,他是少年狼团的团长呢!他甚至能比过公狼呢!那次,下着大雪天寒地冻,到处没有吃的,狼群就去找比他们凶猛几倍的狗熊吃。可狗熊躲在树洞里冬眠,树洞狭窄,进去引熊出洞的狼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但哪匹狼愿意牺牲呢大家都一筹莫展,唯有蓝魂儿愿意,他在熊鼻子上咬了一口,而后立刻跳到熊掌上,狗熊本能的抬起一只爪子,蓝魂儿就趁此机会跳出来了!这是聪明过狼呀!紫岚的狼王梦还没有结束,我也为紫岚、为蓝魂儿感到高兴呢!但是,没有生活经验的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里。有一天,他禁不住美食的诱惑,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很难过,她的心血被捕兽夹夹碎了,她的心肝被捕兽夹夹疼了,为了不让心肝生不如死,她把心肝蓝魂儿的气管咬破了,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把他埋了……可

惜呀可惜!一个狼王又死了。

最后的双毛了,他一开始很自卑,在紫岚的训练下,他也出众了,可在与狼王的战争中,将要胜利的那一刻,被狼王的一声气势十足的嚎叫唤出了自卑最后……最后死了!每个妈妈都是如此,费尽心血,不求回报,只有一个宿愿:让我们的将来更完美!妈妈谢谢你!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8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但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能够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但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向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之后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齐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9

“毒品”,一个骇人听闻的名词,我不知道时谁发明了这种害人的东西,我也不知道曾经有多少人因它而家破人亡,失去了原本美好的一切,但我明白,从现在开始-----拒绝毒品。

毒品就像一个巨大黑洞,无论是谁,一旦沾染,都难以挣脱他的魔掌。当毒贩的花言巧语使你原本坚定的心动摇时,你已经接近死亡了。数以万计的人因一时的心动,抱着“试一试,大不了戒掉’’的心态与毒品交上朋友,可他们不知道这个“朋友”岂是他们想交就交,想绝就绝的。当他们有一丝醒悟了,立志要戒掉毒品,才真正见识到毒品的威力,你不与它为伍,它便要对你死缠烂打。听不少戒毒者说,那是一种痛不欲生的感受,即使在清醒时下决心要戒毒,可以到发作的时候却怎么也抵挡不住毒品的诱惑,早就把要戒毒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没钱就利用友情、亲情、爱情向关心自己的人要钱,再不行就做一些往日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比如杀人、打劫、偷窃……即使铤而走险也要再次吸毒。

佷令人难以至信吧,毒品这种东西是百害而无一益的,它只会使人丧失理智,令更多的人惶恐而无宁日。永远不要碰毒品,不要做哪些个“他们”,不要当毒品的傀儡。

也许你只觉得罂粟花很美丽,其实在它娇艳的外表下是一片黑暗;也许你认为毒品并没有那么大的威力,只是人们在夸大其辞,其实你的想法已经令你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也许人们对毒品的说法勾起了你的好奇心,可是你知道吗?其实毒品的威力会让你为你的好奇心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也许你自认为你有过人的意志力,可是你明白吗?其实毒品的威力已经远远超出了你意志力所能承受的范围……

自清朝起至今,有多少人因毒品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又有多少人在禁毒的战场上牺牲?不要让悲剧再次上演,不要让自己变成受害者,那就从现在做起,拒绝毒品!攻击毒品!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0

在暑假的最后时光,我阅读了《居里夫人传》,深受鼓舞。

《居里夫人传》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居里在她去世3年后写成的。该传记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也介绍了比埃尔-居里的事迹,着重描写了居里夫妇的工作精神和处事态度。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日记,书的最后还附录了居里夫人一生所得的奖金,奖章的情况以及罗列他所得的名誉头衔,是一本很翔实的个人纪录。

作者艾芙一开始就承认他要叙述的是一个传奇故事,玛丽居里一生中伟大实际极多,所以人们都喜欢像说传奇那样叙述她的历史。这本书从几个方面介绍了居里夫人这位具有高贵品质的、献身科学并作出伟大贡献的伟大科学家的一生。居里夫人出生于被沙俄占领时期的波兰,家境贫寒,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中学毕业后,没钱上大学,不得不依靠作家庭教师来自筹学费。在巴黎大学求学时,每到秋天不得不为学费和生活费着急,尽管这样,在实验室的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依然作出了提取镭元素的伟大科学成就。一战时期在战场上的毫不费事就成了一名战士,他忘了早餐,忘了晚饭,困了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睡,在护士住的小屋里,或在露天的帐篷里,废寝忘食的在战场上进行救护服务。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科学家,在生活依然很艰辛的时候,主动放弃了申请镭元素的有关专利,公开了镭的提取方法,自己确因要买1克镭而不得不靠别人来筹集资金。

在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我们可以看到居里夫人从来没有浪费时间,只有严谨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懒散,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人和事,只有和谐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一本最精彩的历史人物传记。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1

《狼来了》是幼儿时伴我入眠的枕边小故事,这个故事使年幼的我深深牢记:必须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要不就会被凶狠的大灰狼吃掉。所以,从记事起,“残忍而凶狠”,是我对狼的唯一印象。

然而,当看完沈石溪的《狼王梦》时,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还有一种心酸的想掉泪的感觉,我的情绪久久的难以平静。我被母狼---紫岚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

紫岚为让即将出生的孩子能够吮吸到充足的奶水,冒生命危险到人类的马鹿养殖场去捕猎。没想到却在与大白狗斗智斗勇的绝境下生出五只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只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以完成幼狼的父亲黑桑未了的心愿。不幸一次次降临:洪灾,造成了紫岚痛失一公仔。紫岚发现,长子黑仔长得很像黑桑,于是全心驯养黑仔。即将成才的黑仔却不幸被金雕抓走了。紫岚所有的心血白费了。痛心的紫岚又把期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蓝魂儿有父亲的智慧,有母亲的坚毅。但是不幸再一次降临,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紫岚又把期望转移到从小很自卑的小儿子——双毛身上。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紫岚千方百计的训练双毛。双毛的自卑最后隐藏了起来,成为了紫岚的期望。但是当双毛与狼王——洛挑战时,洛的一声狼嚎,唤醒了双毛的自卑,双毛也死了。紫岚只有唯一的孩子母狼媚媚了,它明白母狼是不可能登上王位的。坚强执着的紫岚并没有万念俱灰,它把期望寄托到了狼孙身上。追寻梦想的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最终选取了与捕食过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故事中的紫岚,虽然只是一只母狼,却把母爱的伟大展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蓝魂儿被压在捕兽夹下的时候,救不了自己孩子的紫岚,它唯一能做的就是干脆利索地咬断蓝魂儿喉管的一幕。表面上是残忍的,其实是为了让蓝魂儿安然地死去,不要再绝望的痛苦着、挣扎着。紫岚的这种抉择,心中该是那么的悲痛!这让我联想到了现实中的自己。当我做错事时,父母严厉的批评我甚至惩罚我的同时,他们的心中也是痛的。那是他们对我深深的爱!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伟大而又平凡的妈妈!只是我们习惯了妈妈的爱。夏日的晚上当迷迷糊糊的一觉醒来时,妈妈还在轻轻地为我扇着扇子。冬日的晚上,妈妈总是一次次地起来为我掖好被子。应对生病的我,妈妈彻夜不睡的照顾着。应对受委屈的我,妈妈心平气和地开导着。应对骄傲的我,妈妈的警钟及时敲响着!……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妈妈的期望!紫岚的期望是培养出一代狼王。妈妈的期望是我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坚信,我会的。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2

生活在等级森严,典型的封建国家,而又脱离保守派立场倾向于民主与自由的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将他的笔锋重重指向了封建专制。

一个婴儿诞生了,但是他很不幸。因为他身体上有许多缺陷---驼背、独眼、跛脚,但更不幸的是他出生在法王路易十一统治的黑暗时期,他被遗弃了。在偶然间被副主教收养。虽然他身体残疾,但心灵纯洁,虽然他外表丑陋,但对爱斯梅拉达付出了崇高的爱。他就是卡西莫多,一个美与丑都在自己身上“闪光”的人,他让我看到外在丑和内在美的鲜明对比,让我不得不去重新审视这个世界。

说到爱斯梅拉达,她是个能歌善舞的善良女孩,她的歌舞打动了副主教的心,她的美让弓箭队长夏托佩尓臣服,他们都想得到她。副主教用尽了手段,但都没有得逞,当他知道爱斯梅拉达与夏托佩尔约会时,出于嫉妒,他刺伤了民队长并嫁祸给爱斯梅拉达。

这讲的不仅是对爱斯梅拉达的争夺,似乎也暗示着教廷与王室的明争暗斗,从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的悲惨命运:只要与教廷对立,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教廷害人不浅,但王室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让我们来欣赏一个既可笑又可悲的故事吧!

卡西莫多受审了,审判官是孚罗韩.巴尔倍第昂,这个权威的审判官是个聋子,为了掩饰自己是个聋子,每次审案前,都会了解犯人的一切,他就像当时的社会,那个极力掩饰自己弱点与错误的社会。

可笑的是,他审问的是同样耳聋的卡西莫多,面对审判官早已预备好的问题,他有的只是沉默,自作聪明的审判官,以为他已经回答了自己的问题,又接着问了两个问题,,并让书记官把卡西莫多的回答记录下来,因而引起了一场爆笑,他为了博得观众的尊敬,又继续严厉审问,结果欲盖弥彰。

孚罗韩巴尔倍第昂代表着统治阶级他们只凭自己感觉行事,视人民生命如草木,可见当时统治的黑暗。而当时的人们就如卡西莫多,根本不只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跪在那儿等待着统治者给他生或死的权利,这件事看起来看起来级可笑,但是对当时的人民来说这更可悲。

《巴黎圣母院》向人们展示着美与丑的对比,封建社会和封建等级制度吃人的本质让我疑惑:为什么仪表堂堂的人的内心如此丑恶,而丑陋的面貌下却有一颗透如如水晶的心。让我不得不深思:外表的美与内心的美到底哪个更重要?对待爱情,是否要像爱斯梅拉达那样痴心不悔的爱着那个花花公子,对卡西莫多的感情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相信我已经有了答案——灵魂的美才值得我去追求。对待爱情,正如有些人所说:“与其爱人爱的痛苦,不如让别人去爱。”看到卡西莫多为爱斯梅拉达的付出,真希望他们会有一个更加完美的结局。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3

在寒假期间,我拜读了整套西顿动物记,我深深被他的作品吸引住了,他带我走进了一个未知、崭新而辽阔的动物世界,我为动物生命的神秘而震惊,为动物生命的尊严而感动。我就选择了其中一个我最喜欢的故事《银行托米》作为读后感。

你曾经想过吗?西顿是在什么情况下写出了如此举世闻名的旷世巨作呢?让我们来看看他的生平吧。西顿1860年出生于英国的一个小镇,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西顿母亲希望他能和祖先一样英勇而名扬后世。后来西顿果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成为了举世闻名的作家。西顿不仅写作好,而且画也画得很好。在动物中当中西顿特别喜欢狼,所以他的作品中有许多狼的故事如《草原狼梯图》、《威尼佩格狼》等。

当然西顿动物记中描写狐狸的故事也不少,接下来我就向大家介绍《银狐托米》的故事,它讲述了托米从出生、成长、独自生存和成家后生活的一系列故事。我最喜欢托米与人类和猎狗对阵的故事,如有几次托米被猎狗追杀,托米逃呀逃,看到前面有河就跳了进去,结果狗闻不到托米的气味,就放弃了追杀。几次这样的历险之后,托米就知道河水能够把足迹的气味洗掉,从而能摆脱猎狗。托米还有好多智慧被那边的农民当成传说而流传开来。

同学们,你喜欢狼和狐狸吗?说实话,我以前在读童话时曾一度十分厌恶。但在读了西顿动物记后,我明白了托米等动物只是为了生存而本能地去做捕杀人类家禽的事。因为如果找不到食物,他们会饿死,在人类心目中生命是最重要的,在动物心中,生命也是很重要,只有自己活着,才能让自己和家人生活好。

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习性,但有时候,它们做的事情却被人类所排斥,甚至被人类追杀。举个例子:人类把动物分成好的坏的,比如兔子是好的,狼是坏的。其实动物本身认为自己做的事是对的,是为了适应大自然,为了能生存下去,所以我们人类何不宽容相待我们身边的动物呢?动物的感情也是十分真挚的,在银狐托米故事中,托米找到伴侣后就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她,让我们把镜头转向书中,有一次托米的妻子“白脖子”被猎狗发现,虽然托米自己也很恐惧,但他还是迎着猎狗叫声的方向跑去,为了引开猎狗,托米自己差点被猎狗抓住。

西顿动物集令我受益匪浅,我好希望西顿爷爷还在世上,为我们创造出更多的动物小说。也许,西顿爷爷变成了他写的一种动物,一种他最喜欢的动物,依旧以动物的方式生活在世上。现在西顿已不仅是一个名字了,是一种精神,一种为了更真切地描写动物而不顾自己的至高无上的精神,这种精神会一直流淌在我们心中代代相传。西顿爷爷,我们想念您!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4

雷雨是我完整读过的第一本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本戏剧,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五六遍的细细品读,心中感慨万千,若不一一记下,心中的电闪雷鸣怕是难以平息,三十年风风雨雨梅花依旧留清香,一朝夕恩恩怨怨浮萍总是枕寒流,蓝森森的闪电,照亮的不仅仅是几段鲜为人知的往事……

很难说周萍给我一种什么感觉,一切的恩怨情仇,似乎都在周萍的体内相遇,碰撞。假如说这三十年的恩怨是一条四面辐射的十字路口,那么周萍就是十字路的中心点,周朴园与梅侍萍的儿子,自己继母的情人,同母妹妹的恋人,亲弟弟鲁大海眼中的仇敌与败类……他一个人,把所有角色都穿连在一起了,每一次的恍悟,都是一把尖利的锥,将那刚刚开始愈合的伤口再次刺穿,鲜血汩汩的流出,溶解着他的青春,不,这些都还不够,鲁妈的出现偏偏在他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盐化在温热的血中,而血则在永恒的流动,一次乱lun已让周萍痛苦不堪,他为了逃避蘩漪,那个因为内心饥渴而无比疯狂的爱着自己的女人,他的后母,周萍选择了四凤,不谙世事,纯洁无暇,既没有教育的陶冶,也没有蘩漪般过度忧郁的布满了幻想的女孩子,四凤只是周萍为了忏悔而寻找的替代品,他选择四凤是为了忘记过去,为了求得心灵的解脱。周萍应当是个悲剧,他很不幸的从家庭乱lun沦落到了更痛更深的罪孽之中,前者还可以随着家庭的解体而消亡,而血缘乱lun却已深入到了骨髓,罪恶已在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血脉中扩散开来,他已无法通过爱情拯救自己,除了死亡,还有什么可以给他以解脱?

最初读雷雨的时候,总觉得周冲这个角色与整个戏剧格格不入,周冲出场时是一身白,正如他的纯洁无暇,天真又生气勃勃,而大背景是一个乌云密布,死气沉沉的阴雨天,有人说周冲是一个天使,一个天使的出现使得周家上上下下显得更加罪恶,他正如黑暗中的一丝光明,有了光明,黑暗才显得愈发无边与沉重,整出戏剧中,只有周冲一人是干净的,他是少爷,涉世不深,也几乎没什么阅历,所以他才会依然在这个本不可能有幻想的世界中痴痴的做着美梦,在读到周冲去找四凤的那一幕时,觉得他真的是“冲儿",一个稚气未脱的诗人:"忘了家,忘了你,忘了母亲,忘了自己,在无边的海上,哦,有一条轻的像海燕似的小帆船,海风吹得紧,海上的空气有点咸,白色的帆涨得满,像一只鹰的翅膀斜贴在海面上飞,飞,向着天空飞,我们坐在船头,前面,就是我们的世界。”周冲见了鲁大海,那句"你愿意和我拉拉手么?”就愈发让人哭笑不得,曹禺设计了这样一个情节,用拉手而不是握手这样正式的词语,多么高明的体现出周冲那令人无限怜爱的天真与纯洁!而这由于他四周的世界多么格格不入!忽然想起周冲死后,蘩漪干哭着说过的一句话;“冲儿,你该死!你该死!你有了这样的母亲,你该死!”周冲,你该死,你的梦一个接一个破碎,你的信仰在面前一个接一个崩溃,纯洁怎么可能与罪恶并存,天使又怎能留在污浊的人间?

头几遍读的时候,我恨蘩漪,恨这个为了得到爱情不择手段的疯子,恨这个母亲不像母亲,情人不像情人的乱lun女人,假如鲁妈是一把钥匙,那么蘩漪就是开启那些沉痛往事的手,没有蘩漪的邀请,鲁妈一辈子也不会再踏入周公馆,没有蘩漪在最后关头的大喊大叫,周朴园也不会出现,揭开真相,即使四凤与周萍未能远走高飞,那么至少这个秘密也永远不会有人道破,周萍还可以抓住四凤的手不放,让她这一个新的灵魂来洗涤自己的罪恶。

看到一九九九年版的雷雨时大概是我第四次看雷雨,相比周朴园鲁侍萍周萍和四凤,我渐渐觉得蘩漪是罪孽最轻的一个人物,是最应怜惜的一个角色。这个心比天高的女子,带着对爱情的无限渴望与憧憬嫁入周家,却在这样一具豪华的棺材中忍受了一个阎王十八年的蛮横与,她的心已渴到了极致,于是,当周萍出现时,她是出自本能反应,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她生命中从未遇见过却又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假如这时出现的不是周萍,不是丈夫前妻的儿子,心灵的饥渴也会让蘩漪饥不择食地爱上那个人。周萍的出现让蘩漪像一张干燥至极的纸一样迅速燃烧,她的热情变成了一团浇不灭的火,虽然周公馆内罪恶的空气是冰一样的阴冷潮湿。

我渐渐开始同情蘩佩服蘩了,在那样一个暴风骤雨即将袭来的可以活活闷死人的社会,她表现出了最顽强最炽热的一面,还是曹禺评价的到位。他说:“蘩漪是一个最令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老道,她的生命燃烧到电火一样白热,也如它一样短促,她的生命中交织着最残酷的爱与最不忍的恨,她是最雷雨的一个性格。”

我最不能忘却的一段蘩漪的台词:“我希望我今天变成火山的口,热烈地冒一次,什么我都烧干净,那时我就再掉到冰川里,烧成死灰,一生只炽热地烧一次,也就够了。哼!我什么都预备好了,来吧,恨我的人!来吧,叫我失望的人!叫我嫉妒的人!都来吧!我在等候着你们!”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5

《三国演义》这本书,我不知已经看了多少遍了。今年暑假,我又重新拾起了它,因为每一次阅读,都能得到不同的收获。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历史性的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约1330-约1400),名本,号湖海散人。他所写的《三国演义》是我国的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吴、蜀、魏三国之间的斗争和兴亡的一系列故事。这些故事十分精彩,其中有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华容道、三顾茅庐、桃园结义……

书中刻画了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它描写的主要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周瑜的“胸怀狭窄、忌才好胜”,诸葛亮的“料敌如神、指挥若定”、刘备为“复兴汉室,复兴天下”而战、关羽“威风凛凛,智勇双全”、赵云“赤胆忠心,骁勇善战”……但我最喜欢的两个英雄是诸葛亮和赵云。

诸葛亮是一个忠臣,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非常善于用计:“草船借箭”、“借东风”、“三气周瑜”和“空城计”……赵云对刘备也十分忠心,骁勇善战,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刘备身边了。

读完了这本书, 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识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6

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贫苦少年,逐渐成长成为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的历程。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毅力使自己继续活下去.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自从认识朱赫来以来,他的心被共产党吸引住了.经过几番波折,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他出生入死,英勇杀敌.在战争中他也受了不少伤.最严重的一次就是被弹片击中头部,死里逃生.痊愈后,保尔没有忘记党,拿起新的武器,重返战斗队伍,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十几岁就立足杀场,英勇杀敌,热爱祖国,在战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都大难不死,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仍不停地忘我工作,有休假疗伤的机会他也不愿意放弃工作,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许多名人志士也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考验了自己,使其成为千古佳作。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花了30年时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20多年等等。毅力是很重要的!

而我却不能很好地坚持。比如,英语老师让我们每天坚持听读英语15分钟。一开始还觉得挺新鲜,还能天天晚上坚持听读英语,有时候还多听几分钟,可是后来越来越觉得乏味,慢慢地听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不听。我就像小猫钓鱼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没有坚持。而保尔却能坚持不懈,我十分惭愧!

成功者前进的每一步也许是细小的,但他一直前进着,永不停滞,积之一年,十年,几十年,那就十分惊人,十分可贵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就谈不上不上毅力了。每个人做什么事心中都有一种动力,而我们会被这动力支持着,直到到成功。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7

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应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貌。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貌,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砸在石头上。它咬牙切齿,汗水之间竟也拥出了血水,它无力走动,只得让白狗在它的背脊上肆虐,待至疲惫。

也许是骄傲的缘故,狗站在地势较高的石头上面,吞咬着刚刚撕下来的皮肉,这算是一种无言的炫耀与讥弄。但狗却白白浪费了机会,紫岚的孩子已在胎水之中缓缓站立起来。紫岚护着它们,低沉的声浪如在真空之中的烟雾,传着愤慨于杀戮的讯号。狗受到了惊吓,在转角处消失了。

紫岚用沾着凝血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孩子。它以生命的代价勾勒出母爱的伟大。它隐忍着疼痛,脸上堆满欣慰的面容,它仰天长吼,这声响伴着远山在草原的雾霭中回荡。

沧桑的月在暗空中浮上云际,又是一阵血色,又是颤栗的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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