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外调证明材料【精选三篇】
时间:2024-01-27 13:32:43
入党外调证明材料(精选3篇)
入党外调证明材料 篇1
中共总支部委员会: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很高兴我单位之子x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中共党员发展对象,现就x同学之父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证明如下:
x同学的父亲,现年xx岁,高中学历,x单位职务。
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该同志现实表现好,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气,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无违规违纪行为。
该同志在“文-革”期间,无政历问题;在“ba九”政治风波期间,不参与动-乱活动;对“”等反动组织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不参与。除此之外,也无其他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政治审查是合格的。
特此证明。
**单位
xx年xx月xx日
入党外调证明材料 篇2
关于同志的政治审查报告
同志,男,汉,年月日出生,原籍省市,家庭出身,本人成份学生,高中毕业,年月考入石家庄铁道学院,编入分院(系)专业班学习至今。年月日在省市中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年月毕业于大学专业,年月参加工作,现任。
一、政审情况
根据组织审查和本人介绍的情况,该同志历史清白,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年月至年月,在省市小学上学;
年月至年月,在省市中学上初中、高中;
年月至年月,在大学系读本科;
年月至年月,在大学系读硕士研究生
该同志出生于农民家庭,初中时加入中国共青团,中专毕业后由组织分配到xx县五号渠乡政府参加工作,XX年8月借调到县委组织部工作,XX年12月由于工作需要调入xx县委老干局工作,工作后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该同志历史清白,没有参加任何反动组织。
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
父亲:,中共党员,省市公司销售部主任,无历史问题。
母亲:,群众,省市县村务农,无历史问题。
姐姐:
2、关于“文化大革命”和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的情况。
经审查,该同志“文革”结束后出生,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期间,该同志正在xx县四十里城子乡中心小学就读,没有问题。年,拥护党的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揭批“”邪教组织的活动。
3、关于申请入党和接受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
该同志年月日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以后,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努力,思想进步很快。年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了促使其早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党组织曾两次让他参加学院、分院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过学习,他对党的认识不断加深。组织上给其交任务、压担子,在实际学习工作中锻炼和考验他,并安排一名党员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该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性质任务,表示坚决履行党的根本宗旨,端正了入党动机,能在学习中注意经常以共产党员的标准对照自己,学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思想觉悟提高很快。
4、现实表现情况
努力学习各门文化课,成绩在班中均名列前茅。担任班长工作,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带领同学共同为建设良好学风班风而努力,在班中培养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也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利用课余时间,积极组织同学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和辉煌历史,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该同志主要不足之处是:理论学习有些死板,不能灵活运用;工作中有些情绪化, 容易冲动。
根据他的申请和一贯表现,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酝酿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是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
党支部支部书记:(盖章)
年月日
入党外调证明材料 篇3
200x年以来,xx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在中共xx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和法院党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以狠抓队伍建设为根本,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敬业爱岗、业务精通的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任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多年来,面对不断变化的复杂的社会形势,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一次次成功地经受住了考验,并且年年出色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为维护全县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用实际行动全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多次受到县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表彰,200x年,党支部主要事迹我院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全院17名共产党员及其他法官,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忠诚履行自己的使命,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为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作出了突出贡献。自200x年来,诉至我院的各类案件平均以每年27.3的速度递增,这既是摆在我院全体党员及干警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也是对我院所有法官的严峻考验。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648件,审结4245件,各类案件平均结案率为91.3,其中,刑事收案412件601人,审结412件601人,结案率为100;民商事收案1771件,审结1721件,结案率为97.2;执行收案2465件,执结2112件,执行率达85.7,执行标的总额为8497.73万元。通过对各类案件的依法及时公正审理,社区党支部书记先进事迹有效地打击了各种犯罪,调节了各种经济关系,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全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我县经济的发展。
二、强化国家司法观念,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全面推进审判工作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体现。审判人员牢固树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国家司法观念,对于确保国家法律的权威性,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十分重要。尤其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纠纷呈上升趋势。如何在审理各类案件、执行等过程中确保司法公正?这意味着必须进一步强化国家司法观念,依法平等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法院充分行使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审判职能,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妥善处理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案件。这既是我院党组及支部一班人的共识,也是对全体共产党员及其他法官提出的高标准要求。就执行工作来说,村党支部事迹两年来,我院在执行工作上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加大了执行力度。首先是对全院多年来的执行积案进行了全面清查,登记建帐,盘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是更新执行观念,大胆探索新的执行方式,改进了执行方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以提高执行效率为目的,坚持执行程序公正、透明、独立、正义的原则,严格实施流程跟踪管理、限期执行,回告制度及当事人主义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申请法院调查财产、限期公告债务人履行财产等制度,通过强制管理、资产拍卖、变卖、所有权转经营权、以物抵债等方式,努力使许多具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得到了及时依法执行。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我院在人代会上公开向社会作出了郑重承诺:“所有申请执行的案件,只要被执行人有财产,不执行就是法院不履行职责,村党支部书记事迹就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在执行中,我院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加大了执行力度,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极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但是,执行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有许多案件本身就客观存在和隐含了执行难因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大量存在。当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无法依法保护其利益时,一部分申请执行人,便埋怨、责备人民法院。为此,针对这些现象和问题,在穷尽了司法执行程序后,我院提出了当事人主义,以当事人主义观念重新构建查找被执行财产的程序和路子,加大申请执行人的义务,适时召开申请人执行会议,要求当事人承担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线索的举证责任及风险责任;并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依法向当事人阐明一个道理:当法院穷尽司法程序后,所有不能执行的风险责任只能由申请人自己承担,社区党支部先进事迹当事人不能以此责怪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