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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自查报告(通用三篇)

时间:2024-05-19 21:58:54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自查报告(精选3篇)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安排,我乡党委政府对20xx年以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进行了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20xx年以来工程项目实施落实情况

1、××乡红岩通达工程:长19.3公里,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资金141万元,划拨141万元,支付141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交通局,工程已竣工验收。

2、石笋村大湾易地安置工程,涉及安居房60户,通电、通水和街道路680米,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属在建工程,已到位资金96万元,支付80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省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为县扶贫办,工程正在建设中。

3、彝良县镇河小流域治理工程,涉及坡改梯、水保林、经济林、拦沙坝、封禁治理措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扩大内需资金,项目资金105.69万元,划拨105.69万元,支付105.69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委托××乡政府实施,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水利局、工程完工来验收。

4、鱼井村农业综合片区开发项目,项目涉及防洪河堤、公路改造、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资金285万元,划拨75万元,支付75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市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发改局,工程刚启动建设。

5、××乡卫生院综合业务用房,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资金106万元,已划拨资金万元,支付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卫生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卫生院,为在建工程。

6、放牛村大寨小学教学楼工程:资金来源为学校危房改造资金,项目资金30万元,资金划拨30万元,支付30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通过验收。

7、红岩村校安工程教学楼,资金来源为校舍安全排危资金,项目资金40万元,资金划拨40万元,支付40万元,单位为县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验收。

8、××乡中学学生食堂,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寄宿制资金,项目资金65.7万元,资金划拨65.7万元,支付65.7万元,承建单位为彝良昌达建筑公司,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验收。

二、查找出的突出问题

1、工程建设任务重,资金投入少。我乡地处偏远山区,人口分散,交通闭塞,造成工程施工难度大,由于国家专项资金投入比例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2、工程分散,管理难度大。如人畜饮水工程等高度分散,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项目建成后一般交村管理,一些小型工程由群众自已管理。由于缺乏技术,管理水平不高,使工程达不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的目的;

3、小工程建设数量多,不够规范,客观上管理难度大,主观上精力放得不够。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原因分析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乡实施的工程项目规模小、数量多,基本上村村有项目;二是工程项目以基础设施投入为主,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社会影响力大,群众要求严格;三是工程建设政策处理较复杂。政策补偿标准确定性和灵活性较难把握,处理不慎,往往影响工程进程;四是工程建设期限紧,受自然条件制约较明显;五是工程资金不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篇2

xx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根据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检查的通知》(明水水〔20__〕196号)的要求,我局会同发改、财政、卫生、环保等有关单位对上青乡、杉城镇、梅口乡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中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__-20__年,省、市下达我县上青乡、杉城镇、梅口乡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工程,解决饮水安全人口1.26万人。上述三批项目总投资534.9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8.9万元、中央新增投资75万元、省级配套29.9万元、地方自筹381.12万元,

1、20__年实施地为上青乡,解决饮水不安全人数3643人,建成供水规模453吨/日,总投资14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1.9万元,该项目已20__年11月底全面完成。

2、20__年实施地为杉城镇,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5865人,总投资244万元,建成供水规模1700吨/日,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7万元、新增中央投资25万元,该项目已20__年3月底全面完成。

3、20__年实施地为梅口乡,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065人,总投资149.42万元,拟建供水规模696吨/日,其中:新增中央投资5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9.9万元。截止8月30日,已完成投资84万元。已完成麦坑村、梅口村江坑组,大洋村王土段、交洋、上下大洋组及拥坑村温仂坑组全部工程;廖元村湖边、下居洋组,拥坑村际一(三林段)组已完成管网铺设,正进行池体钢筋混泥土浇筑;梅口村黄家坊组正进行管路清理及管床开挖,计划于今年11月底完成。

二、工程建设情况

(一)项目建设中变更情况

各乡镇在实施整乡推进项目中基本能按照批复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年限来实施。但个别地方因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

1、20__年上青乡饮水安全工程由于是早期项目,补助标准低,县、乡财力有限,使得项目实施难度大,只能对饮水设施和建筑物加于完善,对急需解决饮用水的村组按设计实施;

2、杉城镇八里桥村,因只有朱家坊自然村饮水不安全,在实施过程中该自然村无法找到合适的水源,须从行政村部引水,从村部水厂引水水量又不能满足要求,因此只能对行政村水厂进行扩建,致使工程投资增大;

3、杉城镇南会村村庄座落较分散,采取集中式供水不理想,且该村三个自然村水源条件较好且为山涧水,因此,采用分散式供水,故整个工程投资增大。

(二)项目实施情况

在工程建设中,各乡镇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公示制和竣工验收制。

1、执行项目公示制度。项目村根据批准的单项工程实施方案,将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的户数和人口、开工与竣工时间等内容在项目区张榜公示,由管理人和受益群众参与施工全程监督。

2、落实项目法人制和招投标制。各项目乡镇实行了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项目法人,并在项目实施前,由项目法人组织招标投标和工程实施。由于单个工程的投资较小,且又分散,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办法进行招投标,招标投标在业主的组织下,由各乡镇纪检监察以及发改、水利等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施工单位,并与工程施工的中标单位均签订正式的合同。

3、狠抓质量监督。由于工程资金不足且又分散,项目实施中没有实行监理制,为了监督工程质量,各乡镇成立了以工程技术人员、受益群众组成的巡回监督小组,对工程进行流动监理,每个村确定专人现场跟班进行质量监督。

4、做好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依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暂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验收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目前,县里已组织人员对20__年和20__年项目进行了初验。

三、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情况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在科学规划设计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质量监督制、工程公示制和验收制等“五制”管理,严把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和工程质量管理关。在工程实施中严格要求按照设计方案实施,乡镇、村组织人员现场跟班对工程质量监督,我局也落实专人,分片负责,指导工程建设,跟踪检查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建设进度、质量,确保了工程能按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今年5月中旬,在我县组织对农村供水工程的巡查过程中发现梅口乡大洋村清水池建设中,清水池池壁设计为双排钢筋,但施工为了施工方便,认为加大钢筋直径,就可以按单排钢筋布置,巡查人员发现后,立即制止,并责令其整改。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各工程的质量基本达到了《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和工程事故等问题。

四、资金管理及到位情况

在资金管理方面,我县资金由财政直接拔付到项目乡镇,由县财政监督,严格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从检查情况看,20__年、20__年资金都已到位,20__年中央新增资金已到项目乡,省级配套资金已到县财政。各乡镇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均比较规范,没有发现挤占挪用和五、建后管护落实情况及效益情况

20__年我县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了112个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使用水户协会真正担负起管护责任,县政府下发了《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宁县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规定(试行)的通知》和《农业基础设施管护人员考核细则》,明确了农业基础设施的管护主体、范围及管护经费等。在这次检查中投入运行的供水工程基本都是用水协会在运作,确定了管护人员及管护办法。

在工程建设时,实行“一户一表”,供水工程投入后,全面推行用水计量和“抄表到户、一票收费”的末端水价制度,收费标准由0.1—1.0元/吨不等的价格收取。如南会村的白鹭滩自然村,由于该自然村在景区附近,很多村民开设了家庭宾馆,旅游高锋期用水量增大。村里决定对受益户每月用水量在10吨及以下的,按0.3元/吨标准计收,每月用水量超过10吨的,超过部分按1元/吨标准计收。

由于各级高度重视,加之农民群众积极性高,项目建设和投入力度大,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目前各工程的运行情况看,供水工程坚持24小时供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使1.26万人喝上了安全自来水。项目实施有力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发挥了工程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农民群众对项目建设表示满意和认可。

六、存在问题

1、局部季节性缺水问题凸显。近年来气候变化大,连续干旱,致使山涧水减少甚至断流,地下水位下降,泉水枯竭,再加大工农业和城市经济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产和生活用水量大幅度增加,与农业争水,使一些地区农村饮用水不足问题更加突出,为此需增设备用水源。

2、水利技术人员匮乏。根据规划,在全县范围内需要进行全面性建设;但目前乡镇水利技术力量受限,需要加大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以应对全面建设的形势。

七、今后的工作建议

1、拓宽融资渠道。希望上级部门加大工程的补助力度,同时充分发动全县群众,大力拓宽建设资金的投、融资渠道,逐步推进一体化净水装置,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2、抓好工程建设。以工程设计、质量管理为主线,抓好工程建设。一方面是在前期要搞好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保证供水工程的设计合理、完善,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是在建设中把好工程的质量关及材料的使用关,采取土建工程公开招投标、由受益乡、村组成质量管理小组、管材项目比价采购等的方式,保证供水工程的质量。

3、督促做好水源及水厂厂区防护。在我县的山区地形,发源于各山涧的溪水是全县各村饮水工程主要的水源点。根据要求,水源点的保护在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由供水单位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事牌;在取水点上游,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产、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4、加强建后管理。通过用水户协会的规范运作,针对我县已建供水工程存在着“重建轻管”等现象,我县确定20__年为用水户协会“规范运作年”,通过加强财务培训、业务培训等方面,在用水、管水方面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形成“建管并重、良性运营”的运作模式,使供水工程能长续利用,造福人民。

泰宁县水利局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市20xx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治理部门履行审批监管职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xx年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法规建设,健全市场制度,做好行业发展等有关工作。目前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部门履行行政审批监管职责情况

行政审批权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权力的核心体现。开发区住建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时限,解决效率低下、超时限发放许可的问题;二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的范围,解决超法定职权范围发放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审批,或继续审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三是监督规范为审批事项设定条件,解决随意设定审批条件,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抬高审批门槛的问题;四是监督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一是在开发区工管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红桥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成员由开发区监察室、党政办、财政局、工商分局、经发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交易。三是对参加新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长期的廉政教育和警示,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廉洁。

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开发区住建局与省建院项目管理中心组成专门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红桥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对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履行情况、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职称、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人员组织架构的合法性、人员的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危险性工程的作业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情况如下:一是红桥新区所有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总体履行情况良好,手续齐全、施工方及监理方的企业资质符合国家要求,人员组织架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规定,合法性有效;二是施工图齐全有效,审查符合要求,整体上施工按设计图进行,根据实际开挖的情况,有局部变动,属正常情况,但设计变更手续齐全;三是施工、监理人员上岗情况良好,因拆迁原因导致停工的项目除外。四是监理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项目严格实行监理制度。监理施工过程有工程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月报以及工程例会制度,重要环节如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进度款等按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执行,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控制工作,监理单位基本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监理职责。经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资料不够完善,暂不能办理。二是在建项目未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主要原因为红桥新区暂未成立相应质安监部门。三是有个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备案人员不在现场。四是个别监理单位内部监理资料不完善。

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情况:采取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保证和现场监理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2)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按月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目前现场施工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施工战线较长,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全,基坑、边坡、道口未设置围护栏,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和增加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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