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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自查报告【热门3篇】

时间:2024-03-18 13:17:50

食品安全检查自查报告(精选3篇)

食品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篇1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按照“统一管理、相对集中、科学调度、严格考核”工作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9月1日至2日,在单位对大队所有车辆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单位切实进行了深入细致车辆安全自查,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初步建立了车辆安全管理体系,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得到一定的落实,为今年车辆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就此次车辆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下:

二、车辆安全管理基本情况,今年以来,在车辆安全管理中单位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布署,大队没有发生人员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整体形势较为平稳,加强了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行之有效的交通安全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广大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认识,使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针对今夏成都公交车自燃事件,大队及时召开了安全会议,吸取了事故教训,并及时对现有车辆采取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在控、可控、能控。大队在车辆中配备了新型、高效、携带方便的灭火器,防身锤。虽然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重大、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不能说我们的车辆安全高枕无忧。透

过现象看本质,我们可以看到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管理薄弱。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车辆管理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车辆的派用、调度、及维修审批程序都是由局办公室代理执行,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考核办法比较缺乏,造成车辆安全管理真空;管理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车辆安全管理观念模糊不清,不能及时制订、修订车辆管理方法和措施,给车辆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二)保证车辆安全的体系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两个体系的健全是车辆安全重要的保障。虽然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于领导对车辆安全工作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安全监督走过场,造成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

(三)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人员安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没有及时完善、修订,没有切实从领导层、管理层、执行层三个层面分别抓车辆安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驾驶员不打安全带、开车接听手机等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

(四)安全教育活动和岗位技能培训缺乏。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形式化,学习内容空洞,针对性不强,安全教育活动从未开展。专项岗位技能培训较少,不能为安全行车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五)由于临聘人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不强,对人员又没有具体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及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管理上的漏洞造成临聘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有章不循、违章驾驶的现象严重。

(六)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消防制度、消防台帐不健全,消防资料残缺不齐或不具备;消防设施破旧;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没有真正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车辆安全的管理。在目前的情况下,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领导要加大车辆安全工作的检查,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车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切实解决好车辆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车辆制度的建设。要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凡事有制度去管理,有专人监督监管。设定安全员和相应职责,做到对车辆相关安全信息的登记。随时全面了解车辆全面信息,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和预防车辆安全事故相结合。

食品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篇2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1**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增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1**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增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增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增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增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增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篇3

一、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

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文件精神。督促辖区内7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严格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食品及相关原料溯源、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退市。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实施风险自查报告制度。

具体采取的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二是对7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企业档案,按不同监管等级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动态监管。三是抓巡查实效,落实回访制度。采取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关注企业的整改情况并做好回访。每年对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巡查不少于2次、小作坊巡查不少于3次,巡查率100%。四是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自律机制。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通过约谈、培训等方式,进行分类指导,对症下药,突出实效。今年,已组织两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培训会,培训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150余人次,并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约谈。五是强化监督抽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去年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增加企业违规成本,促使其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六是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对于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任务,加大对XX区食用农产品的整治规范力度,XX区食药监局三项措施,使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落实扎实、具体、可操作。

一是宣传培训,全面动员。首先是组织全局监管人员及辖区15个镇(街道所)食药监所负责人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食用农产品综合市场为重点,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行查验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监管工作;其次是通过约谈和培训方,督促全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负责人及食品经营户提高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行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实施计划》,按照以点带面、主城区市场先行的工作方法,按批次分步开展。第一批自4月份开始,要求XX区安富综合农贸市场、纳溪重百超市作为试点单位,先行规范合格。并对试点单位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节点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包括进行人员培训、落实各方职责、推进快速检测室建设和农残公示led的建设,安排快检等重点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能顺利推行。

三是督查跟进。一是我局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市场第一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保留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检查市场开办者审查经营者证照和基本档案。二是环境卫生检查,查卫生环境和有无其他违法行为。三是帮助市场主办单位和大中型超市在检测室设置led建设和使用方面进行规范。目前XX区15个乡镇街道和重百超市落实了食用农产品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自检室验,配备检测设备,做到每天自检5个批次。其他无自检验室的市场和超市实行每天送检,由XX区农业局集中抽检。纳溪商城、百梯市场、综合市场及大中型超市分别安装led显示屏,对当天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进行了滚动公示,其他市场和超市实行张贴公示。

(三)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有效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规范操作的能力,增强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XX区餐饮食品安全,20__年全面深入全区15个镇(街道)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农村流动厨师、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并进行考核,同时做了技术支持;定期抽调精干力量免费上门进行培训。全年共组织培训21次,参训人员达1700余人。

在全市率先以区府办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XX市XX区农村群体聚餐监管督导工作意见》和《XX区农村群体聚管理办法》,并印发了《XX市XX区农村群体性聚餐操作与管理工作手册》,强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目前部分乡镇政府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指导因地制宜提出了实施细则,已经明确给予包干工作经费,比如龙车镇和上马镇是100元/次,由镇财政和村(社区)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各列支50元。农村自办群体性聚餐依靠实地派员指导工作,加强农村自办群体中宴席的申报管理和指导。组织全区300多名农村流动厨师进行专项培训,对其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全年接受申报和派员指导农村聚餐活动20__余次,确保全区农村群体聚餐无一例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结合《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根据《关于开展20__年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纳食安办〔20__〕3号)文件精神,由区政府组织,我局牵头,各镇(街)配合,对全区的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许可情况、员工的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检查和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35家310余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35份。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控(明厨亮灶),对学校食堂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20__年分4次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共计40余小时。

(五)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我局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了《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XX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函》(泸纳食药监函[20__]16号),经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XX区乡村旅店餐馆及农家乐专项治理方案》,按治理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针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建立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区域协作机制,建立起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在旅游景区显著位置设立了12331公示牌、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另外,政管理部门已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餐厅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完善景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我局联合区旅游局适时对整治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督查结果计入监管部门年终绩效考评。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市食药监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__〕7号)文件精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泸纳食药监〔20__〕4号)文,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白酒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普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深入辖区15个镇(街道)的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核查。我区共有散装白酒经营户359家,其中生产环节80家,销售环节221家,消费环节58家。359家白酒经营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

二是加强对散装白酒的快检和抽检。对196家散装白酒经营户进行了快检,未发现甲醇超标。抽检有针对性,加强对去年抽检不合格及未抽检的白酒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检,确保抽检覆盖率100%。此次专项整治共抽检了50家白酒生产经营单位52个批次的白酒,样品全部送往XX市酒检中心检验,检测指标的结论均为合格。

三是对白酒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及时处理。20xx年对白酒抽检不合格的4家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没金额27059元。其中XX区曾尚武酒类经营部生产部合格白酒,没收其不合格白酒450kg,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今年一季度抽检未发现不合格白酒。

四是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严厉处理。20xx年1月XX区龙车镇阳坡村曾学桂未经许可从事茅台酱香酒生产。我局给予曾学桂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生产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对其处货值金额五倍罚款,计人民币462700元。

五是强化培训,签订责任书。20__年2月13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白酒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培训会”,辖区内68家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业主参加了会议。我局还统一印制白酒生产经营警示语,与白酒生产经营者签订书和责任书,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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