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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汇编3篇】

时间:2022-10-01 11:53:02

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精选3篇)

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 篇1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证活动有序地开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教育工作,由德育室专门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安全教育,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精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周一的国旗下讲话进行宣传教育,使全校师生人人知晓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树立通行规则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2、每班出好一期"交通安全记在心"黑板报,同时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强化交通安全提示、警醒好教育作用。

3、亲身感受,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的交通安全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实际能力,让学生感受"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的重要性。

4、利用班会课,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为内容的教育课,使全校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

5、加强对学校师生自行车、电瓶车、小轿车的管理,教育师生严格做到"安全行车、规范停车",通过教育、检查等形式制约师生遵守交通法规以及校纪校规。

6、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车安全提醒,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这样,不仅使能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而且能辐射家长,规范家长的交通行为。

通过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已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的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

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 篇2

20xx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联合发起了在全国开展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为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的活动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促进通路安全畅道、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30号),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要在本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精心策划,营造氛围;要周密部署,细化方案,把活动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班级中去,认真组织好校园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二、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各地各校要紧扣活动主题,通过校园网、广播、报刊、宣传橱窗、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加大宣传,提高师生员工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知晓率;通过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组织主题班会、举办主题演讲、播放警示短片等,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要针对学生多发的在道路上嬉戏、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带耳机听音乐、不按交通信号灯、人行道过马路等行为,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和争当“文明行者”活动。各市、县教育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督促本地校车服务提供者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主题活动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用好家长学校平台,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和家长交流会、印发宣传资料和告家长书等方式,健全学校、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多方联动齐抓的格局,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加强监管,长抓不懈。各地各校要以开展主题活动为契机,结合省校车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全省中小学生幼儿上下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与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鄂校车办[2019]1号)精神,扎实抓好冬季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与违规运营行为整治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各地各校在主题活动结束之后,要认真及时地进行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请各市、州教育局将本地工作总结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 篇3

为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这一事实,我国把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市民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的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把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对于那些漠视自己生命和漠视他人生命,对国家、对社会、对受害人家庭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做法,无论赔偿多少钱也终究无法挽回最宝贵生命,同时也给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投下了阴影,这样的事情是永远无法原谅的!

1、节日介绍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交通供需矛盾也日益突出。交通拥堵问题凸显,交通事故频发已成为社会的主要公害。

每年的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从点滴做起,教给孩子们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

尊重生命,让“马路杀手”销声匿迹。

2、社会影响

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超过战争,中国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痛斥交通违法行为,2019年死于车轮下的无辜生命已经达到了10万人,不亚于甚至超过一场惨烈的战争。良好的交通秩序是靠依法严管出来的,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负责,必须严管重罚才能遏制当前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这不仅是交通管理实践,同时也被世界发达国家交通管理实践所证实。客运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载人、酒后开车、疲劳驾驶,都是马路杀手,这种驾驶车辆的状况,都随时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这个过程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使每个出行者都成了潜在的被害人,随时都可能遇害,是不特定的,不管是谁。

漠视自己的生命和漠视他人生命的做法,或者叫生命意识的淡漠对国家、对社会、对受害人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给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投下了阴影。对违法者的姑息迁就就是对人类的犯罪。公安机关的交管部门采取设立安全服务站,在重要路段设立安全服务站,对超员的车辆要卸车转移,对疲劳驾驶的人员强令休息,对重点路段超重驾驶从重处罚。

3、交通安全常识

一,交通信号灯的判断:

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悬挂着红、黄、绿、三色交通信号灯,它是不出声的“交通警”。红绿灯是国际统一的交通信号灯。红灯是停止信号,绿灯是通行信号。交叉路口,几个方向来的车都汇集在这儿,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弯,到底让谁先走,这就是要听从红绿灯指挥。红灯亮,行或左转弯,在不碍行人和车辆情况下,允许车辆右转弯;绿灯亮,准许车辆直行或转弯;黄灯亮,停在路口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已经继续通行;黄灯闪烁时,警告车辆注意安全。

二,交通标线的判断:

马路上,用漆划的各种各样颜色线条是“交通标线”。道路中间长长的黄色或白色直线,叫“车道中心线”。它是用来分隔来往车辆,使它们互不干扰。中心线两侧的白色虚线,叫“车道分界线”,它规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路口四周有一根白线是“停止线”。红灯亮时,各种车辆应该停在这条线内。马路上用白色平等线像斑马纹那样的线条组成的长廊就是“人行横道线”。行人在这里过马路比较安全。

三,如何安全走路:

走路,谁不会呢?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也闯祸。因此,我们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走路要走在人行道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乱马路,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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