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整治请示(精选5篇)
时间:2022-09-01 12:25:18
环境卫生整治请示 篇1
区政府:
近期,我街道组织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经检查,仍有部分隐患无法整改。具体情况是苍山路社区梦都大街176-3号、融侨社区巴山路10-7号、桃园居社区应天大街928号3家废品收旧点(均为有证收购点),经营户安全意识淡漠,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是存在“三合一”现象,经营户在店内生火做饭,夜间住人;二是消防器材设备不足;三是堆积大量易燃物品。
上述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十分严重。虽然街道、社区多次联合消防、辖区民警进行劝阻和整改,但效果甚微,恳请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妥否,请批示。
附:安全隐患排查信息表
建邺区人民政府兴隆办事处
20xx年1月26日
环境卫生整治请示 篇2
县政府:
为了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的面貌,扎实开展农村、镇区卫生整治清理工作,给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近期我镇多次开展全镇卫生整治活动并先后承担国家、省、市及礼泉、永寿县等县区来镇参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共花费垃圾清运、人工、墙体刷新等费用6万元。由于我镇财力困难,恳请县政府予以解决为盼。
特此报告
环境卫生整治请示 篇3
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按照吕梁市委、市政府,离石区委、区政府以及交口街道办党委关于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的要求,为了提升站区在吕梁市区的整体形象,根据公司建设花园式收费站的安排部署,结合站区的情况和创建文明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中心研究决定对站区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初步预算需要专项经费219350元,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妥否,请批示。
特此请示
环境卫生整治请示 篇4
县政府:
为认真抓好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我镇已全面启动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现已建好垃圾填埋场一个,并准备于近期购置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备。现镇政府经费特别紧张。为此,请县政府拨付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玖万零肆佰(90400.00)元,用于以下项目支出:
1、垃圾填埋场1个:20xx0元;
2、垃圾桶40个×300元=120xx元;
3、垃圾池:24个×500元=120xx元;
4、人力垃圾车10个×600元=6000元;
5、环卫服装及清扫工具24套×100元=2400元;
6、机动垃圾清运车一辆20xx0元;
7、拆除102省道两侧老房36户,杂工费36户×500元=18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玖万零肆佰(90400)元。
妥否,请批示。
环境卫生整治请示 篇5
县政府:
县政府第三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刘玉杰县长讲话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江苏昆山事故教训,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逐个企业查找安全隐患,逐个岗位评估安全系数,全面彻底把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点查找出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留下任何一个死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解决不敢监管、不能监管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7月下旬,县交管大队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其中,老襄河大桥桥面损坏严重,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7月29日,县交管大队以县道路交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向县水利局和建设局分别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但两单位均称老襄河大桥不属于其管养范围,拒绝对其隐患进行排查并整改。8月12日,县安监局会同县交管大队,与水利、建设两部门对接联系协调,但以上单位均称老襄河大桥非属其管养,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仍无法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隐患如期整改,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请县政府对吴敬梓路老襄河大桥桥面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予以明确。
妥否,请指示。
20xx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