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经费请示5篇
时间:2022-09-01 15:20:15
文物保护经费请示 篇1
X区财政局:
位于我乡境内的铁砚山房(邓石如故居),始建于清康熙中期,20xx年被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邓石如墓位于虎山村,距铁砚山房北端2.5公里,20xx年文化部曾拨款重修邓石如墓。继20xx年乡政府对故居进行维修后,20xx年5月,又筹资百万元,对故居进行了大规模维修,目前正在申请列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鉴于长期对文物保护和维修过程中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和我乡财力紧张的情况,恳请区财政拨付专项文物保护经费10万元。
特此请示。
X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28日
文物保护经费请示 篇2
X省文物局:
为全面、科学保护唐玉华宫遗址,进一步开展相关考古研究与科学保护工作,并在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加大玉华宫开发建设力度,促进遗址区内文物保护及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20xx年4月,玉华宫管理局编制上报了《玉华宫遗址保护规划立项报告》,并经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xx〕1409号文件批复同意,同时提出要开展系统的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搞清玉华宫遗址的范围、布局和内涵,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为全面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我局申请玉华宫遗址保护规划编制费418万元,其中前期测绘面积5平方公里,测绘费260万元,考古调查、勘探费50万元,文献资料费5万元,保护规划编制费89万元,项目管理费用14万元。
妥否,请批示。
文物旅游局
20xx年7月13日
文物保护经费请示 篇3
5月25日上午,省司法厅副厅长何流明一行在市委、副市长徐晓霞,市委、政法委书记周太强的陪同下到市司法局开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及基础设施专项督导检查。
当日,省司法厅检查组分别到司法局各个股室进行实地察看,并听取了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柯炳华关于经费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自查情况的汇报。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后,何流明对化州市司法局的司法行政工作表示满意,尤其是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感谢市委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并希望今后市委市政府能继续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最后,何流明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严格执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能的经费需要。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前提。第二,司法局要狠抓落实、多请示、多沟通、多汇报,要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成立监管小组,确保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充分利用。第三,针对目前司法所管理体制问题,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要保证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在基层司法所得以落实。同时,司法局要做好督导和业务培训工作,保证司法所的业务能有效发挥。
文物保护经费请示 篇4
县领导:
按照全县统一安排,我们根据20xx年财政预算和实际支出情况对20xx年全年经费需求进行了认真核算,拿出了具体方案,县财政局也逐项进行了审核。从县下达给我们的20xx年预算情况看,资金缺口很大,难以维持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正常运行。资金缺口主要有以下几部分:
一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及设备维修费用越来越大,特别是中央空调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较高,今年预算此项为零,资金缺口10万元。
二是临时工工资缺口很大,今年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新增保安2名、保洁1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增保洁、门卫2名,预算仅增加2万元,缺口4万多元。
三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去年下半年由政务服务中心代管,财政暂拨付5万元运行费用,今年此项为零。
四是对县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作大部分节前已完工,所报预算为实际支出款项,共计21.5万元(柜台、领办台、玻璃隔断10.7万元,网络、电话铺设费4.15万元,电源线路铺设增容费1.15万元,LED标识牌2.5万元,文件柜、窗帘、办公用椅等3万元),20xx年这部分资金预算为12万元,资金缺口9.5万元,无法支付。
五是中心冬季取暖由燃煤锅炉改造为水源热泵,取消了燃煤,但增加了电耗,取暖季每月电费已达3万多元,加上夏季制冷,20万元预算显然不够,建议采取实报实销。
以上几项共需资金25.74万元(不含电费、详见附件)请领导考虑解决。
文物保护经费请示 篇5
文物局:
位于我市城厢区的石室岩寺大雄宝殿后面的砖塔,系省级文保单位,始建于明代,七层,砖构,塔高30米。各层四面错开,两面设置佛龛,两面没门,塔内中央原隔板腐蚀成为通孔直通塔顶,原每层外围设有木构迴栏塔檐。因年代久远,木构架已风化脱落无存。该塔又屡遭风雷电击的破坏,损坏极为严重,特别近年来几次强台风的袭击,使塔顶和塔身部分砖体脱落,造成塔身有倾斜的迹象等,存在着诸多不安全隐患。且石室岩又是我市旅游名胜和宗教信仰的重要地方,每天都有甚多的旅客和信徒到寺塔膽拜、参观,也给游客、信徒造成安全的威胁。目前塔周已隔离,防止人员进出。为了安全起见,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塔进行加固修缮。经古建专家实地勘测,维修工程经费约为30.8万元,目前寺院和群众已自筹8万元,尚缺资金22.8万元,恳请贵局视我市财政实际情况,给予支持核拨22.8万元,以尽快做好石室岩砖塔的抢救加固工作,确保砖塔和游客的安全。
专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