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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费申请请示(汇总6篇)

时间:2023-04-25 19:56:41

工作经费申请请示(通用6篇)

工作经费申请请示 篇1

区编委:

最近,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青政办发〔20xx〕79号),对街居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机构、人员、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区市政府将本规范作为对街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安委会要求年内必须到位,并列入对区市政府的考核。市编委于9月28日下发了《关于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青编办字〔20xx〕60号),明确要求市内四区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在现有人员编制内明确1-2名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安监局在10月11日召开的12区市安监局长会议上,明确要求街道安监办和专职工作人员年内必须到位。

从全区调研来看,街居安全生产工作力量薄弱越来越成为制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全区共有31301家生产经营单位,除市、区直管的10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外,其它全部下放街道(社区委)属地管理,最多的香港中路街道达8000余家,而目前街道(社区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能都放在综治办,一般1-4人,同时承担7个部门下达的任务,人少事多,普遍反映不堪重负,难以承担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和属地管理责任。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和市安委会、市安监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增加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请示如下:

一、建议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增设安监办公室或在其综治办加挂安监办公室的牌子。

二、建议增设专职安监人员。考虑到我区街道管辖区域的规模和街道监管企业的数量都是市北等市内其它区的2倍以上,建议每个街道(社区委)配备2-4名专职安监人员,编制在各街道(社区委)内部调剂解决。

当否,请批示。

二○○六年十月十日

工作经费申请请示 篇2

县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我委筛选,拟推荐县社会福利中心等4个项目列入20xx年省政府重大项目调度会议上会项目,根据申请上会项目必须具备省投资主管部门批复、核准或备案的条件,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现特呈请示,恳请县人民政府解决县社会福利中心和教育园区两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6万元。

妥否,请批示。

工作经费申请请示 篇3

县人民政府:

我局的一切办公经费都是来自财政年初预算核拨,为不影响占用局内年初预算办公经费。现我局负责的下莲塘特色文化名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正有序推进,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现恳请县人民政府拨给下莲塘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前期工作经费0.65万元,该经费为项目代理招标费0.65万元(见附件),请给予拨付为盼。

工作经费申请请示 篇4

兴庆区人民政府:

自20xx年以来,银古路街道办事处先后开展了友爱村清渣,高台寺二、四队,光华门四、九、十二队拆迁;与三森国际家具汇展中心合作开发搬迁办公室和星级社区达标创建等工作;以及参与银川市创模、创文明城市,迎奥运、庆大庆等多项活动,办公经费严重超支,以至影响办事处工作正常开展。

为此,恳请兴庆区人民政府予以追加办公经费拾万元整。

此请示妥否,请政府研究批复为盼!

工作经费申请请示 篇5

东山县人民政府:

我县岛外引水第一水源改扩建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投资计划6760万元,完成了箱涵项目和红旗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了跨海渡槽项目和输水隧洞项目。根据我县“9+2”纲要项目计划和“”规划,我局积极开展东山海岛县引调水(原称东山县岛外引水第二水源)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现已完成引水线路走向勘测,争取在今年年内完成可研编制。由于需要多次到福州和北京衔接项目的落实,支付项目部分勘测费用,前期工作经费较大,我局正常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恳请县政府给予解决东山海岛县引调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万元,以便做好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工作经费申请请示 篇6

县人民政府:

我委现有机关工作人员36人,其中24人在职在编,5人借用人员。内设办公室、投资科、产业科、农业科、重点办、价格收费科、能源局、认证中心、节能中心等9个股室及物价局、价检局、信息中心等三个副科级单位和城市转型办一个正科级单位。随着工作量的不断增加,物价水平的上涨,经费缺口大。为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增加下列预算经费。

一、财政预算增加政务网运行维护费20万元,互联网出品资源费4万元(付移动公司)。

二、财政预算增加业务费,此项业务费还是十多年前的标准,请由20xx年的2.5万元,增加到20万元。

三、财政预算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年审费30万元,国家发改委规定,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年审不能收取年审费,年审费应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四、财政预算增加涉案物品认证服务费20万元,国家发改委规定,涉案物品认证不能收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为加大跑项目、争资金工作力度,确保工作经费,列跑项目、争资金工作经费300万元,专项用于差旅费、招待费、资料费、评审费等。

特此请示,敬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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