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费请示6篇
时间:2023-03-29 20:22:05
财政经费请示(精选6篇)
财政经费请示 篇1
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章旦乡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了民生和谐建设。由于章旦乡饮用水工程、泥湾至章旦公路两大项目涉及政策处理多,污水处理、村庄整治等项目建设和生态旅游开发,以及率先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需要大量的政策处理和人力物力,特别是资金的保障。由于我乡属欠发达乡镇,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财政十分困难,恳请县政府追加工作经费52.5万元(具体见附件),以保障乡政府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恳请批复。
财政经费请示 篇2
县人民政府:
我委现有机关工作人员36人,其中24人在职在编,5人借用人员。内设办公室、投资科、产业科、农业科、重点办、价格收费科、能源局、认证中心、节能中心等9个股室及物价局、价检局、信息中心等三个副科级单位和城市转型办一个正科级单位。随着工作量的不断增加,物价水平的上涨,经费缺口大。为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增加下列预算经费。
一、财政预算增加政务网运行维护费20万元,互联网出品资源费4万元(付移动公司)。
二、财政预算增加业务费,此项业务费还是十多年前的标准,请由20xx年的2.5万元,增加到20万元。
三、财政预算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年审费30万元,国家发改委规定,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年审不能收取年审费,年审费应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四、财政预算增加涉案物品认证服务费20万元,国家发改委规定,涉案物品认证不能收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为加大跑项目、争资金工作力度,确保工作经费,列跑项目、争资金工作经费300万元,专项用于差旅费、招待费、资料费、评审费等。
特此报告,敬请批准。
财政经费请示 篇3
县财政局:
今年以来,我办事处围绕县委县府工作重点,以“调结构、促转型、抓合规、防风险”为重点,努力创造和谐的银行监管环境,为嘉善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止10月底,全县银行业各项存款新增42.53亿元,各项贷款新增43.56亿元,余额存贷比达76.96%,增量存贷比102.44%,全县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特别是在宏观紧缩和清理政府类贷款力度加大的背景下,我办事处结合实际,积极应对,做了大量的协调和上下衔接工作,较好地处理了政府、银行和银监的关系,受到政府和分局的充分肯定。
目前我办事处监管银行业机构12家,网点100多个,监管办公经费开支较大,上级局下拨有限,且从去年开始,实行经费包干,很难满足日益发展的银行业监管需求,还要根据县府的要求牵头各种协调会、调研活动、引进银行机构接待等各项经费开支,办事处监管办公经费紧张。特向县财政申请壹拾伍万元办公经费补助,批准为盼,特此报告。
此致
财政经费请示 篇4
县政府:
从20xx年独立办公以来,由于办公地点更换了多次,办公桌椅等设施损坏严重,加之多年来办公经费缺乏,各项设施及设备始终没有得到很好改善。为了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恳请县政府帮助协调解决以下资金:
一、更换电脑及打印机费用
现有电脑2台,打印机一台,均是多年前配置的,不但速度慢,而且经常出故障,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办公使用。按照省关于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及现实办公的要求,亟需解决电脑8台、激光打印机2台。需要资金71,000元。
二、更换办公桌椅及卷柜费用
现有办公桌椅均是20xx年配备的,多数已经破旧不堪。亟需更换办公桌椅8台套,新购铁卷柜8个。需要资金29,000元。
以上两项共需资金10万元。
特此报告,恳请批复。
财政经费请示 篇5
武夷山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是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继实施、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将数倍增加,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依据20xx年-20xx年仲裁案件收费情况,每年案件收费约1.45万元。由于20xx年5月1日起仲裁案件不再收费,将造成办案经费严重不足。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现代化、保证办案质量,恳请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在20xx年原财政的预算的基础上,追加到补助市劳动争议仲裁办财政预算内工作经费人民币5万元。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落户我市的企业不断增加,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企业不
依法用工、恶意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对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剧劳资双方的争议,申请劳动监察案件也将数倍增加。为保证劳动监察工作能够有序顺利的开展、保证办案质量。恳请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在原财政的预算的基础上,追加到补助劳动监察办案经费6万元。
为此,恳请市财政局追加补助我局劳动保障业务财政预算内专项经费11万元,望予以批准为盼。
财政经费请示 篇6
县人民政府:
今年,县水利局在县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水利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水利职能有效发挥,为全县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产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刚闭幕不久的xx届三中全会上,国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项目前期申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同时,受农作物价低卖难的影响,导致全县水费征收率极低,仅为全额水费任务即580万元的 1.07%。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水利工作量相对明显增加,经费不足已造成各项工作相对滞后。
鉴于此,恳请县人民政府予以考虑,能否给予补助资金5万元,以缓解我单位在交通、办公等方面目前急需解决的困难。
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