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实用13篇
时间:2022-11-27 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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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1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2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3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4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5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6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7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8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9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10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11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12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13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1
县人民政府:
我局作为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20xx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局人员不足,经费紧张的矛盾十分突出。年初,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明确要求,县财政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0万元,但实际只安排了10万元(其它县区均已安排20--30万元不等),再加之我局非税收入偏少,导致入不敷出,到目前为止已欠各项费用十余万元。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示,根据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追加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万元人民币。
当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2
安县人民政府:
我乡地处安县西南丘陵地带,距县城花荄6.3公里,是一个纯农业的乡镇。多年以来我乡的财政收入低下,得以国家财政补贴维持运转。随着辽安路的通车给我乡带来了发展的机会,形成了以长沟村为中心的兴仁乡养殖产业带以及了长沟村、上游村两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随之而来的各项参观、检查不断增多。给我乡政府带来了不小的接待压力。我乡每月1.9万元的工作经费已经无力负担。为此我乡恳请县政府解决我乡工作经费4.8万元。
妥否,请批示。
20xx年12月30日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3
市政府:
近年来,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宣传创新,精心打造品牌栏目。一年来,先后开办了农业栏目《丰收》、林业栏目《绿风》、全省唯一一个残疾人手语节目《资讯荟萃》等节目,充分发挥了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特别是在去年“6.24”抗洪救灾期间,市广电在自身遭受洪水危害的情况下,举全系统之力,打破常规,调动各频道、频率资源,深入全市一线采访报道。并及时向中央电视台、江西电视台传送了《副省长史文清在萍乡督导抗洪救灾工作》、《萍乡湘东暴雨袭击,百间房屋倒塌,万亩农田受淹》等新闻报道。同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市电视台还抽调各频道骨干力量,连续奋战五昼夜,高质量地制作完成了《萍乡市抗洪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为客观、有效、全面地反映灾情和救灾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请求市政府解决宣传经费壹拾万元。
特此报告,请批示。
二○XX年三月二十五日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4
天台县人民政府:
近几年,我县毒情形势严峻,吸毒人员快速飚升,贩毒人员持续增长,合成毒品迅速蔓延,吸毒人群从一般群众向公职人员、企业经理阶层渗透,青少年吸毒人群占比巨大,我县的毒情已从初期毒情较轻状态步入快速发展蔓延的状态,已严重影响我县的社会治安,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制约我县经济持续发展。为确保我县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县政府解决以下两项经费:
一是增加年度禁毒工作经费。我县原有禁毒经费每年10万元,随着毒情形势的发展,禁毒宣传、缉毒经费、特情经费及日常经费投入快速增长。禁毒办工作人员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人员承担,根据《浙江省县级禁毒办(公安机关禁毒大队)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浙禁毒办[20xx]67号)文件要求及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县级禁毒办应配备禁毒专职力量不少于7名,拟增加2名文职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请县财政增加禁毒经费至每年30万元(毒情形势基本相同的仙居、三门每年的禁毒经费分别是30、25万元)。
二是落实禁毒专职社工经费。根据省、市禁毒委及《台州市“防命案、反盗抢、治乱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设有社区戒毒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配备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禁毒专职社工与本地籍实有吸毒人员按1:20比例配备到位。作为平安考核的内容之一,去年我县此项内容考核为零分,今年省政府还将进一步扩大此项考核分值。经测算,各乡镇、街道需配备禁毒专职社工22名,请县财政落实禁毒专职社工经费66万元。
以上两项经费共96万元(县禁毒办在20xx年7月1日向县会报告,县会原则上同意),请县政府予以解决,并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妥否,请批复。
天台县禁毒委办公室
二OXX年九月二十二日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5
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镇位于浏阳西部,与株洲、醴陵交界,总面积89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2.7万人口,是全市典型的农业大镇。
一直以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为全市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改善技术服务所条件,我镇决定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其中包括改善镇级办公硬件设施、购置工作机械。预计需投入40万元。因财政困难,今特呈文,请求长沙市计生委解决我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建设经费30万元。
当否,请批示。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6
库尔勒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我街道待业残疾人劳动技能,拓宽待业残疾人择业范围,增强残疾人就业竞争力。根据辖区残疾人实际需求,街道组织举办一期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项目为手工艺品编织。现组织50名残疾人参加培训,20xx年7月23日—8月6日(共计十五天),本次培训由市残联主办,天山街道办事处承办。培训地点在天山街道办事处,现申请本次培训期间每人每天25元,15天共计壹万捌仟柒佰伍拾元(18750元)经费,特此申请。
天山街道办事处
二OXX年七月二十二日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7
公司领导: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公司20xx年工作会精神与部门文化相结合,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员工综合素质,部门将利用办公室空间,量身定做部门文化宣传栏,现申请文化宣传栏的制作经费,预计费用为404元(肆佰零肆元整)。
妥否,请批示。
附:文化宣传栏报价表
规划发展部
20xx年3月10日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8
县政法委: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正确领导下,我镇始终将维护全镇的安全稳定作为全镇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效维护了全镇社会稳定。20xx年以来,我镇相继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和医患纠纷及非正常死亡事件,为了维护全镇的社会稳定,不引发赴省、市、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在化解上述纠纷过程中,我镇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由于我镇财力有限,维稳资金出现了严重缺口,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的社会稳定工作,特恳请县政法委解决维稳经费五万元为感。
乐化镇人民政府
20xx年6月13日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9
X区社保局:
20xx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以"关注民生、服务大局、构建和谐"为工作着力点,努力建设和谐劳动与社会保障工程,突出抓好就业与培训、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牵头研究政策,搞好综合协调和业务管理,做好城镇居民参保的舆论宣传工作,不间断地下村解读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通过不懈努力,今年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我镇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更上台阶,我镇社保站办公设备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险工作需求,因此,为了认真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申请办公经费三万元,用于办公桌椅、电脑、打印复印机等设备经费。
特此请示,请批准为盼。
请示人:
请示日期:XZZX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10
区政府:
根据青残联字[20xx]30号关于做好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区8500名残疾人残疾证核发工作,特申请评定费255000元(30元×8500人),从残疾人保障金中使用。
当否,请批示。
市南区残联
20xx-3-26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11
防城区委政法委: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派出有关领导、干部到自治区、市接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维稳工作,我镇换届选举、征地拆迁、计生等中心工作多,经费支出大,有限的办公经费无力支付这些庞大的费用支出。为确保我镇维稳工作顺利开展,现恳请贵委划拨捌万元整(80000.00)作为维稳工作经费。
妥否,望批示。
防城镇人民政府
二○XX年八月二十三日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12
区送温暖领导小组:
春节将至,为了让贫困残疾人过一个祥和的春节,我们将对以下人群和机构进行春节慰问:一是辖区退出营运的残疾四轮车车主;二是辖区部分贫困残疾人;三是脑瘫儿童康复中心--“沐阳之家”;四是起点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
经过预算,需慰问经费1020xx元,请求拨付1020xx元。具体资金分配如下:
1、对205名贫困重度残疾人进行慰问,每人400元,共计820xx元。
2、对残疾儿童活动中心“沐阳之家”进行慰问,共计10000元。
3、对残疾儿童“起点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进行慰问,共计10000元。
特此报告。
迎江区残联
20xx年12月17日
残疾人工作经费请示 篇13
防城区委政法委: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派出有关领导、干部到自治区、市接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维稳工作,我镇换届选举、征地拆迁、计生等中心工作多,经费支出大,有限的办公经费无力支付这些庞大的费用支出。为确保我镇维稳工作顺利开展,现恳请贵委划拨捌万元整(80000.00)作为维稳工作经费。
妥否,望批示。
防城镇人民政府
二○XX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