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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办公楼请示(热门3篇)

时间:2022-11-22 12:51:40

翻建办公楼请示(通用3篇)

翻建办公楼请示 篇1

巴州工商局党组:

库尔勒市工商局与巴州佳晟置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签订了置换协议,初步议定在塔指西路建设工商局办公楼与家属楼。后因拆迁问题无法解决,只建设了一号家属楼,而二号家属楼与办公楼一直无法开工建设。20xx年12月,经州市局领导与佳晟公司协商,同意将原协议中的六层办公楼设计改为建设高层商住楼,但没有文字材料,现恳请州局党组给予确认。

二○XX年四月二十二日

翻建办公楼请示 篇2

市政府:

龙井市环境保护局现有工作人员32人,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管理科等七个科室,全局实际办公面积为931平方米,其中一楼125㎡四楼268㎡五楼化验室268㎡六楼270㎡,与市原交通征费所(二楼)、市总工会(三楼)在一个楼里共同办公,办公条件很差。各科室3到4人在一间办公室办公,原有化验室的面积已无法满足现实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且大楼的供热及排水管道均已老化。因此,我局急需改善现有的办公条件。

根据省、州关于县市环境保护局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办公楼面积应在1500㎡以上,按置换方式计算缺口资金达100多万元(按每平方米1500元×超出原办公楼面积570㎡=85.5万元;车库20万元。其他各项行政事业收费不计)。因此仅靠市环境保护局的能力难以独立承担建设工作。因此,建议解决资金途径如下:

一、市财政局将地方财政收缴的排污费用于办公楼建设(每年除用于环保局办公经费外尚余40余万元)。

二、将市环保局协助企业向国家环保部争取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部分用于办公楼建设(今年协助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及天宝山瀚丰矿业有限公司上报了专项治理资金,资金尚未到位)。

三、继续与州环保局联系寻求其他解决资金办法

请示妥否,请批复

龙井市环境保护局

二0XX年九月十六日

翻建办公楼请示 篇3

地区工商局:

阿瓦提县工商局现用机关办公楼建于20xx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19.32㎡。根据阿瓦提县人民政府20xx年8月5日第九次党组会议纪要(第12号)决定,经地区局同意,县政府在拥军路以南(供暖公司西侧)行政划拨土地4210.42平方米(6.31亩),我局机关办公楼在新址上重建,并提出两种方案供选择:

方案一:新办公楼由开发商为我局按现用面积修建,超出面积的建设资金由我局向上级申请解决,砖混结构。

方案二:按现用办公楼面积每平米1100元向我局支付重建资金,并另行支付每平米100元搬迁费。

以上方案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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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XX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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