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优秀律师工作计划
时间:2017-04-08 19:29:24
xx年全市律师工作要以党的xx大、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三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发办[]30号和闽委办[]46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律师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律师职业道德素质。积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律师学习培训和执业锻炼,不断丰富执业经验,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宽领域法律服务需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养
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史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福建精神和“清明、文明、开明”三明精神教育;学习贯彻xx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律师文化建设,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律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通过建立学习督促机制,把政治思想教育与年度继续教育结合起来,确保思想教育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积极争取省律协支持解决培训师资和经费问题,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针对新修订或热点法律法规,于11月举办一次执业律师业务专题培训,聘请资深律师举办新型律师实务讲座,传授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3月份,通过以会代训形式,举办一次律师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内勤人员培训;开展基层青年律师到优秀律师所见习培训试点;组织好实习人员参加省律协集中培训工作。开辟培训新渠道,积极探索信息化培训方法,开拓律师培训的新模式,把集中培训与网络教育结合起来,节约成本,提高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效果;完善培训机制,将律师年度继续教育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加强培训纪律,无故不参加培训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二次以上的律师,予以暂缓年度考核。
(三)办好律师论坛,促进交流沟通
5月份举办市律师实务研讨会,参会论文达到50篇。同时积极向省律协推荐优秀论文,在省律师论坛展示我市广大律师的理论研究精品。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发动律师积极探讨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做好论文评审工作,提出修改建议,提高论文质量。要以点带面,促进其他各类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四)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先模作用
1、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发挥全国、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和党员律师标兵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生机活力,加强律师党员党性修养,带头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根据市局部署,完成协会党总支换届,充实领导班子,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支部与合伙人会议之间的支持互动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业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律师行业党组织,有3个律师党员以上律师所均成立律师党支部,对无党员律师所特别是新成立个人所指派党建指导员,做到党建工作全覆盖。
3、加强对流动党员律师的管理,确保党员律师党组织关系有着落,杜绝口袋党员;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党组织关系一并接转。专职律师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在一起的,原则上暂缓年度考核。加强律师所党员信息管理,作好动态调整,确保律师党员信息客观完整。
4、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创新“三会一课”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活跃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增强协会党总支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上半年举办一次市区党员律师活动。
5、适时开展有关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活动,通过深入调研,掌握目前各地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动向,推动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
6、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扩大党员在律师队伍中的比例,吸收律师队伍中的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
7、保障党总支活动经费,市律协将党建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各律师所应对党支部活动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律师党建工作纳入律师所年度考核内容和评先评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