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调查情况总结【3篇】
时间:2023-12-18 14:08:16
学生调查情况总结(精选3篇)
学生调查情况总结 篇1
一、重点抓好近阶段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往年进入10月份后,常见的病虫如刺蛾、杨树舟蛾大多进入结茧、化蛹阶段,但由于今年10月上旬温度仍偏高,落叶迟后,造成虫害食源充足,使为害重阳木的食叶性害虫重阳木锦斑蛾在我县部分地区出现了严重为害。10月8日上午,在水源涵养林港西镇双津村段重阳木上首次发现该虫危害现场,经县站技术人员确认,系重阳木锦斑蛾为害,此虫暴发在xx地区尚属首次发现。下午站业务科即迅速向全县各乡镇林业养护社及有关单位下发了“林果病虫简报”。根据面上发生情况,10月10日下午,县农委林业科会同县林业站,召开了由各乡镇农办和有关单位参加的“重阳木锦斑蛾发生与防治”专题会议,会上布置各乡镇立即对本地区生态林内的重阳木进行调查,要求发现虫害及时防治,并将调查、防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林业站。之后,我站业务科每天安排两辆车,分两组对全县重点区域生态林内重阳木上锦斑蛾的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踏查,并及时督促各养护社及施工单位采取防治措施。
截至到10月16日,全县共调查重阳木面积4280亩,其中发生面积为2120亩,药剂防治面积达2680亩,防治效果90%以上。事后在我站业务人员踏田检查中,仍发现有部分田块防治效果不佳,有大量活虫的情况,于是,在10月19日又对全县有关单位发了“进一步加强重阳木锦斑蛾防治工作”的通知,经过全县上下齐心协力采取防治工作,目前已基本控制了重阳木锦斑蛾的进一步为害。据报道,今年10月份发生重阳木锦斑蛾不尽在我县,上海其它地方也出现了该虫大暴发的情况。
从10月17日开始,根据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的书面汇总情况,县林业站站长率领业务科、执法中队主要成员,会同县公益林办公室负责人,分别对港东生态片林、庙镇种种生态片林、明珠湖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施翘河段至西滩湿地段、东平林场、竖新镇新征村水源涵养林、陈家镇入岛通道林等重点生态林区域内的病虫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并对全县各病虫测报点设施配套、日常运作、林木生长、病虫害发生等一系列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证明,我县绝大部分测报点运作正常。
二、全面加强全县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回顾今年的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我站从今年3月至10月,根据病虫的发生时段,基本上每天派技术人员到全县重点生态林,进行巡回监测,并在病虫高发的6至8月,有时每天分两组巡回对全县生态公益林进行病虫监测,并将每天巡查情况做好台帐记录工作。至目前为止,我站有针对性地下发了14期“林果病虫简报”。面对全县10多万亩的生态公益林,如何做到测报网络的全覆盖,在测报点建设上,我们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并通过自筹资金,从20xx年的7个测报点增加到现有的50个病虫测报及监测点,大部分配备了测报灯或诱虫灯,并与每个点测报人员签订了“病虫测报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使我县测报人员的业务素质有进一步的提高,我站在今年7月26、27日两天,又对50个监测点的病虫监测员进行了“林木病虫害识别与防治”的培训,专门聘请市农校和市站教授、专家进行讲课,并对防治机械的使用做现场操作指导。
三、目前我县森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预防理念落后。没有将森林保健的思想贯彻到预防林业有害生物的实践中来,往往等到虫害发生后再进行防治,造成防治工作处于灾后救灾的被动局面。此次重阳木锦斑蛾的大发生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它给我们敲了一次警钟。
2、监测预报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迟后。虽然我县测报、监测点数量在不断增加,但仍跟不上生态林建设的步伐,某些点仍缺乏必备的监测仪器,如测报灯、捕虫网、放大镜及做标本的必备工具等。
3、资金投入不足,缺乏专职监测人员。面对全县10多万亩的生态公益林,尽靠县站4名专职植保人员已远远不能满足测报的需要,各乡镇也没有专职测报、监测人员,而且现有各测报点上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也不均衡,技术力量薄弱,经费补贴少,影响了各测报点、监测点工作的正常开展。
4、缺乏必要的防治设备。生态林经过2-3年的管护,林木生长较快,形成树高林密的情况,这就需要高射程、大功率的喷雾器来进行药剂的防治工作,但我县目前只有几家单位有为数不多的中、小型林业用喷雾器,大型喷雾器只有一台,还是市林业总站支持的(现存放在我站仓库中,以备不时之需)。在今次防治重阳木锦斑蛾过程中,有许多施工企业及养护社使用的都是农业用的小型手动喷雾机,将喷头用长竹竿挑着,两人搭档着喷药,远远不能适应大面积防治工作的开展。
5、大面积的生态林中,大部分都没有道路和水系,给有效的防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一旦发生大面积的虫害,人走不进,水输不进,机运不进,就变得束手无策。
6、防治经费,特别是农药经费严重不足。目前财政拨发的经费是每亩50元(含化肥费),这远远不能满足病虫防治的需要(见“全县生态公益林病虫害防治用药情况表”)。
四、今后森防工作的设想与建议
生态林的大面积建设势必带进许多新的病虫种类;林木的生长使得病虫基数急剧累加;气候的变化使病虫发生规律变化;树种的增加使主要、次要害虫交错更迭;等等,这些不利因素使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呈现十分严峻的形势,可以说,我县必将暴发大面积的森林病虫害,这次重阳木发生虫害就是对我县森防工作的一个小小的警示。为搞好我县的森防工作,未雨绸缪,现提出以下几点设想与建议:
1、组建一支森林病虫害专职监测队伍。我县现有生态林面积近10万亩,尽靠县站的4名植保人员负责监测全县的病虫害发生情况,非常不现实。因此,今年11月,打算在各乡镇林业养护社人员中选3-4名初中以上文化,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培训,后考核筛选出1-2名,作为各养护社病虫监测的专职人员,负责本区域内面广量大的病虫害监测工作,变被动为主动,解决林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07年,在现有50个测报点的基础上,根据生态林分布及树种配置情况,再增加30个病虫害监测、测报点,并要求财政投资专项资金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人员经费等,达到监测、测报网络体系全覆盖。
3、在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体系。一是根据气象局提供的.全年天气预报资料及历年各类病虫害在我县的发生、发展规律,在年前对全年病虫害的发生趋势进行预测,并将预测情况告知全县各有关单位;二是根据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做好前个月对下个月的病虫害发生情况作预测,提前让各养护社及相关单位注意,做好相应的准备;三是加强平时监测巡查及虫害发生信息收集工作,发现病虫害即发布“林果病虫简报”。
4、为有效监督各相关单位在收到“林果病虫简报”后,对病虫害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喷药后的防治效果,明年开始对全县面上防治情况作跟踪调查,并发布“森林简报”,通告相关信息。
5、防治药液建议由县公益林办集中采购、分发,一是控制部分单位为减少防治经费而使用禁用(高毒性、高残留)的农药;二是避免经费分散,不能合理、有效地使用防治经费,并建议我县公益林将防治药液经费提高到每亩100元。
6、建议政府为各养护社配备必需的防治设备。
7、建议结合07年公益林的间伐,在大型生态林中开辟一条3米左右宽的通道,便于日后的防火治虫工作开展。
8、根据虫害的生活习性及生理特性,建议在造林设计,上采取纯混交林或小块混交林的模式,以减少大面积暴发病虫害危害的威胁。
学生调查情况总结 篇2
1、作业管理方面
随着课后延时服务的落实,在老师的辅导下,学生在学校能做完大部分作业。其中,一二年级无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有95%的学生在校内做完作业,剩余部分在家10-20分钟均可做完。学校定期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工作量化。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做到了全批全改、面批面改,不存在要求学生自批自改、要求家长批改的现象。
2、睡眠管理
经调查,学生到校时间最早7:30左右。中午,学校要求学生尽可能在家午休,午休时长60分钟。晚上9点之前睡觉。学校通过家长会、微信等渠道,宣传充足的睡眠对少年儿童成长的重要性,告知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由于课后延时服务的落实,学生在家作业量较少,没有放学后参加课外辅导班的情况。
3、手机管理
学校无学生带手机到校现象。严格落实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布置需用手机的作业。对家长咨询作业项目的情况,教师与家长单独沟通。召开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通过家长群、家长会等渠道,提醒家长严控孩子玩手机,加强对手机的管理。
4、读物管理
学校没有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行为。
5、体质管理
学校按规定落实体育和健康课程,1-2年级每周4节,3-6年级每周3节。落实大课间活动,每天40分钟大课间,开展课间操、足球、跳绳、篮球等体育活动。其他课间,学生室外活动率较高。学校开展预防近视专题培训和宣传教育,每天上午按时做眼保健操,每学期至少1次视力检测。
学生调查情况总结 篇3
我国农村正经历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和老年人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高龄老年人和老年空巢家庭比例的较快增长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以及农村老龄问题的综合解决。为了解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发展情况及其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__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了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状况的调查研究。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查运用国家统计局批准,中国老龄科研中心__年和__年实施的两次中国老年人口状况调查数据,结合北京、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江西、河南、安徽、重庆、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典型调查,调查对象为农村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即老年人无子女(包括儿媳、女婿),或有子女但不同吃同住者。
老年空巢家庭包括两类:1、独居户;2、夫妻户。
老年类空巢家庭包括三类:
1、隔代户(老年人与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住,多称“留守家庭”);
2、两代老人户(老年人与父母同住);
3、与其他人同住户(老年人与其兄弟姐妹或照料者等同住)。
__年,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人家庭总户数的48.9%,比__年的44.9%提高了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共4742万人,占全国1.08亿农村老年总人口的43.9%。其中,空巢家庭老年人占38.3%,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占5.6%。除隔代户从__年的4.4%下降到__年的3.7%外,其余几类家庭户的比例均有所上升。独居户从13.3%提高到14.7%,夫妻户从26.7%提高到27.7%,与其他人同住户从0.5%提高到2.1%,两代老人户从0.4%提高到0.7%。
空巢、类空巢家庭分布呈现较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对较高,如山东、河北、江苏的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辽宁等也超过了50%。西部一些省份如陕西、广西、云南不足30%。各省份内部的分布差异也较明显。严重的地方,村外出青壮年比例达到90%,留在家里的几乎都是老人和孩子。
随老年人年龄提高空巢、类空巢家庭比例呈减少趋势。农村60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中有50.2%居住在空巢、类空巢家庭中,在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中减少到40.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以有配偶同住为主占64.9%,丧偶的占28.8%。
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内部差异明显。约有2/5的老年人自愿与子女分开居住。这类家庭以夫妻户多见,低龄老年人为主,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相对较好。有48.3%的老年人被迫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有30.7%的老年人想与子女同住,但因子女不孝,婆媳关系紧张,或子女外出发展等原因而不得不独守空巢。有17.6%的老年人愿意入养老院,但因经济条件不允许加之不是收住对象,或当地没有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中的问题既有作为农村老年人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有因子女“缺位”带来的特殊问题。
(一)养老保障不稳定问题。
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从事生产劳动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近5个百分点,占47.4%,得到子女经济帮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低6.6个百分点,占59.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2373元,约为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我养老能力以及子女自身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淡薄等影响,39.6%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感到经济困难,49%的人认为经济上缺乏保障,得到政府和集体救助的只占13.6%。
(二)基本医疗缺乏保障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中健康状况差的占27.2%,患慢性病的占65.5%。57.8%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多数反映合作医疗报销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报销程序过于复杂,门诊取药花费多但不能报销,住院治疗又需要先垫付大笔押金。因为上述原因,有70%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患病后不去就医,“拖”病现象比较普遍。
(三)照料服务供求矛盾突出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占20%,约948万人。7.5%的老年人需要照料,其中11.3%的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8.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靠配偶,占52.3%,国家、集体、养老机构上门服务合计仅占2.9%。与此相对,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依靠子女,占64.1%。
(四)独居老年人面临高生活风险问题。
独居老年人(包括散居“五保”老人)约1004万人。其中,觉得经济困难的占52.4%,需要照料但无人照料的占18.4%,经常感到孤独的占53.6%,感到不幸福的占21.0%,有过自杀念头的占7.5%,这些指标均显著高于其他老年人。统计分析显示,有60%的农村独居老年人生活中面临着经济非常困难、健康状况极差、需要照料和孤独寂寞中的至少一种问题,近19%的独居老年人面临两种以上的上述生活风险。
(五)隔代户和两代户老年人生活压力大问题。
子女外出务工,留下祖孙在家的“留守”老年人占农村老年总人口的3.7%,接近400万人。他们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又要照看孙子女,身心压力很大,健康状况也最差,54.7%的老年人认为健康状况较前一年变差,69.3%的人患有慢性病,41.7%的人在调查前两周处于带病状态,这些指标均明显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两代户老年人既要自养还要赡养其高龄父母,他们参与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得到子女经济支持的只占44.3%,医疗费开支,年人均住院费支出达到1827元,远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1068元。
三、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现象及问题成因分析
(一)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经济、社会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态势仍将持续。
造成农村老年人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原因一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人口,同时也是70年代以来实施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年,老龄化加快发展。二是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高龄老年人口增长,老年人家庭空巢期延长,同时两代老人户也有所增加。三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向城镇迁移,留守老年人增加。四是随着居住条件改善以及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变化,两代人愿意分开居住的家庭增多。上述因素的持续存在,必将推动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的继续发展,空巢、类空巢将成为我国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的一种重要居住形态。
(二)子女“缺位”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
老年人劳动自养、夫妇互相扶养和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由于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缺位”,丧失了支撑家庭养老的稳定结构,影响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地表现为缺乏照料者和精神慰藉,同时加重了老年人劳动自养的负担。独居老年人更失去了配偶的扶养,与孙辈同住的“留守”老年人加重了代抚育负担,两代老年人户则是“以老养老”,困难相对更多。
(三)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发展滞后导致部分老年人养老和照料服务的“真空”。
家庭养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短缺,社会养老服务不发达,使老年人的养老特别是服务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发现,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需要上门家务服务的占32.8%,而当地有此服务的仅占7.0%,需要上门护理的占35.4%,能提供上门护理的仅占6.3%,需要入住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的占17.6%,离老年人的需求差距很大。
(四)对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现象及其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缺位”。各地关于居家养老和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主要指向城市,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较少。二是观念落后。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家庭养老”上,对农村老年人“空巢”问题重视不够。三是缺少有力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落后,社会组织很不发育,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难度很大。基于以上原因,老年空巢家庭增加带来的照料服务等问题在许多地方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五)敬老意识和赡养观念淡化。
农村“重小轻老”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子女视老年人为累赘,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诿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当家,养儿防不了老”。外出务工子女忽视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与老年人缺少联系。还有“外嫁女儿不养娘”的传统习俗,等等。这些因素导致部分老年人的赡养得不到落实。
四、对策与建议
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伴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在城镇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因素影响下,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依靠老年人劳动自养、子女赡养和土地保障的传统养老模式受到进一步挑战,需要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的建构上综合考虑和应对。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新时期保障包括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解决农村老龄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可对贫困老年人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考虑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及报销比例等方面予以优惠,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的病种。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急重病贫困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对于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
(二)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服务好“三无”老人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基础上,把服务对象扩展到高龄、病残、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会老年人。
施院0托老年群众i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活动设施,以此为依托为老年人就地就近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服务,逐步形成住养、定点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帮扶和老年人互助,以独居户、隔代户、两代老人户特别是高龄、贫困、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重点,建立联系和帮扶制度,制定紧急事件的有效应对办法,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三)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巩固家庭赡养,督促外出务工子女妥善安排好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和生产。加强涉老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宣传,把敬老孝亲纳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的评选表彰内容,转变不良习俗,和谐家庭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加强生活安全的自我保护,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对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老龄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研究和解决。要制定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发展规划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发展农村为老服务纳入部门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护、权益维护、活跃老年人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在农村基层,要普遍建立起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积极调解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权益,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人自助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