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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三篇)

时间:2022-11-17 14:10:39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精选3篇)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篇1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城中村”改造是市民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产业布局的一项综合性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区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发开放近30年,北仑从一小渔村发展成国际性大港,可谓突飞猛进,但北仑的“城中村”现象也十分严重,有“四不象”之说,虽然这些年进行了一些“城中村”的改造,总体上进度并不是很快。北仑区作为全市乃至全省对外开放的窗口,以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等街道组成的中心城区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新碶作为北仑中心城区的核心区,虽然亮点不少,但整体城市品位仍然不高。尤其是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不仅使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影响市民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的景观风貌,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建设亟需对新碶中心城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城中村”一般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北仑中心城区核心区一般指新碶城区,范围应为:北至骆霞公路(含横浦全村)、南至泰山路(含千丈全村)、东至珠江路、西至富春江路。这个范围内现有22个行政村(实际24个村庄,约7.8万常住人口,约2.6万户),其中“城中村”有15个,户籍人口26650人,13952户,外来人口81200人。“城中村”在形成过程中虽然带来各种问题和矛盾,但无疑也在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是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廉价的居住房,从而为本地企业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这也是北仑快速发展的源泉之一;二是为村民和村集体带来了稳定收入。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带来“城中村”异常繁荣,有的村甚至已发育成内地小县城规模,如高塘村、沿海村,从而造成租赁市场火爆,村民和村集体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地租、房租。三是保留了传统的民俗。“城中村”的存在,客观上为北仑习俗提供了传承下去的土壤,北仑民俗是浙东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存在的问题。“城中村”在北仑开发开放进程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但同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且是问题多于作用。

1、违章建筑多。由于“城中村”租房炙手可热,受利益驱使,乱搭建、乱加盖等违章建筑十分普遍,多年来这些违章建筑一直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给“城中村”下步改造带来巨大压力。

2、环境状况差。由于“城中村”居住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不堪重负。“城中村”公厕不堪入目,基本上没有水冲洗,大多没有照明,甚至没有门窗。“城中村”垃圾箱、站数量不够、质量也不高。“城中村”乱张贴现象相当普遍。“城中村”道路狭窄,通行困难。“城中村”菜场卫生不佳,大多难以入脚。

3、管理难度大。“城中村”中外来务工大多超过本地村民,成分复杂。“城中村”警力不力,治安状况差,案件频发。计生、环卫、市场管理等也都由村委会承担,人手、经费都成问题,一个村一年的卫生费都要几十万元,村里负担相当重。

4、交通功能弱。历史上自发形成的“城中村”缺乏规划,使得村内交通混乱,应急车辆无法通行,已对村民的生活安全构成了威胁。与此同时,“城中村”的存在也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建设,产生了较多的 “断头路”(如辽河路、淮河路、太河路等),极大地影响了城市交通功能。“城中村”的改造将有力缓解城区的交通条件。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一)“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区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全域城市化,这是加快我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区第七次党代会又进一步提出打造品质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使城市化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要突出“现代高端”。“城中村”就是城区中的农村,而全域城市化是要把农村城市化,所以全域城市化的第一步,也是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否则全域城市化就无法谈起。

(二)“城中村”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

严重影响北仑的对外形象。疏港高速沿线向家村、大路村、备碶村形象极其不佳,严重影响北仑入口形象;横浦村附近是海上进入北仑的窗口,规划已限制20余年,土地闲置严重,且规划中滨海休闲公园、邮轮码头、杂货码头均在此地,如不加以改造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宁波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而获得全国六个三连冠城市只有6个,但“城中村”的存在给文明城市创建带来诸多麻烦,通过改造,可以完善中心城区核心区的窗口形象,充分展示北仑区域的特色和品位,为文明城市创建创造良好条件。中心公园、行政中心周边已是北仑的核心区块,是展示北仑形象的重要窗口,而位于该地段的隆顺村、贝

(三)“城中村”改造是建设宜居城区的需要。

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毗邻宽广整洁的马路与现代化的街区,村内却杂乱地分布着缺乏规划甚至是乱搭乱建的平房和楼房,街巷狭窄、地势低洼,过量的外来低收入人口聚居,居住者犯罪率高,存在较大的安全和治安隐患,基础设施很不配套,人居环境相对较差,“城中村”的存在已经越来越影响到城区的卫生、治安等人居环境,与建设宜居城区不相适应,必须加以改造。

三、我区“城中村”改造所面临的优势及困难

(一)我区“城中村”改造的优势

1、改造有成功先例。北仑中心城区典型的“城中村”整村改造有凤洋村、五星村、镇安村、下史村、千丈村等5个村,部分改造的有星阳村、横浦村、高潮村、向村家。正进行改造的有隆顺村。这其中困难丛丛,但也有许多经验,如千丈村改造就比较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北仑目前进行的农房“两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2、农村股份制完善。北仑区始于20xx年的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区20多万农民成了集体资产的股东,应当说北仑农村股份制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农村股份制全面建立,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村民不会因“城中村”改造失去股份,这个优势在全国全省来说还是比较明显的,许多地方因股份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村民担心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而不愿意进行“城中村”改造。

3、全区综合实力强大。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际利用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排名居省市前列,总体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现正迈向全国第一方阵。“城中村”改造需要不菲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实力则谈不上“城中村”改造,北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的面临的困难

1、村民期望的问题。大多数村民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对改造的期望值都很高。共同的期望有:拆一赔一(合法非法都要算在内),原地安置,市价赔偿(区内高档小区市价),原建后拆。而目前上述要求都很难达到。

2、政策时效的问题。前后政策差异大,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现象。政策不调整不可能,调整幅度过大,又造成先前改造对象的心里不平衡,从而引发矛盾,这是二难的选择。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则直接造成不公平现象,使正在进行的改造很难进行。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篇2

建设现代化都市新区、巩固全省第一区、跨入全国一流省会城市一流城区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城市整体形象、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迫切要求。20xx年以来,小店区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工程,按照全市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如何科学地开展“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真正使“城中村”改造成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我通过走访市区多个“城中村”,发现城中村普遍存在以下七大问题。

一、私搭乱建现象严重

在城中村,广大租房客的居住地,大部分属于违章建筑。我在走访多个“城中村”过程中,发现问题普遍存在。据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城市迅速扩张的过程中,村庄被高楼大厦快速包围,地价、房价、租价也水涨船高、大幅上涨,受房屋租金和拆迁补偿利益驱动,不少村民见缝插针,私搭乱建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二、基础设施薄弱

城中村的道路、供水、供电、电讯、排水、垃圾处理一般没有纳入城市管理的范围,各种管道、电线杂乱无章,城市排污不畅,内涝时有发生,垃圾乱堆,卫生死角多,并且缺乏公共绿地与体育等基础设施。

三、环境卫生恶劣

就在今年夏天,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后北屯小区终于建起了垃圾池,算是给当地居民解决了一大生活难题。不过和其他大部分城中村一样,环境卫生问题仍难以根治。碰上雨天,城中村内道路泥泞,污水横溢。碰上夏天,蚊蝇丛生,空气质量较差,环境容量超标。“晴天蚊蝇乱舞,雨天浊水横流”,“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了城中村的现实写照。

四、安全隐患较多

我走访中发现,到了中午晚上,不少租客习惯于自己在出租屋内做饭,炊烟袅袅。吸烟者,也会将烟头随手丢弃,这也带来了安全隐患。由于城中村内道路狭窄弯曲,导致消防通道严重受堵,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住宅缺乏科学设计,没有考虑抗震要求,建筑质量总体不高,卫生环境较差,极容易引发各类疾病,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五、治安形势严峻

常年居住在城中村的居民,经常遭遇丢自行车、电动车或者手机、电脑等盗窃案。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调查发现,由于城中村人口结构复杂,比较低廉的租金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租住城中村房屋,村民、外来人员、居民混合居住,“黄赌毒”等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综合治理压力很大,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六、就业和教育问题突出

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居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一方面由于房租收入颇丰,生活富裕,在就业观念上,普遍存在着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村民大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租金食利阶层;另一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在城市就业中处于明显弱势,村民发展面临许多困难。

七、管理体制转型不够彻底

由于城中村的居民仍然固化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基层组织调整难度较大,村居合一这种过渡性的基层组织形式在城中村中普遍存在,一方面,城中村依然保留着农村社区的格局;另一方面,居委会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还承担部分经济发展的职能,未能及时适应城市化的要求,彻底转型不如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

我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此报告

一、小店区“城中村”改造的现状

(一)、“城中村”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太原市公布的“城中村”名录,我区建成区50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42个城中村,涉及7个街办1个乡,涉及城中村人口78963人,27222户,土地总面积101874.1亩,其中建设用地38097.73亩,农用地63991.32亩。

这些城中村普遍存在建筑安全、火险隐患和环境脏乱差、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治安混乱等问题,也从社会形态上将“城(中村”拒之于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潮流之外,使“城中村”居民在社会保障、就业、上学等方面无法享受“同城同等”的权益,严重制约了小店区产业空间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和城市功能、形象的提升,与中心城区的功能、人居环境和土地利用价值极不相符,与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差距较大。同时,部分“城中村”与周边老旧小区相交织,基本无可整合闲置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较高,流动人口庞大,改造难度很大。

(二)、“城中村”改造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区将“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中,提出“分步推进、以点带面、量力而行、和谐稳定”原则,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同时,积极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研究制定出《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一些局部改造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部分村正在编制整村改造计划。目前,亲贤、杨家堡、大马等24个村已完成村改居工作;亲贤、杨家堡、许东等9个村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31个村完成了集体土地测量;王村、许西、郑村等11个村完成133用地规划编制工作。

今年,我区将杨家堡、许东、郑村、西攒、横河5个“城中村”列为20xx年全市首批重点拆除村,王村、北张、巩家堡3个“城中村”确定为20xx年全区重点拆除备选村。杨家堡社区从20xx年1月6日开始实施“城中村”改造、周边旧城改造和亲贤北街西段打通三项工程的杨家堡片区改造。片区改造总投资约40亿元,建设总面积约110万平方米,总占地274亩,总拆迁面积60.5万平米,涉及宅基地350个373户村民,城市居民住宅225个、14个单位的公产房屋。目前,已与国有土地上14家单位和225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了建筑物的拆除。与368户村民签订了协议,正在加紧做剩余5户未签订协议的动迁工作。西攒社区整村拆迁工作于20xx年7月20日全面展开,现已有165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剩余15户中8户已有签订意向。集体经济改制已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郑村社区部分土地已转为国有,正在办理安置用地范围内剩余的土地转用手续。从20xx年3月起至今已拆除旧村宅基地112户,拆除房屋面积约2.3万余平方米,正按自行开发、滚动拆除的模式进行旧村的拆除工作。许东社区已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在20xx年11月下旬启动整村拆迁工作。横河社区集体经济改制已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

在重点推进5个重点改造村的同时,其它“城中村”改造也取得明显进展。协助北营、王村、许西完成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规划的编制、申报及批复工作;协助亲贤社区完善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手续;指导和规范龙城新区移交回我区11个村的手续办理工作。协助许西完成了南站铁路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指导王村、小马开展集体经济改制工作。

(三)、“城中村”改造模式的新探索

我区坚持“成熟一批、改造一批、带活一片”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重点突破、整村拆除”的思路,积极推进和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第一,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由集体经济改制后的企业,通过招商引资与开发商合作,进行“城中村”改造。以杨家堡整村改造为代表,杨家堡社区与山西恒实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由开发商投资对城中村进行开发改造建设,享受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实施“城中村”改造。

第二,自主开发,公司化运作模式。由集体经济改制后的企业自行运作资金,统筹规划、自主开发、改造建设。以亲贤社区城中村改造为代表,按照“滚动拆迁、逐步开发”的方式,开发建设亲贤苑、文化苑、百万庄园、长风画卷、亲贤世纪广场等大型项目,成为全省“城中村”改造的示范村。郑村社区“城中村”改造也正按照这种模式加快推进。

第三,项目带动,集中连片开发模式。通过重点工程带动,对重点工程、片区建设和涉及的“城中村”改造统一规划、统一征地、一体开发。由改造村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进行开发改造建设。如太原南客站建设范围涉及的北营社区“城中村”改造。

二、小店区“城中村”改造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改造配套政策相对滞后

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逐步深入,市、区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但总体而言,“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还相对滞后,如村改居后的人员理应按城市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由于社会保障属于省级统筹,虽经多次研究讨论,但至今还未明确相关政策。

(二)、改造资金严重不足

“城中村”改造的土地转用、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现各“城中村”自身的改造资金严重不足。因此,必须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来筹集资金,但是,如何确保这部分社会资金能够享受到“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目前,还始终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意见,特别是相关手续办理上存在极大制约,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改造宣传力度不强

目前,太原市在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认同上还不一致,没有形成强烈浓厚的改造氛围,特别是在政策宣传上还有欠缺。村干部普遍存在着对“城中村”改造政策掌握的不够准确,精神领会的不够透彻,操作步骤不明确,无法做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以及确定切实可行既符合国家政策又能维护村民利益的改造方案。

(四)、拆迁难度大

“城中村”改造中,旧村的拆迁是一项主要的工作,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敏感性高,按照现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与被拆迁村民的心理预期差距较大,旧村的拆迁工作进展较慢。因拆迁产生的钉子户问题已成为拆除工作的瓶颈。

(五)、拆迁补偿标准问题

各村在制定整村拆迁补偿标准时,不能结合自身实际,存在盲目攀比现象,严重影响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按片区分类制定补偿标准,一个片区执行一种补偿标准,其他开发收益按股份分红的形式补贴村民。要实现上述情况,必须在实施整村改造前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由改制后的公司作为城中村改造的主体。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篇3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政协XX区委员会对我区“城中村”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20xx年5月下旬至7月,调研组深入到“城中村”以及居民家中,通过现场看点、听取汇报、情况介绍、座谈讨论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城中村发展及管理工作产生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如何解决“城中村”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现将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概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综合报告如下:

一、XX区“城中村”的基本概况及改造必要性

1、基本概况。XX区位于XX市湘江西滨,以湘江主航道为界,划江而治,区属现有86个城中村(含四个镇),农业人口228493人,耕地面积144450.26亩。如不含四镇则我区共有城中村35个,农业人口66190人,耕地面积13796.65亩。XX区的城中村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已成型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内部,村集体土地基本被城市建设征用,自身发展没有太多的空间和余地,如银盆岭村、望岳村、茶场村等;二是发育型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与城郊的结合部,与城市建成区紧密相连,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嵌入,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正在实施或已完成,如五星村、茶子山村、黄鹤村、青山村等;三是潜在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外围,还有较多农用地,基本保留乡村特点,是城乡一体化推进的重点区域,急需进行规划控制和建设引导,如联络村、中塘村和四镇的51个村等。本次调研选取了西湖渔场、茶子山村、银盆岭村、付家洲村、岳华村和望岳村六个较典型的城中村进行了调查。

2、存在的问题。XX区城中村目前所存在着的问题有如下几类:

违章搭建多。在城市迅速扩张的过程中,村庄被高楼大厦快速包围,地价、房价、租价也水涨船高、大幅上涨,受房屋租金和拆迁补偿利益驱动,村民见缝插针,私搭乱建,诸如“填平补齐”、“新建扩建”、“接高翻建”等形式多样的违法强建、乱建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环境卫生差。城中村基本上没有围墙,无法实施封闭式的物业管理。外来租户较多,人员杂乱,环境管理较差,并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此外,各类设施薄弱,公共绿地与体育等基础设施缺乏。成为城市卫生死角,城中村的农民期望改善居住环境,问卷调查中有57.6%建议安置小区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统一规划,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同时在回答“有关改造方案,你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时,有24.2%的人选择了“新住房的户型及周围环境”。

管理难度大。“城中村”往往缺乏统一的科学管理和规范化指导。XX市在近几年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在取得城市发展需要的土地后,基本上将“城中村”事务原封不动留给村委会自己解决。一个城市两种管理制度,城市与“城中村”各执行一套管理制度,“城中村”并没有真正纳人城市统一的管理中。因此,即使现在村委会变居委会后,他们依然执行传统的管理模式,既要负担本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又要维护本村的计划生育、社会福利、社会治安等社会管理职能。在传统的村落组织结构和管理思维下,管理难度很大。

村民期望高。XX区城中村居民因为有房屋出租等优势,家庭收入比较城市一般家庭而言,并不低。调查发现村民在回答 “您家庭每月的收入”时,12人选择1000元以下,占36.4%;13人选择1000元——20xx元,占39.4%;6人选择20xx元—5000元,占18.2%;1人选择5000元,占3%;同时据西湖渔场干部反映,该区多数家庭的年收入往往都高过10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于改造的期望较高,并且期待在改造后能够获得比原来更高的收入。此外,对于改造中的各项费用,比如社保,城中村居民通常都希望由政府或开发商买单,而不愿意自己出钱。这也给城中村改造带来较大的难度。

遗留问题多。从调查情况看城中村普遍存在着原60号令征地拆迁中遗留的规划安置地没有落实问题,安置房建设经费短缺问题,未安置农民数量仍较多的问题,另外村集体资产如何处置,村民改市民后工作出路,社保资金缺口巨大等问题如何解决都困扰和拖累着城中村改造前进的步伐。

3、改造的必要性。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土地高效利用的要求。城中村的村民建筑常以单家独户为主,占地面积大.建筑密度高,造成了土地占有率高但利用率低的紧张局面。另外,很多城中村占据了城市的优越地带,但在综合开发上却远远落后于周边地带,这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在现代城市生活中,人们不但注重生活环境,也很重视人文环境,城中村不仅从外观上看是城市的败笔而且内部社会治安差,人口素质低,普通市民往往不愿与之为邻,导致城中村附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价值也倍受影响而有所贬值。我国是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城市正从粗放的外延式扩张走向内涵式集约发展。改造城中村,盘活效率低下的城中村土地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合理改造城中村将会大大促进城市土地潜力的提高及城市经济的发展。

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我国正处在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期。城中村的改造不同于旧城改造。宅基地、自留地、祖屋、出租屋以及各种违法建筑,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土地房屋关系。村民、集体、开发商以及全社会的利益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所以城中村问题被称为是城市化进程中最大的难题。因而,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将为城市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城中村改造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城中村村民虽然居住在城市中,但大都没有正式工作,且文化水平不高,生存技能缺乏,多靠出租屋的收入作为经济来源,部分居民整天无所事事。有的变得贪图享乐、不思进取,待原有的拆迁补偿款用完后,将重返贫困,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另外,由于他们主要依赖于房屋出租,这样也就造成了城中村屡禁不止的违法建筑问题。同时城中村的出租屋由于散乱、容易成为藏污纳垢之地,与城市的形象格格不入,同时也影响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城中村改造是减少集体资产消耗的需要。城中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还没有完全纳入城市体系,大部分城中村居民还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公共设施维护、村民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公共福利支出大部分由村集体经济支付,进而使得集体资产不断的被消耗。城中村改造后,集体资产会量化并且以股份制公司的形式经营、壮大,集体资产不断的增值。同时,政府再承担本身应当承担的公共福利支出,使得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减少,客观上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城中村股民的收入,提高了股民的生活水平。

关于“城中村”现状及改造的调研报告关于“城中村”现状及改造的调研报告城中村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提升人民幸福感的需要。城中村物质和社会形态存在的问题已经给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城中村与城市其他区域构成强烈反差的区域,成为社会问题的高发区。如果不及时进行改造,城中村有可能成为未来的贫民窟。因此,对城中村的改造有利于实现城市物质形态的现代化,有利于实现城市社会管理的现代化,有利于解决城市治安、卫生和环境等社会问题,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XX区“城中村”改造所面临的困难

1. 政策时效性问题。在城市扩张中,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往往不是一次性到位,而是分阶段进行、历时数年甚至更长,于是,在同一个村由于不同时期多次征地,导致所实施的政策不一致。有的按5号令,有的按60号令,有的按103号令。政策的变迁是顺应时代的发展和城中村改造的发展而做出的调整,是必要而合理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村在拆迁过程中使用了三种政策标准,使得按5号令拆迁和按60号令拆迁的村民,也期望在这次拆迁中获得103号令的政策待遇。

2. 安置土地落实问题。总体上来看,目前的城中村改造对象往往是最具有开发价值的土地已经开发完毕,而留下的边角余地开发价值不大,不少村已经出现两安用地都难以落实的情况。如西湖街道根据60号令已拆迁地应补偿的土地是320亩,已经划归街道167亩作为生产安置用地,还有153亩土地没有划归街道;茶子山村政府应划34亩生产用地没有落实;岳华村两安用地应批531亩,已批351亩,尚有179亩没有落实。

3.资金缺口问题。根据基层干部自身的初步核算,西湖街道社会保障资金需要3.2亿元,滨湖小区改为高层建筑建设资金缺口1.8亿元;茶子山村的拆迁补偿金,政府还拖欠1.2亿元;银盆岭村安置房建设缺口1亿元。其中最突出的是部分城中村因为面积较小,维持现状的开发强度,也难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的要求。而要维持这种起码的城市环境标准,不仅开发商无利可图,业主也不易接受。这也使得引进开发商建设的困难加大,而且村民自身的能力有限,如果要彻底改造就需要政府大量投入。

4.资产量化问题。“村改居”农民全部转为市民后,在这种不明晰的产权制度安排下,原村级集体资产归谁所有,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不论集体资产属于集体“成员”还是属于集体“组织”,但将集体资产归属追踪到个人时,集体资产应属于集体组织全体成员所有。但就一个具体的村而言,集体经济组织有多少资产,特别是可计量的经营性资产如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拥有其中的多少股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不清楚。因此有人形象地描述村民与集体资产的关系是“人人所有,人人没有”,“玻璃箱子,看得见摸不着”。意思是说,虽然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但并没有规定集体资产属于哪些具体成员的,各个成员又拥有多少,就好像玻璃箱子里面的金钱,隔着玻璃看得清清楚楚,但就是摸不到。村民一方面担心集体资产被平调流失,多年来辛辛苦苦创造积累的财富一夜“付之东流”,另一个方面又担心今后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怕福利没有保障。在本次调查中就有60.6%的村民关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5.拆迁问题。调查显示,96.9%的村民表示支持城中村改造。但由于“城中村”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村民在“城中村”改建中害怕失去已有的既得利益,69.7%和72.7%的村民表示分别对“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和“房屋拆迁后的生活来源”存在疑问,因此,对“城中村”改造抱消极态度。由于“城中村”居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长期生活在相对封闭的村落文化环境中,对社区管理、城市观念、城市生活方式产生一种抵触情绪,阻碍了“城中村”的改造进程。相当部分“城中村”居民只看到“城中村”改造给他们带来租金收入和股份分红减少等短期利益损失,而看不到“城中村”改造给他们带来的长远好处,从而对“城中村”的改造有抵触情绪。一些村民依恋故土、怕变求安的思想和对改革后生活出路问题的诸多忧虑,使村民害怕变化安于现状,存在对改造的恐惧,抵制甚至对抗情绪,这种思想成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巨大障碍。最重要的是“城中村”的村民害怕政府承诺不兑现。有些村庄就算同意改造,也会担心政府承诺不兑现,经济损失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农民的后顾之忧不除,阻力自然大。因此,“城中村”改造面临着村民的意愿与改造最终目的相悖的困境。

三、XX区“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建议

鉴于前述提出的“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结合“城中村”的改造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城中村改造的长效机制,稳步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

1、建立改造长效机制。随着城市建设范围的不断扩大与发展,应建立健全长效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机制,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建议进一步健全机构,成立“城中村”问题的长期性机构,简化办理全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加强与区、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部门的交流;对区、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完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强对“城中村”综合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村民转居民后的社会保障投入。

2、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城中村改造绝非一时一地之事,而是伴随着城市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必然产物。因此,城中村改造应当树立长远的目标,在新的城市化过程中,就应当避免出现那种利用价值高的土地开发殆尽,而农民则局促于一小块土的“城中村”死角现象。这些死角现象,归根结底,终究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才能改造。这次调研给我们的启示是,我区应当加大城乡统筹规划,尽可能实现整村开发,整村改造。这样做,表现上看,初始投入较高,但最终来看,要比留下最后的死角再让政府来买单的做法,其实节约了巨大的资金和人力、物力。这样做,对于各方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局。总之,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加强城乡统筹规划,用以指导我区未来的城市建设进程,这也是建设大河西先导区的重要方针。

3、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意识。目前城中村部分村民的心态不是很健康,还不能适应规范化的城市社会管理要求。他们一方面期盼拆迁,一方面期待一夜暴富;得钱可以,出钱不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可以,出物业管理费不行。这种心态对于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开展构成严重的障碍。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村民的教育,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求政府不能手软,针对极个别态度恶劣,影响很坏的典型,应当严格依据法律程序处理,避免法外妥协,从而给其他人树立坏榜样。

(二)多方筹集资金,做好土地文章,力保城中村改造顺利稳步推进

1、加强市场引导、完善投资机制,促进政府、村集体、开发商等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格局的形成。要本着“宣传引导、注重实效、推向市场”的原则,吸引有资质、有信誉的知名大企业介入“城中村”改造,推动XX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开展。优先鼓励采取市场出让土地的方式来推进城中村改造。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相比较村集体自我改造,其资金实力雄厚,规划设计更能够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同时也减少政府的负担。鼓励村集体自身筹措资金开发或者与开发商联合开发,最大程度实现城中村改造中的农民利益。公益性拆迁则由政府负担。

2、做好土地文章,充分发掘村级土地的储备。针对所有60号令承诺的两安用地尚未落实或者虽然划拨但未建设的城中村(西湖街道等),应当按照103号令执行,将两安用地收回,和其他村(岳华村、望岳村等)可开发的土地一起进入市场。通过盘活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变土地利用结构,让村集体经济壮大,让老百姓受益,城中村改造才能顺利进行。

一是要靠村集体主导。在二元体制下,城中村实际与城市管理相脱节,所以确定城中村改造的主体非常重要。如果由开发商主导城中村的改造,其矛盾会变得非常尖锐,改造工作会变得非常被动。若由村集体充当改造主体,村民的障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村集体代表村民利益,改造之后村民是最大收益者,村民就会有动机参与和出谋划策,有利于改造工作的推进和项目实施的合理化,所以“坐地主体”在城中村改造中有其社会必要。

二是要靠土地资产经营。在城中村改造中,拆迁安置补偿,改造工程实施都需要资金支撑。实践证明,当前最可行的办法是利用村集体土地发展村集体经济,由政府出台政策,置换土地或变换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用土地和房屋抵押贷款,以土地换资金的方式进行城中村改造,从土地运营中解决村民的社会保障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困惑,又以集体经济的收益解决村民的生存生活问题。

三是要靠完善政策保障。城中村改造完全依赖政府是不现实的,只能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土地性质变换、产权确认、拆迁安置、社会保障、审批税费、土地出让等政策,只有政策出台了,改造的主体才会变得多元化,村民的参与热情和市场的投资热情才会与日俱增。

(三)立足具体情况,稳步开展改造工作

首先,应尽快起草、制定《XX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办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法律定义。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法律规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鱼塘、牧场、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交通工具、机械设备、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3)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积累资金和债权,以及通过公共积累、投资投劳所兴办的集体企业资产;(4)集体经济组织在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和中外合作、合资企业中按照协议及章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5)接受国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无偿资助的资产;(6)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购买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7)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无形资产及待界定资产;(8)依法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

关于“城中村”现状及改造的调研报告各类报告2、明确集体资产产权量化到个人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应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必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二是不能赞成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或分光吃净;三是要照顾到社区绝大多数农民的切身利益;四是应尽量避免不负责任的搁置问题。应当将集体资产产权量化到个人作为一个基本的原则。同时要对股权设置的原则、贡献股的比例与集体股的比例、收益用途以及使用主体等重大问题予以明确。

3、健全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至今没有比较统一的明确的规范,因此立法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解决其性质问题。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创造了条件。股东代表大会的主要作用是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批准董事会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以及重大投资决策。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长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彻底改变村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的政企不分格局。这有利于强化集体资产营运的有效监督,减少集体资产的流失。

4、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方式。农村集体资产既不同于国有资产,也不同于城镇集体企业的资产。根据它所具有的社区性、广泛性、复杂性等特殊性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社区全体农民参与监督管理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代行管理相结合进行。因此,为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办法中应特别强调建立健全社区农民的四项监督管理制度:一是民主管理制度,即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凡涉及集体资产运营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按权属关系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民主决策制度。在社区内部建立主要由农民代表组成的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社区农民参与资产管理的日常决策机构,也是成员(代表)大会的日常机构;三是民主理财制度。在社区全体农民选出成员代表大会基础上,由成员代表选出若干名成员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四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制度。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明确集体资产的用途,合理设置贡献股的标准,为集体资产寻找最佳的投资途径,形成集体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其次,根据本区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最佳的改造方案。目前,全国各地城中村改造大概有五种模式:政府统征储备模式。即由政府将“城中村”集体土地统一征收为国有土地,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对拆迁户进行妥善安置,腾出土地的收益用于弥补城中村改造支出,如我区西湖渔场可采取该种模式进行城中村改造;市场开发运作模式。即由开发商融资改造,政府主要负责编制控制性规划,对改造项目用地进行“招、拍、挂”;社区自主改造模式。即对经济条件较好,村民比较富裕的村庄(社区)由社区自行或与居民入股联营组建经济实体联营联建,政府进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村(企)、村(园)共建模式。即由企业园区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村庄腾出土地用于企业园区发展,这一模式主要用于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科技园区和生态园区附近的村庄;“土地整理”“村庄治理”“腾村换地”模式。比较适宜于离城镇和交通干线较远的地方。XX区各个城中村应该根据怎样的模式改造,要“因村制宜,在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上找出路。

最后,抓住机遇,顺应发展,推动本区城中村改造步伐。城中村的改造不仅包括前期的拆迁,还应当包括后期的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现在已经建成的安置小区在XX区数量较大,普遍缺乏物业管理,基础设施薄弱,致使已经“村转居”的村民仍然享受不到城市小区的好处。因此,在城中村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上,政府必须向城中村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公共物品,但政府供给不一定必须采取政府直接向居民供给的形式。由于物业管理企业有着与业主“全天侯”接触、沟通、交流的特点,政府可以将大量的事务性的工作通过有偿委托的方式由物业管理公司完成,这样即可以在“不增人增编”的情况下把政府的基层工作做好,减轻基层领导的工作量,还可以使企业取得一定的效益,有利于创造政府、业主和物业公司共赢的局面,实现政府对基层的高效管理。

四、总结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因此彻底解决“城中村”问题也将是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项长期性的工作。在进一步的城市进化进程中,需要建立有效政府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引资活动的扶持力度,加强城市一体化管理,同时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去强调生态体,强调人与自然的融合,并尊重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以最快、最优的方式进行“城中村”的改造,实现XX区、XX市乃至全国城乡结合的繁荣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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