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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调查报告(最新5篇)

时间:2023-10-10 04:14:07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环境调查报告(最新5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环境调查报告 篇1

为了解公众对城市环境服务业的认知水平,政府在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完善环境服务的监督体系方面所承担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课题组委托国家统计局城市司牵头,经过近两年的时间,在全国10个大中城市,共抽选4000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分析得出的一些结论,对于我们制定相关政策有参考作用。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1、调查对象、范围及样本量。本次调查采用等距抽样的方法选取调查户,对抽中户进行入户访问。被访的市民由调查员根据调查问卷中的随机数表现场确定。

本次调查对象为16岁以上的本市(不包括市辖县)常住居民,一共4000位。

调查范围为北京等10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调查地点和样本数量如下:北京400份,上海400份,广州400份,成都400份,大连400份,武汉400份,昆明400份,西安400份,天津400份,杭州400份。

2、抽样调查方法和样本分布。每个居委会(社区)调查20个(户)市民,400位市民样本共需调查20个居委会(社区)。按市辖区人口规模大小分配各辖区居委会数量。

本次调查按抽样代表性原则,分别在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各抽选10个城市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男性占45%,女性占55%;女性被调查者高于男性10个百分点。主体年龄为23-51岁之间,占调查者的60%以上,52岁以上年龄组也占有一定比重,为26%。家庭人口数以3口人之家为最多,占调查比重的62%。从整体看,受教育程度以高中、中专、大专、大学学历为主。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占25%;801—1500元占38%;1501~3000元占21%;5000元以上者占0.7%。被调查者职业分布比较广泛,但是离退休人员比重较高,达22%。

二、调查问卷分析得出的一些结论

(一)对水资源及供水情况的认识。

水资源调查共设10个问题。从总体上看大多数被调查者对目前城市水资源现状表示满意,65%的被调查者认为所居住城市的用水不紧张,27%的被调查者认为比较紧张,4%的被调查者认为用水非常紧张。

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的今天,城市的总供水量不断增加,而城市人均用水量却呈逐年降低趋势,说明运用经济手段调控使用有限的水资源已取得明显效果,同时也反映公众节水意识在逐步增强。在回答用水高峰时间段内是否有停水现象时,北京有74%、天津有79%、上海有84%和广州有99%的被调查者回答从未停过水;总体上,58%的被调查者的回答是从未停过水。回答偶尔停过水的为41%。武汉、昆明、西安3个城市偶尔停水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武汉和西安2个城市人均供水量明显低于人均用水量;昆明偶尔停水的回答率高达80%,西安为69%。西安市的人均供水能力是在被调查城市中最低的,仅为63立方米,说明城市供水无法保证居民用水需求(可能受水资源影响)。武汉的人均用水量仅次于广州在10个被调查城市中居第二位,但回答偶尔停水率也达到60%。

调查显示,10个城市的居民对水质基本上是认可的。其中,回答非常好的占4%,回答比较好的为39%,一般的占42%,三者合计占总回答人数的80%以上。水价合理性调查显示,只有1/3强的居民认为目前的水价比较合理,认为非常合理的仅占被调查者的1.6%。持中立态度的占被调查者的34%。回答不太合理、非常不合理的占20%之多。显然,部分居民对所在城市水价的不断上涨表示不满。调查还显示,大多数居民认为将饮用水与生活用水分开有助于提高水质、有利于健康,也并有利于节约。其中,一些持犹豫态度的是怕水价因此而上涨。在回答不接受的人群中,除担心水价上涨之外,大多数人还是对水的质量不放心,认为没有必要提高水价。

(二)对环境和垃圾问题的认识。

对环境和垃圾状况认识的调查共设13个问题。对所在城市是否有空气质量监测预报的调查显示,74.4%的人了解所在城市有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其中回答很真实和基本真实的占回答人数的80%以上;只有5%的人认为不真实。以上结果说明,城市的空气质量预报还是受到广大群众关注的,其准确程度也是令人满意的。被调查者普遍认为当前城市的主要污染是大气污染,占42%;噪音污染占24%,排在城市污染的第二位;水质污染为15%,固体废气物污染为17%。实际上只有不到2%的人回答无污染。由此可见,城市环境污染相当严重。虽然各级政府在治理城市环境方面投入了一些人力和物力,但效果并不明显,工作并未被广大群众认可。同时装修污染已经越来越为大家所关注,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居民健康,也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垃圾分类近几年才开始在部分城市实行。对垃圾分类主要是回收利用其中的有用物,以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这一理念得到大家的认可;但也有人不知道垃圾应该怎样分类。调查显示,55%的被调查者知道垃圾分类,45%的被调查者不知道垃圾的正确分类。从城市看,广州、上海、大连、成都、北京和杭州分别有90%以上、75%、61%、59%、58%和52%的居民知道垃圾分类,回答率超过半数以上。而天津、武汉、昆明等三个城市的居民知道垃圾分类的不足40%。的确,这三个城市还没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活动。事实上,面对各种各样的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被调查者并不能对垃圾正确分类。如在选择厨房垃圾时,全部选对的只有9%,基本选对的也只有43%。可见对垃圾正确分类,还需要大力宣传和正确引导。

垃圾费到底应该由谁来付,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以前,城市环境治理一直是由政府买单,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谁使用谁交钱,谁多占谁多交的原则已经被公众接受。居民从不交垃圾费到要交纳垃圾费,对这种变化很多人还不适应。调查结果显示,45%的人表示垃圾费应该由居民承担,47%的被调查者则认为垃圾费应该由政府承担。分城市看,认为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答卷主要来自上海(69%)、杭州(55%)、昆明(55%)和武汉(52%),在调查城市中排前四位。而广州市则有74%的人回答垃圾费应由自己承担。

对于垃圾费怎么收的问题,调查显示,25%的居民希望垃圾处理费和物业费一起收,23%的居民希望以年度方式一次性收缴,20%的居民希望单独缴纳。总之,垃圾处理费应考虑到居民的方便,可以灵活多样。对可承受的每人每年缴纳的垃圾处理费,调查显示,57%的被调查√★√者认为12元以下,22%的被调查者接受12-24元,12%的被调查者接受25—36元。按最低收费标准的12元计算,一个三口之家年度缴费36元,占20xx年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10493元)的0.1%;按最低收入户计算也只占0.9%。因此,每月支付人均3元的垃圾费,并不会给居民生活带来多大影响。

(三)对能源使用和节约意识的认识。

在所调查的城市中,居民做饭基本上均使用的是管道天然气、煤气、罐装液化气,使用煤和其他燃料的已经很少了。在用电量日益增长的今天,用电虽然有时会紧张,但对于居民生活用电各城市还是可以保证的。调查显示,多数城市居民在用电高峰时段偶有停电现象发生,但不足以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对政府出台的各项节能环保措施只有少部分人持否定态度,主要反映是愿意花钱享受,根本没有考虑费用;再者认为一些公共场所尚未实行该项措施,自己也就可以不用实行了。还有的被调查者认为这些措施与己无关,而且从个人角度来说对全社会根本产生不了多大影响。由此可见,节约能源的意识尚未深入进百姓的生活之中,加强能源节约的教育仍是需要努力的方向。

从各调查城市看,大多数被调查者都使用独立电表,占93%;没有使用独立电表的占7%左右。其中,成都市有32%的被调查者没有使用独立电表,居各调查城市之首。月度用电量与独立电表的关系调查显示,成都市居民家庭月度用电量超过90度的,有47%的没有独立电表,也居各调查城市之首。可见,使用独立电表有利于合理用电,而不使用独立电表的居民家庭用电量会明显增加。

居民家庭月度用电情况调查显示,90度以上的占42%,在76-90度的占21%,在61—75度的为16%。分城市看,北京、杭州、广州等市的居民用电多,月度电量在90度以上的居民占59%以上。除正常照明用电外,居民月度用电量的多少主要由家用电器多少决定。北京、杭州、广州、西安是月度用电量较高的城市,也是一般居民家庭有2台或3台空调器较多的城市。20xx年,城镇每百户居民家庭的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是电冰箱为90.7%、彩色电视机为134.8%、空调器为80.7%,电脑和微波炉的拥有率也超过40%。说明,在居民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电器需要用电。

(四)对环境保护问题的认识。

各级政府虽然对环境保护、污染整治做了大量工作,但只有9%的被调查者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或多或少地知道一些的占79%,明确表示知道政府正在进行重点污染治理和进行各种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仅有10%,回答不知道的占21%。说明政府在进行环境保护治理和宣传方面所做的工作尚未被广大居民所知晓和了解。因此,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我们还要花大力气才行。

在回答政府应该先从哪方面入手治理城市环境问题时,北京(49%)、上海(38%)、杭州(38%)、成都(30%)和西安(29%)等城市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先从大气污染治理入手,还城市的蓝天白云;天津(44%)、大连(38%)、武汉(45%)、广州(28%)、昆明(40%)、西安(32%)等城市的被调查者认为城市垃圾和废弃物日益增多,应该把整治城市环境放在首位;广州、杭州、成都等城市的被调查者还提出了治理生态环境的建议,说明居民关注的不仅仅是一个城市有多少蓝天,有多少条清水的河流等问题,而是城市未来的整体环境是否有利于人类的生存繁衍,是否有可持续性的生态环境也已纳入被调查者的视野。

对城市环境服务设施建设的费用应由谁来支付、维护管理的运营费用又应由谁来支付的问题,调查显示,43%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由政府和居民共同承担,单纯由政府支付的回答率占31%,由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的回答率在24%。只有2%的居民认为应该由个人承担。对国家已经决定列为市场化的环境服务收费问题,55%的被调查者认为居民支付非主要部分,其余由政府补贴;34%的被调查者认为居民支付主要部分,其余由政府补贴;完全赞成市场化的不足7%。对收费持无所谓态度的占5%。由此看来,完全转变观念,推行环境服务业的市场化还需要继续努力。

关于环境调查报告 篇2

今年5月,市委全会作出了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7月26日,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开展“治理水体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 三年行动。治污先治水,如何破解宁波“水环境”面临的困局?盛夏时节,访环保、城管和水利等部门,问领导专家,看水渠河道,对我市复杂的生态水问题一探究竟。

很少有哪座城市,比宁波更亲水,江、海、河、湖……各式水形态样样俱全;

很少有哪座城市,比宁波更幸福,市民饮用的自来水水源全部取自优质水库水。

然而,宁波也有隐忧:刚刚出炉的上半年监测数据显示,地表水优良水质率为35%,功能达标率为56.3%,总体为轻度污染,特别是入夏以来,群众对部分河流变黑发臭的投诉多了起来。

“到20xx年,全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71%,平原河网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市委、市政府7月26日吹响了生态环境整治号角: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零容忍”!

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七月。乘船穿梭在狭窄的河道和开阔的江面,持续不退的高温,一降再降的水线,凸显了宁波水环境的困局。骄阳似火,炙烤着四明大地河流的真容实貌,更拷问我们的治水之策。

探 水

水乡喊渴的无情事实告诉我们,在水资源问题上,理想的翅膀不能超越现实的天空

三江六塘河,一湖居城中。独特的水资源禀赋,令宁波引以为豪。当我们乘坐巡逻船从城西的西塘河入城,展现在眼前的好似一幅幅水墨画:柔波澄澈,垂柳拂岸,时见鱼儿跃出水面,白鹭悠然滑行。

行至西门口,西塘河一分为二,北为北斗河,南为护城河,如一双温柔手臂,拱护着宁波这个以水为魂的城市。两侧河堤依稀可见古砖,我们仿佛置身于江南水乡舟楫出行、桨声欸乃的年代。

宁波三面际海,带江汇湖。依水而生,因港而兴。水是宁波的自豪,曾几何时,又成为宁波的忧愁。

上世纪末,工业化、城市化浪潮席卷而来,一幢幢高楼在宁波拔地而起,一条条大道在甬城四通八达。人们出行方式悄然改变,纷纷弃船上岸,从农耕跨入工业时代,水乡的优势也渐渐被弱化。

有人说,对环境的破坏,终究要受到环境的惩罚。当高歌猛进的一串串经济发展指标呈现出来的时候,宁波人猛然发现,一渠清水已经成了遥远的回忆。

与国内其他城市一样,宁波在高速发展进程中,一度忽视了水与城市的共生关系,一些河流在城市的扩张中被填埋,一些河道被以“发展”的名义肆意污染。

伴随着这些消失的河流,城市“渴”了。水成为了制约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稀缺资源,特别是建设生态文明所需的水资源不足。

“由于流程短,季节性强,宁波存在资源型、水质型缺水现象。”市水利局副局长罗焕银说,宁波水资源总量约为7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990立方米,只有浙江省人均水平的六成。这是满脑水乡印象的外人所难以理解的实情。

以城市内河水源之一的姚江为例,每年14亿立方米径流量中,实际可利用的只有3亿至4亿立方米,要保工业用水、农业用水,还要支援缺水更甚的兄弟城市舟山,实际上姚江已在透支运行。我们乘舟而行,溯江而上,看到的是堤岸裸露出的白色岸线。“几天没下雨,水位至少下降1米,”三江河道管理局的同志焦虑万分,甚至盼着台风早些光临。

据介绍,水资源的消费大户主要有三:生活饮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景观用水。宁波最缺的是城市河网流淌的生态用水,也是市民抱怨最突出的地方。

让居民喝上干净的水!宁波投入50亿元巨资,建起了白溪水库、横山水库、皎口水库等8个“城市水缸”。上百公里引水工程和高速供水环网建成,城市日供水能力达到165万吨。优先解决了生活用水。

让企业不与民争水!宁波大工业项目密集,用水需求大,市里投入10多亿元建设分质供水管网、中水回用系统,曹娥江引水,新昌引水,市政府每年要从域外买水解渴。生产用水基本满足。

剩下来,还有多少水可供内河“喝”呢?

“如果让我们168条内河敞开来用水,每年至少需要12亿立方水。现实是只能提供1亿立方水,还是在雨水丰沛的年份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李谦说,这使得宁波内河水的补充和交换只能靠雨水,到了枯水季节,闸门基本不开,河道水体基本上是“死水”。

俗话说,流水不腐。若让河水清起来,先要流起来。实际上,宁波城内的河道常年缺乏源头活水,一般要到雨季才能缓解。

“缺水的时候上游不肯放水,放水的时候往往又不缺水。这就是宁波内河水流不起来的先天缺陷。”专家一语中的。

如何让静水不腐、死水变清,是宁波亟待破解的难题之一。

问 水

生态水频频告急,寻找污染的真“元凶”,牵住治污的“牛鼻子”

河流污染也许在一夜之间,而水功能的恢复绝非一朝一夕的事。

“10年前,大家还在桑家河里淘米洗菜、钓鱼抓虾。”杜师傅在江东桑家社区生活了30年,目睹了桑家河一步一步变成城中村的公共“下水道”。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与西塘河截然相反的画面。四五米宽的河面上,漂浮着塑料袋、旧家具、瓜皮菜叶等各种生活垃圾,水面上一层厚厚的油垢,有些地方长了绿毛,鼓着水泡。

这样让人触目惊心的一幕也在火车东站附近的仇毕河重演。两岸违章建筑参差伸入河道,部分河道已被挤占了五分之四,老远处就能闻到浓浓的腥臭味。

这虽是极端现象,但也非个案。容易发黑发臭的还有江北的江北大河、邵家河、张桂家河,鄞州的孙马河、金家漕河。

放眼乡镇,同样不容乐观。余姚黄家埠镇、小曹娥镇,慈溪周巷镇、横河镇、附海镇、长河镇等不同程度存在地表水劣v类。

“这些河流大多位于城郊接合部和工业重镇,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集聚和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污染严重,有些在生物学意义上已经死亡。”市环保局局长徐畅成说。

内河污染的元凶,主要来自外源性和内源性两方面。

从外源污染看,400多万人的生活垃圾和污水,有不少排入了内河;有的城中村未经管网改造,地表水、污水直排河道污染水体;有的在装修新房时,把阳台改成了洗衣房,下水管接入了雨水管,雨污合流排放内河;有的沿街商铺饭店,把餐饮废水直接排入江中;有的截污纳管局部发生阻塞、老化、渗漏等现象,造成污水外溢排入河道;有的农村没有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直接排河污染水体;有的工业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偶会偷排偷放。

内源污染主要是水体自腐和淤泥沉积。源头活水匮乏,再加上城市河网位于鄞西、鄞东南和江北三大水系的末端,且相互不通,水体一年交换不到几次。仅靠养殖水草、种植芦苇等生物技术,虽可保一时内河水净,但无法根本消除水体自然生腐。河道长时间沉积的淤泥,每遇到大水,就会起底泛黑。最近3年,内河清淤259万立方米,相当于把每条河平均挖深了0.6米。

九龙治水的管理体制也是绕不开的话题。听来听去,各家各有委屈:作为监测部门的环保说,治理权不在手上,舆论为何把污染的板子打在我身上?作为内河管理的城管说,我们是有治理权,但治理的手段譬如水资源的管理权不在我手上。而掌握水资源的水利局则称:水量短缺,调度时也是捉襟见肘,只能先保生活用水,次保生产用水,其后才是生态用水。

当然,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也没有足够重视河流治理。相关资料显示,解放初期,宁波的河网水面率是8%,近年来已下降至5%,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河流已经消失,剩下的河网水系也瓶颈众多,有的还成了“断头河”。

治 水

水要清澈起来,先要干净起来,再流畅起来,齐抓共管都要动起来

欧洲的莱茵河,也曾是一条发臭的“下水道”,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生态修复,重新焕发了光彩。

上海的苏州河、成都的府南河,都经历了艰难的生态治理,如今呈现清清河水。

对于宁波,人们永远不会忘记“母亲河”姚江,曾经走过的治污历程。

江水浩渺,潮平岸阔。当我们从姚江大闸出发,溯流而上,船行这条正在紧张申遗的大运河中,一路风光旖旎,青山绿水如卷轴般缓缓打开,梁祝文化公园、河姆渡遗址点缀其间,让人恍如回到了陆游笔下“卧听满江柔橹声”的航运和商贸繁盛期。

此情此景,很难让人联想到,仅仅20年前,这是一条差点被工业文明毁灭的大江。

当时,两岸污染企业每年向姚江排放耗氧物质近万吨,从余姚三江口到咸池长达9公里的水体,常年发黑发臭,鱼类品种由50余种衰退到10余种,“姚江死鱼”司空见惯。

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母亲河”为代价!19xx年10月1日起,《XX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专门为一条江制订一部地方性环保法规,当时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十年治污,八年休养生息,姚江如今干流全线告别v类水,大部分河段水质已恢复到ⅲ类水功能,百里姚江重现水清鱼跃的生态和谐场景。

这场“还母亲河以清流”的成功战役,是造福子孙后代的最强音,也让我们看到了宁波治水的光明前景。

问题看似简单,解决却非易事。

让水干净起来——市委、市政府铁腕治污,启动三年专项行动,各级党政负责人带头担任“河长”,力求所有河水“零污染”。

治水更要防污。全面实施截污纳管的治本之策,但管网改造需要大量资金。在紧张的建设资金里,在水沟里投钱值得吗?

答案无需多言,关键在于要真正算大账、算长远账,舍得加大资金投入。

让水流动起来——像规划城市道路那样规划河道,像打通“断头路”那样打通20多条断头河,把城市河道“拉直”,让河道形成落差,让循环水流起来。

打通断头河,还要打破生态治理的行政壁垒,构建起一条河流管到底的体制机制。

让水生态起来——树立科学治水理念,把生态水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城市规模和产业发展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防止冲动型的拍脑袋工程。

既要统筹运用控源、截污、治污、清淤、生物修复等手段,综合运用水环境治理的新技术和新举措,又要实施江河湖库联网联调,生态补水活源头,改造河道景观,挖掘“水、文、商”底蕴,打造市民生活休闲的亲水之城。

唤醒“州界多水,水波扬也”的宁波记忆,重现“小桥清流水,人家尽枕河”的水乡江南,我们每一个市民都要行动起来。在治水攻坚战中,没有旁观者。铁腕治水的大幕已经拉开,向“让每一条主要河流都可游泳”的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进发。

环境调查报告 篇3

听妈妈说,以前的太原可以说是山清水秀、空气清新,但是现在的太原我甚至想用"山浊水臭"、"空气恶劣"来形容。是什么让我们的环境越来越糟呢?今天我们小组展开了一次"空气杀手"的调查活动。

放学后,我们来到了这条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一辆辆汽车驶过,汽车排放出大量的尾气,据说尾气中含有许多有害物质,空气也受到了污染,现在的太原已经被称为"雾都",而且许多小朋友呼吸道也受到了感染,有的已经卧病在床。

正当我们数着一分钟过几辆汽车,看每辆汽车排放多少尾气时,一位同学喊道:"看!那边的天!"我们回头一看北面的天空已经成了"彩色雾霾天"。听同学说那里是工厂区,工厂的烟囱中排放出各种颜色的浓烟,原来我们每天都是在雾霾中度过的,这调查的结果让我既痛心又害怕。

我希望人们能够多步行,少开车,减少尾气,让我们的生活少一些排放,多一些清新。

环境情况调查报告 篇4

为期一个多月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终于告一段落了。随着活动的圆满结束,在此对活动作一个简单的报告。

此次的实践活动最主要让我们学生改变传统乏味的学习模式,抛开课本上的死东西真正地付诸实践去步入社会,拓宽我们的学习视野,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让我们在参与社会实践中,领略知识的无穷魅力,也让我们提早一步去了解社会生存的潜规则。在参与实践,服务于社会的同时,不仅会提高我们对社会的新认识,也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这一切的好处大概就是此次活动实践的主要目的吧!

但不足时:现在我村的老人和那些从未受过教育的人生活得很艰难。不识字对他们来说是致命的。在这一方面村委似乎有待加强,尽量让人们幸福生活。又过了几天,我又忙碌于活动(4)。经过多方考察我发现白色污 染 还蛮严重的。主要因为我村是以农业为主的。生产生活避免不了白色污染。但村委也在尽力调整方案,整治此现象,相信经过一段时间后会有好的效果的。在活动(4)之余我走了一遭新建的小区,没错这是为了活动(5)。我村的所有拆迁户都会建在新民小区那里。放眼望去,简直是幸福小区唉!又去拜访了一下村委,村务人员介绍说:我村的拆迁情况正在稳稳的进行中,一切都很顺利。看来,不久后,小区又将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忙完了五个活动后,终于要着手于第六个活动了,这也将是此次署期实践活动的最后一个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大批外来民工纷纷拥入经济发达的地区因此在我村也有三分之二的外来人员。经村委和外来民工自己的叙述,就业对他们来说还是相当的困难。一是没有文评,二是没有技术,在这样经济发达的时代里他们依旧只能仅仅养活自己而已,这也给村委提了一个大大难题,怎样去解决还有待讨论。真希望他们能过幸福生活。

到此,x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已正式结束了。在本次活动里,我深切感悟到活动真正的目的。它让我又进一步地认识,了解我村。我村一切的巨大变化都离不开知识的深造。它丰富了我的暑期生活,拓宽了学习渠道,让我们先一步了解社会生存的潜规则,还学到课本里未提及的社会经念,相信此次的努力必将为将来步入社会作铺垫的。

环境调研报告 篇5

党的十六大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通过深入调研发现,我市民营经济近年来发展迅速,截止20__年底,全市已累计发展个体工商户4000余户,从业人员1万余人;民营企业377户,雇工达6595人。仅今年1至5月就新发展民营企业31户。全市民营经济已实现营业收入近30亿元,上缴税金总额为5561.6万元。民营经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同时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发展民营企业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而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面临的法治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因此,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寻求治理的对策,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问题,对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知道意义。

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到位,传统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依然存在

调研中,我们感受到当前社会上对民营经济的歧视仍未消除,偏见也还存在。一些同志对中央的政策理解不深,对《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对民营经济的性质和地位及其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补充论”、“权宜论”、“有限制利用论”等不正确的思想依然存在。如当个别民营企业出了问题时,有些人习惯于以偏概全,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看得比较多,对民营经济的诚信状况抱有怀疑和不信任态度。那种已被实践证明不正确的“宁左勿右”、“宁紧勿宽”的思维定式是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

(二)法制不够健全,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主要表现为立法的不平等、不完善。一是在我国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基本上还是按所有制类型为立法的标准,不同所有制主体享受不同的权利。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民营经济与其他类型经济还不平等,出现“合法侵权”现象。如在破产还债程序上,全民所有制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二是保护公、私财产的法律力度不一致。如《刑法》规定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可以贪污罪论处,最高刑罚可处死刑,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同样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最高刑罚只能判处有期徒刑。三是对个体业主与外国投资者这类同属私人财产的所有者也区别对待。比如,企业所得税和税收减免方面,内资、外资两套税制并行,内资企业是从投产之日起就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外商投资企业则是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四是规定民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称。如在纳税问题上,民营经济就存在税率过高、税负过重、重复征税等弊端。现行增值税制中多把私营企业划入小规模纳税人,使其实际税负要高于一般纳税人,而且中小民营企业主由于集所有者、经营者于一身的特点,使他们需同时交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所得税,实际上负担了重复交税义务。与税负不成正比的是,民营经济在许多投资领域仍被限制进入。

(三)司法不够公正,民企权益不能得到平等有效保护

在民营企业外部法治环境治理中,司法环节也不容忽视。经深入仔细调查,我们发现当前我市司法环节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司法不够重视。受立法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有些司法人员或多或少地存留着对民营经济的歧视和偏见,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公轻私”的思想意识,错误地认为只有为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才是为国为民,才感到理直气壮;而为民营经济服务则是为私人、为私利服务,感到名不正、言不顺。思想观念上的传统偏见,导致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厚此薄彼,不能做到一视同仁。二是司法不够公正。在司法实践中,我市存在处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中,为了“顾全大局”、“维护稳定”,“天平”有意无意地向国有企业倾斜的现象,或不公正处理,或久拖不决,导致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平等、及时、有效的保护。三是行政官司难打。当民营企业的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而诉求司法机关时,司法权力在行政权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下,往往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使得行政官司被老百姓称为“最难打的官司”。四是执行难成焦点。如我市法院在办理一起涉及到民营企业的经济案件时,因企业三角债务关系,执行不力,久拖不决,导致一纸判决书难以挽回企业被侵害的损失,“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无奈成了民营企业的一块心病。

(四)服务不够到位,政企关系和行政执法成难点焦点

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伊始比较,行政执法、政企关系大有改观,但仍有诸多地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人员缺乏依法行政理念。有些工作人员时遇到事情时,首先想到的是权而不是法,在行使执法权时,不是根据立法本意而是根据对自己有利的理解来执行法律,这样做难免会侵犯一部分企业的正当权益。二是民营经济政策缺乏稳定性。时紧时松,甚至说变就变,有的行政部门往往单方面宣布关停小企业、收回土地使用权、废除租赁承包合同和特许经营合同权,对此带来的损失又往往不予补偿,使得民营企业正当经营权难以保障。三是违法行政和“与民争利”。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执法人员不执行法律规

定,如当民营企业要求公安机关履行其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时,因当事人没有“进贡”,而拒绝采取行动,拒不执行法律规定;如个别执法人员为与当事人进行“钱权交易”,故意对当事人的合法申请拖着不办,以迫使当事人就范;从宽执行可能对一己私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规定,如一些部门的执法人员因为怕当被告,而姑息迁就行政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重罚的轻罚;还有公然违反法律规定,自行其事,比如公然向民营企业“吃拿卡要”,这种现象最为普遍,民营企业反映也最为强烈。四是政企关系亟待改善。总的来讲,政府已减少了很多审批事项,但个别部门还存在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繁杂的现象,行政干预仍有发生。服务上,一些部门没有明示服务承诺,制度创新不及时,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对企业急办的事情麻木不仁,甚至有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发生。

(五)法律意识淡薄,提高民企自身法治水平迫在眉睫

民营企业经营者在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而致使企业蒙受损失,具体表现在:一是不懂法。调研中,我们发现发生在民营企业中的法律纠纷主要有五类:第一类是因为股权登记不规范造成纠纷;第二类是因挂靠引起的产权、确权纠纷;第三类是经营不规范造成权益纠纷;第四类是技术和???造成纠纷;第五类是企业与分支机构、?机构、人员之间的纠纷;这些都是民营企业不善事前进行法律防范造成的。结果常因在不知法的情况下违法,莫名其妙地导致企业权益受损;即使正当权益受损也不能得到法律的及时救济。二是不信法。由于立法、司法和执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一些民营企业产生了对政策的复杂心理和对法律权威的不恰当理解,认为法律是统治的工具而不是维权的武器,因此对法律持怀疑和观望态度,当其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更愿意上访而不是诉讼;更愿意找党委和政府而不愿意找法院;更愿意找媒体曝光,而不愿意找律师咨询。三是不守法。一些企业在市场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了追求暴利,在竞争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自身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治环境和企业形象,从而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六)法治体系不全,民企内部依法治理工作亟待加强

在与我市部分民营企业业主交流时,他们中大部分人都表示,在民营企业内部法治环境治理上,还显得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部分民营企业尤其是一些家族式企业,成立时章程简单粗略,没有设计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产品结构不合理和管理不规范等自身缺陷,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二是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规范完善的雇佣、销售和采购体系。不少民营企业的聘用合同,既有违反法律政策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又不善于保护企业方的利益,缺乏许多必要的约定。在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的建立上,显得随意、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不利于维护企业利益。三是一些民营企业税收规划不合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企业的税赋负担重、压力大,而很少有民营企业不善于依法合理地安排收入和支出,缺少合理规范的税务计划;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缺少必要的策略、方案和事前防范措施,导致民营企业的商标、专利受到侵权,影响企业的发展。

治理对策

(一)更新思想观念,营造民营经济关注氛围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在调研中,大家积极建言并一致认为:首先,要认识到发展民营经济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所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根本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所以应该完善多中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其次,要看到发展民营经济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民营经济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有利于拓宽社会就业渠道,增加人民群众和国家财政的收入,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实践证明,民营经济越是发达的地方,经济增长率就越快。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发展生产力,就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民营经济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三,在牢固树立服务民营经济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的同时,努力为民营经济树立平等的社会法治地位。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个平等经济,一个法制经济。法制经济的前提条件就是所有是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要从战略的高度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消除各种偏见和误区,强化政策引导和社会推动,做到观念上“敬商”、形象上“亲

商”、行动上“重商”,切实达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目前,我市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意识到,发展民营经济是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增加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采取比东部更开明的思想、优惠的政策、更有力的措施,才能实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文明公正司法,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

公正司法,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天职。一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即:刑事审判的保护作用、民商事审判的调整作用、行政审判的监督作用,为民营经济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空间。二要加强审判调研。探讨解决涉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劳动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三要文明公正司法。让各类市场主体都能讨个平安公道的说法,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四要提高司法效率。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所以,人民法院要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案件快审、快判和快执,人民法院要开辟为民企服务的“绿色通道”,只有这样,才能最有效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要解决权利不得滥用问题。打击以权压法、以公权侵害私权现象。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主要机关,依法行政要求行政行为不得超出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其次,要解决行政职责必须履行的问题。按照宪法分工,审判机关只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解决机关,所以行政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尽量将纠纷解决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这既是依法行政的内涵所在,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本质要求。第三,依法行政必须注意提高效率。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推进政府管理机制和体制改革,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坚决防止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的衙门作风。依法行政要把政府的职能由管理转变到调节服务上来,主要就是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牢牢树立服务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和本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四,依法行政要抓好民企维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严格有效措施保护民营企业不受任意检查的干扰,通过内部与外部的双重约束,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政府要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对不合理收费项目坚决查处和取缔;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和肇事者,公安司法部门应予以严厉打击和查处。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民营经济生存能力

民营经济的兴起,单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这就要求企业自身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民企自保能力。民营企业经营者要经常组织学习,进行培训,强化法律意识、市场意识、金融意识和国际意识,增强管理能力,成为懂法律、懂经济、会管理、善协作、敢创新的现代企业家。在维权工作上,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二是规范管理体系,提升民企竞争能力。民营企业必须推行规范化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降低运行成本,并依据法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运作机制,合理设计收支安排和税务计划,为企业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三是大力弘扬诚信,树立民企良好形象。美国总统林肯曾经说过:“你能在一定时间内欺骗一部分人,但你永远无法欺骗所有的人。”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诚信就是形象、诚信就是生命、诚信才有市场、诚信才有竞争力”的意识,不要急功近利、因小失大,要通过道德自律和法制保障在民营企业中建立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民企社会地位。民营企业要增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切实做到遵章守法、正当竞争,爱护资源、保护环境,重视安全、珍惜生命,创造条件、扩大就业,融入当地、服务社区,助弱济贫、共同富裕。这既有利于社会进步,又有助于企业社会地位的提高和自身的发展。

(五)规范有关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外部环境

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和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民营经济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但仍需进一步规范有关的措施,才能真正实现民营经济又好又快、持续稳定的发展。一是做好普法宣传,端正民营经济发展导向。通过普法和依法治理,提高民营企业家整体素质,促进民营企业与WTO接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建立起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长效监督机制。二是落实律师职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律师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担负着提供法律依据,代理企业法律事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标准化服务等职责。这就要求律师及时处理和制止侵权行为,帮助企业建立防范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并尽快转变工作思路,将注意力从采取应诉补救措施为主转移到预防纠纷上来。三是搞好银企合作,优化民营经济外部环境。由政府牵头,成立银企关系协调机构,定期召开银行、企业、司法及政府负责人会议,专门就解决企业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切实运用好国家核销贷款的各项政策,为银企共同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民营企业有其自身所固有的特点与缺陷,如家族化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企业主(家)的自身素质问题等,但这些更有赖于政府、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大环境,使民营企业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让其经过眼古的历练,血与火的洗礼,得以真正壮大和走入正轨,从而为万源市抢抓新一轮经济发展机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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